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粉是怎樣煉成的 | 拾書所

狂粉是怎樣煉成的

$ 285 元 原價 380



內容簡介:


在這個狂粉時代,
如何服務好那些把你拱上神壇又把你推下去的人們

激發粉絲文化熱潮、引爆商業魅力變現的終極指南


.懷舊的熱情粉絲,如何讓老品牌起死回生?
.如何借用粉絲最重要的死忠特質,使企業品牌屹立不搖?
.當企業或你自己失去粉絲受眾的信任、遭受唾棄時,應當怎麼辦?

粉絲文化向來蒙受惡名,不是被當成宅男,就是歇斯底里的迷妹。然而粉絲要的不只是自己熱愛的名人與品牌。今日的數位工具,同時替傳統企業與科技新創公司,帶來直接、即時接觸死忠消費者的管道,人們很容易忘記這種管道具備雙向性質。新興的「粉絲經濟」同時是品牌擁有者與消費者的交會。今日的粉絲握有前所未有的力量,要求主導自己熱愛的事物。

在這個新興的共生時代,兩位作者為你揭示,遇上百年難得一見的商機,企業與個人該採取什麼方法抓住它:書中檢視消費者市場中深具代表性的各種案例,解釋為什麼有的粉絲互動大獲成功,有的卻造成反效果,全面探討粉絲文化的歷史、消費社會學與行為心理學。

十九世紀的美國女孩愛麗絲‧德瑞克(Alice Drake)賄賂門房,闖進心愛歐洲作曲家的故居,日本虛擬名人初音未來(Hatsune Miku)的歌曲,完全由粉絲創作。熱鬧的粉絲文化——我們為了展現自己是興趣團體一員所從事的活動——可能和文化本身同樣古老。

不論是股神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的支持者,抑或是暮光之城、魔獸世界、星際大戰的熱情粉絲,消費者關係已經轉型,粉絲經濟正在快速拓展。狂熱的超級粉絲,同時也是關鍵消費者所召喚出的文化魔力和新經濟型態,將影響我們自身及社會如何消費,以及型塑我們是誰!

本書重點特色

1. 活在狂粉時代中,經營粉絲社群的最佳參考書
消費者的時代漸趨式微,狂粉時代宣告來臨!過去10年間,由於社群網站的興起、推薦分享力量的日益擴大,企業的經營模式及產品開發也隨之改變。粉絲社群經營方法當然也要更新換代。

2. 讓狂粉為所愛的事物傳福音
「一般消費者」只會上美食網對某家餐廳留下評論;但「粉絲」則會對這間餐廳的相關細節深入了解與介紹,他們不僅是企業的忠實顧客,也是企業產品及服務如何精進、改良的最佳顧問,同時是企業對外宣傳的最佳傳道者。書中揭露如何讓粉絲自動替你傳福音。

3. 幫助你擁有一批互動密切、具影響力的忠心「婉君」
傳統上,一間組織的品牌形象,通常由內部的行銷、公關等部門,設定基調、制定策略來執行。在「狂粉時代」,企業外部的粉絲群會共同形塑企業的品牌形象,他們自動自發地發表自己對於產品的喜愛,是一股最強大、有影響力,而且可能是免費的行銷「婉君」。

4. 豐富實務案例,促進行銷技術及社群經營的發展
全書分為9章,列舉眾多案例,分析「粉絲文化」的發展簡史、機會何在、如何運用這股力量,如何進行「粉絲管理」,甚至當粉絲發表負評、引起網路負面熱議時該如何處理。

【名人推薦】

人渣文本(周偉航)
臺灣科技大學專任特聘教授 盧希鵬

對於「不相信」或「不瞭解」粉絲經濟的人,本書會是最好的參考書,活生生的個案將讓你理解粉絲經濟會是將來市場的主流。而對於熟悉此道者而言,我也相信本書的某些個案能提示你從未想過的切入點。粉絲經營總是太過「個體」、「唯心」,小眾看久了,有時會忽略大格局的觀點。
——人渣文本(周偉航)

粉絲的行為代表的是一種新的商業文明,這方面的學術研究還不夠多,但是這本書的作者以自己的經歷與觀察,描述了許多案例,讓讀者能夠了解粉絲文化,並進一步進行粉絲管理。
——臺灣科技大學專任特聘教授 盧希鵬

