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T031B23-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 拾書所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T031B23-1)[三民輔考資訊 官方直營店]

$ 458 元 原價 580

★11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本書依照考選部〈公務人員原住民族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8-111年歷屆試題共12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11年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原住民特考)三、四、五等試題共12份,100%題題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適用於: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原住民特考)三、四、五等。

 

 

 

【考試利多】

原住民特考每年約5月報名,9月考試,為保障原住民族就業權益,報名須具備原住民族身分、110年起要求持有族語證照,排除大部分競爭者,上榜更容易。錄取者起薪為3萬至4.7萬元,與高普考、地方特考同等考試起薪相同,享完整公務員福利。

 

 

 

【本書優勢】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原住民族行政、原住民族法規、原住民族權利與重要施政,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法律專有名詞又多又雜,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一、掌握重點

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命題範圍橫跨原住民族行政、相關法規、原住民族權利與重要施政計畫,但是從歷屆試題分析可知,命題著重於基本權利、教育文化、土地管理與行政組織,只要先掌握這些命題範圍就能快速進入備考核心區域。本書依據歷年出題範圍收錄常考重點,並配合112年1月最新公布法規精心修訂,掌握最新命題動態,必能掌握考試致勝關鍵!

 

二、平易近人

本書以淺顯易懂方式編撰內容,即使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輕易看懂、快速吸收。複雜的法規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將投入的時間以最高比例轉化成實質的分數。每個章節後面附有精選試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研讀成果立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輔以內文中用「粗體+底線」特殊顯眼標示的解題關鍵字,將寶貴的時間花到刀口上。

 

三、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1年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原住民特考)三、四、五等考試試題共12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110.12.07、111.04.28修正)

行政院有關單位意見略謂,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之計算基準,應與政府採購法相同,且同一公司為辦理勞工保險事宜,所分別成立不同證號之投保單位,係分屬不同之投保單位等語。爰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2.森林法(110.05.05修正第50、52條)

原條文第一項對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與「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即「竊盜」與「贓物」二種行為均以相同罪行論處,與刑法將「竊盜罪」與「贓物罪」分列不同罪名之體例不同,爰參照刑法之體例,將其分別規定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予以論罪科刑,並將第一項處罰「竊盜」行為併科罰金之上限,由新臺幣三百萬元提高為六百萬元。參照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增訂第三項對於竊取貴重木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貴重木贓物之加重處罰規定。

3.111年憲判字第17號(111.10.28)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規定所保障之原住民族,應包括既存於臺灣之所有臺灣南島語系民族。除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稱之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舉凡其民族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仍然存續,其成員仍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之其他臺灣南島語系民族,亦均得依其民族意願,申請核定其為原住民族;其所屬成員,得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更多修法重點請見本書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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