想多方利用粉絲經濟的人,不能錯過這本書。書中提到的新型企業顧客互動模式,趣味性十足。書中會告訴你,利用粉絲的企業,有時慘遭滑鐵盧,有時一飛沖天,還提到迪士尼社群的明爭暗鬥。不論各位對哪個故事感興趣,讀了之後不會後悔。你的粉絲文化會愈變愈好。
——約拿‧博格(Jonah Berger),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Wharton School)教授、《瘋潮行銷》(Contagious: Why Things Catch On)暢銷作者

粉絲不只是消費者——他們關心的範圍超出你公司的業務,這種事有好有壞——沒人比兩位作者更清楚粉絲為什麼會起反應,以及粉絲對於企業的意義。
——克雷‧薛基(Clay Shirky),《鄉民都來了》(Here Comes Everybody: The Power of Organizing Without Organizations)作者

一針見血又娛樂性十足的粉絲文化探討,從早期的文化,一路探討到今日,有理有據。讀完後會發現,似乎完美符合自身品味的新型產品,可能真的經過量身打造——行銷者知道我們要什麼,我們也大聲要求他們提供那樣的東西。很有趣,也挺嚇人。
——《書單》(Booklist)

《週六夜現場》(Saturday Night Live)1986年播出的短劇中,平日飾演星際爭霸戰艦長的威廉‧薛特納(William Shatner),在紐約萊伊假日飯店(Holiday Inn in Rye)舉辦的影迷活動上呼籲:「麻煩你們……找點正經事來做好嗎?」此後粉絲文化滄海桑田,翻天覆地的科技進展與網路帶來的機會,影響著文本、品牌、愛好者之間的複雜互動。本書引人深思,透過數量驚人的例子,探索三者間不斷演進的關係,研究粉絲不但消費而且還影響一樣東西時,將發生什麼事。文化的塑造過程中,新聲音被聽見,不過書中除了替這個現象歡呼,還提到超級粉絲同樣也能讓人超級頭痛。」
——羅伯特‧湯普森(Robert Thompson),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布萊爾電視與大眾文化中心(Bleier Center for Television and Popular Culture)主任、紐浩思公共傳播學院(Newhouse School of Public Communication)教授

序跋:


前言(摘錄)

  粉絲心態存在於人性
  
  人類永遠充滿「連結」的欲望,想彼此連結,也想與自己的內心連結。連結是深植於大腦的直覺,我們天生就會遵從本能,尋覓四周,永遠在看文化中有沒有什麼能讓自己「更好」的東西。從演化觀點來看,一群原始獵人,要是能找到團結彼此的外在因素,當晚就比較可能吃到東西。那個外在因素可能是大家都喜愛月亮女神,或是都討厭山丘另一頭那些詭異的太陽女神崇拜者。
  
  「粉絲文化」(Fandom,又譯「粉都」、「迷文化」)是指某一大眾文化的體系與做法,是一種十分古老、人類所獨有的現象;表現得像一個「迷」的現象,可能和文化本身一樣古老。歷史上流傳著眾多朝聖者的故事——不為美學或經濟利益,旅行至一地,只求親近某項重要事物。在喬叟(Chaucer)十四世紀坎特伯里(Canterbury)故事中,騎士、廚子、修士、醫生以及其他同伴,前往聖托馬斯‧貝克特(Saint Thomas Becket)聖所。遠離歐洲世界的另一頭,日本的紀伊半島上,依舊布滿千年前熊野神社參拜者踏出的交錯小徑。
  
  瑪潔麗‧坎普(Margery Kempe)今日以大量戲劇性小說的創作者身分聞名:講家庭紛爭、明爭暗鬥、創傷與痊癒的故事。雖然坎普的作品一般被視為自傳故事,她的冒險故事主角不完全是她自己。坎普的作品依據了聖經中的人物——也就是她的年代最著名的文學作品。坎普一四三八年去世時,累積出篇幅如大部頭小說的著作,自創聖母馬利亞、耶穌及其他新約人物日後的旅程,有如今日的同人小說(fan fiction)。
  
  坎普有時依據官方文本的時代背景,自創官方文本中沒提到的場景,有時則完全是原創情節,把自己想像成聖母馬利亞的侍女;約瑟與馬利亞到別人家拜訪時,她替兩人提包袱;馬利亞替耶穌哀悼時,她帶著酒與雞蛋混合而成的稀粥,到馬利亞床邊安慰她。在其他作品中,坎普把自己的朝聖經歷,融入自己創作的其他故事;她依據自己前往義大利阿西西(Assisi)參觀類似聖物的旅行經驗,想像自己詢問馬利亞要用哪塊嬰兒布,包裹尚在襁褓中的耶穌。
  
  中世紀晚期的世界充滿宗教意象。教堂歌曲、食物禁忌、教會藝術與建築、特殊服飾、慶典與複雜儀式,全是創意心靈的豐富素材。現代學者將坎普創作的故事,詮釋為她貼近自己最喜愛的書籍的方式,將自己與自己書寫的人物連結在一起,融入他們的生活。坎普希望自己能因信仰虔誠,被教會封聖;要是能成為聖人,就最終能完整融入自己鍾愛的文本文字。
  
  坎普不是探索此類文學小說的第一人——聖方濟各會的修女,受當時流行的宗教文本《基督生平沉思》(Meditationes vitae Christi)鼓舞,兩百年前就嘗試過類似創作。不過嚴格來講,修女也是官方宗教體制的一部分,坎普則絕對不是。
  
  雖然英國在中世紀後期的特色是強調個人賦權(personal empowerment),如同五百年後維多利亞改革者的反音樂迷運動,隨新自由而來的是教會與周遭團體的大力撻伐。不是每個人都對坎普的探索感到開心。
  
  至少就坎普個人的說法,她面對世人的嘲弄,眾人對她所做的事懷有敵意。坎普以第三人稱指出,她人在家鄉時,「一個粗鄙之人……心懷惡意,故意把一碗水倒到她頭上。」坎普也說自己在約克(York)時,「許多敵人毀謗她、嘲笑她、輕視她」。她數度遭受學者蓋爾‧麥克莫瑞‧吉卜森(Gail McMurray Gibson)提到的「自宅軟禁」(casual house arrest),等著當局決定如何處理她不合時宜的詭異情緒發洩。坎普甚至聲稱自己在街坊鄰舍的敵人,想讓她上火刑柱,不過那可能是誇飾法。很難說與坎普同時代的人,究竟把她視為危險的聖潔女子,也或者只是腦子古怪,因為坎普本人似乎相當以受壓迫自豪。
  
  人人皆可成「迷」
  
  坎普、愛麗絲,以及今日守候在書店外、等著半夜卡車載來J‧K‧羅琳(J. K. Rowling)新書的書迷,三者間的不同,不在於狂熱,而在於迷的管道(access)。
  
  今日粉絲文化之所以大行其道,顯而易見的解釋是熟悉科技的觀眾彼此更能相互連結。以規模來看,的確如此。不過,在數位時代之前,就有粉絲文化。在留聲機發明之前,就有粉絲文化。甚至在人們識字之前,就有粉絲文化。坎普是十五世紀的商人階級女性,無力閱讀,也不會寫字,她所有的故事都靠口述給抄寫員寫成。到了一八??年代,愛麗絲這樣的粉絲,遠遠更有機會與自己鍾愛的事物互動——只要有多餘閒錢,附近又有管絃樂團在表演,就可以定期聽音樂。科技持續演進,要迷一樣東西愈來愈容易,也愈來愈是大眾可以一起從事的活動,不過有史以來,粉絲文化就一直是人類活動文化的一環。
  
  過去幾世紀,由於交通、個人財富、休閒時間與自主權進步,粉絲輕鬆就能接近自己熱愛的事物。網路移除了最後的障礙,現代人幾乎不花力氣,就能看到自己所愛的東西。對媒體愛好者來講,多數的錄音檔、影片與文字內容,只要點選一下就能取得。對樂團粉絲來講,網路讓人不再需要前往購物中心,就能找到、比較與訂購產品。對活動愛好者來說,找出參加辦法(以及一起去的同伴)是小事一樁。如果是偶像的粉絲,網路提供挖掘名人私生活的大量管道——名人的創作過程、每日從事的活動、意見觀點,有時連裸照都找得到。
  
  十九世紀前,「文本」(text)數量有限,以此助長了前述的多重管道接觸、讀者得以取得的官方正典(official cannon)。這方面,宗教提供了少數幾個例子——坎普無法自行閱讀聖經,但可以參觀聖經提到的地點,參與聖經相關儀式,唱聖歌,還有當然可以自行創作故事。
  
  廣為流傳的文化潮流,有時也有相同效果。時髦的法國市民,如果醉心於十八世紀晚期的美國文化,可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對抗大英帝國的革命,不過許多人也寫小冊子支持美國理念,委託畫家描繪光輝美國精神;吃下火雞、玉米及其他新世界的食物;頭髮還別上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小肖像。不過,在不太重視此類附帶活動的世界,以上算是特例。
  
  我們今日用「著迷對象」(fan object,又譯「迷對象」、「迷客體」)來稱呼這種情緒與活動所圍繞的中心。這類文化事物引發忠誠支持,更重要的是引發活動。如果找尋與接近那些人事物,需要費很大工夫,參與者不會太多。一樣東西能否成為「著迷對象」,要看人們能否輕鬆與之互動:閱讀一本書時,讀者需要前往書店或圖書館,拿到書,帶回家,接著閱讀。他們可能向朋友提到自己在讀那本書,也可能在某個時間點重讀一遍,但除非自己有印刷機,外加擁有許多空閒時間,很少人會試著替那本書添加內容,互動一般為單向。不論那本書寫得多好,很難「一起來」的障礙,讓人們主要只能閱讀那本書,無從一同參與。
  
  在今日,想閱讀一本書可能很簡單,只要按下Kindle APP上的「購買」(Buy)就搞定了。取得與體驗自己入迷的事物,不必再那麼費工夫,可以省下更多力氣,想新方法表達自己的喜愛。粉絲靠著數量大增的相關活動,運用多出來的時間與精力。任何一位紅牛(Red Bull)粉絲,輕鬆就能買到這種自己喜歡的含糖咖啡因飲料,也因此熱情粉絲可能靠穿上印有紅牛LOGO的上衣,參加紅牛贊助的極限運動,展現出自己對於紅牛的狂熱。星際大戰(Star Wars)系列的影迷,以馬拉松方式觀賞完電影後,還有其他無數參與方式,相關的圖書、玩具、漫畫、粉絲大會、插畫、主題樂園遊戲設施、電玩、服裝造型比賽,應有盡有。今日被交給觀眾觀賞,以及日後或許會再度被觀賞的,不只是系列電影而已,而是一個觀眾可以全面沉浸其中的世界,一個觀眾可以當成自身世界的世界。
  
  現代行銷無意間發現粉絲文化有利可圖。這種文化美好的地方,不在於粉絲有能力自創出世界,重點在於粉絲相當好預測的購買習慣。行銷常識說:「讓粉絲興奮,他們或許就會掏錢。」無數研究都提到必須提高觀眾參與感,今日的大型媒體行銷,很少不順勢推出社群媒體行銷、影片競賽、群眾外包計畫、網路下載的手機遊戲、電影小說、街頭團隊海報、動漫展(Comic-Con)攤位、熱門電玩露面,另外還會聘請部落格寫手、Instagram寫手與YouTube名人在自己的園地介紹產品。如果預算還有剩,或許再播個電視廣告,打個雜誌廣告。行銷創造出鋪天蓋地的「世界」,讓粉絲沉迷其中。
  
  粉絲——有空、有力氣的厲害粉絲——的確渴望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增加參與度,加入更多平台。不過,不能誤以為只要擁有粉絲熱情,就能順勢推出更多產品。品牌先前從利潤觀點,看待自己的粉絲團體:有愛,就能掀起社群媒體熱潮,公司推什麼,粉絲統統買帳,很少探討粉絲為何著迷。
  
  粉絲的熱情向來靠品牌推動,品牌必須滿足非常特定、非常個人的需求。了解相關動機與熱情是掌握真實粉絲互動的關鍵。這樣的互動,對著迷對象與參與者來講都是好事,畢竟雙方都耗費無數心血推動粉絲文化。後文會再探討,得以接觸喜愛事物的新管道,帶來活躍的粉絲團體,而粉絲團體的貢獻,價值遠勝過Instagram追蹤人數與粉絲皮夾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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