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 276 元
原價 350
內容簡介:
關於家事的糾結,
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一輩子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
贏了官司,就是真的贏了嗎?
曾經緊密的關係,在出現裂痕時,才更顯痛楚。
26個家事個案,26則人生風景
讓曾是家事法官,現在是家事律師的楊晴翔,
帶來最不該錯過、最專業、兼具情理法的感性剖析!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誠心推薦】(以姓名筆劃排列)
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黃鈞蔚│精神科醫師
施景中│台大婦產科醫師
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蔡鐘慶│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楊律師是我認識多年的好友,雖然我對家事法規並不熟稔,但楊律師擇善固執的性格我卻熟知,同時又多才多藝。我相信本書一定可以給需要的人很大的幫助。
——施景中(台大婦產科醫師)
熱愛生命的晴翔,是文青、是音樂人,當然,也是一位優秀的大律師。維持著一貫對生命的熱情、正直與良善的心,晴翔的這本著作,必定能清楚傳達給讀者,在破裂的關係之中尋求一道曙光的機會。如同書中所言:即使遭遇情理法衝突的無奈,終能獲得最圓滿的成長與救贖。衷心推薦給各位讀者。
——黃鈞蔚(愛+好醫生專家顧問團‧精神科醫師)
晴翔,本院家事調解委員,也曾於本院擔任法官多年。任職期間,曾負笈美國求學,學驗俱佳。所著《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以案例方式,深入淺出分析婚姻、親子、保護令及繼承等相關法律問題,易懂、好用,值得推薦。
——陳邦豪(桃園地方法院院長)
這本書如「女人迷」一樣,用多樣的角度去理解,即使在看似冰冷的法庭上,也仍能感受溫度的流動。
——蔡純如(「女人迷」共同創辦人)
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有著美好的結局,王子和公主不見得都跟童話裡一樣,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本人非常榮幸有這個機會為之推薦!當緊握在手心的暖暖包失去溫度時,如何學會放下,這本書將會帶給你來自真實人生案例的啟發!
——蔡鍾慶(真理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本書中有二十六個家事事件之案例,以淺顯易懂之文字,生動敘述其紛爭發生之經過,並說明法院之裁判及法律解決紛爭之依據,理性與感性兼具,既專業又貼近大眾。」
——郭振恭(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法學院教授)
「透過真實人生故事,《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深入淺出地介紹家事法的基本議題,也藉此反映了法律如何來回穿梭在不同關係想像與現實。當台灣正在經歷『家庭法律時刻』,這本書適時推出,有助於一般大眾一窺法律與家庭的動態關係,也讓我們可以藉此深入探討思考家庭轉型與解構的議題。」
——林春元(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這本《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裡所提到的許多個案,衝突背後的價值緣由,就在於兩造當事人各自的「目的階層」中,『家』所屬的層級並不相同。有些人的『家」是終極目的,有些人的『家』是可以捨棄的中間階段,有些人的『家』更只是弄錢的手段。」
——周偉航(人渣文本)(專欄作家)
序跋:
在法官生涯中,我待過刑事庭,也待過民事庭。在家事庭的時間不是最長,但只有家事庭的某些案子,會讓我在多年後偶然想起;也只有家事庭裡的案子,往往讓當年還是法官的自己,開庭時能得到當事人立即的、直接的回饋與感謝。
在當家事法官時,因為案件太多,每件案件如果都要依照當事人所有的主張跟證據來寫判決,實在無法負荷,不學著法官前輩們勸諭和解,實在無法消化如雪片般飛來的新案。
而我學到勸諭和解很重要的一門功課,就是在「摸透糾紛的成因,透析當事人一紙聲明背後真正在乎的原委」,才有機會勸雙方各退一步和解,一旦勸成,兩造原本吵吵鬧鬧進來開庭,開完後卻鬆一口氣地同聲感謝法官並走出法庭,使是當法官時最大的滿足與成就感。
二○一五年五月,已經轉任律師的我,在臉書上開了一個專頁,名稱就跟這本書的書名一樣──「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最早,我是想寫一本書,聊聊家事案件給我的種種感想,卻又不知怎麼開始,才開啟了這個專頁。可以說,沒有寫這本書的計畫,就不會有這個專頁。
專頁寫著寫著,追蹤人數開始增加,朋友也幫我分享,也推薦我去天下遠見集團的「未來family」數位專欄寫文章。我發現家事事件不管在法律圈內人,或是一般人眼中,都屬於棘手且容易帶有情緒、不好處理的一塊,而大家也很喜歡窺看婚姻、親子這些跟你我生活經驗距離不是很遠的故事,彷彿在省思法律問題的同時,對人性的認知也更深刻一點。
因此,希望讓人們站在乍看高深莫測的法律巨塔前,能發現有個由貼近人生的故事砌成的入口。也期望這本書的問世,能在家事法律與一般人之間,搭建一座橋樑,幫助瞭解家事法律,也映照自己的人生。
目錄:
推薦序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教授
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 林春元助理教授
家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作者序
序章 論法、講理、說情,法律人處理家事的愛恨情仇
「家事法」在法律與人生之間的座標為何?
「家事法」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家事法官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種?
卷一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01喜宴 我可以只告在場這位陳志明,請法院判婚姻無效就好嗎?【婚姻的要件與無效】
02解脫 幫我擬個協議書,簡單就好,我想快點解決!【協議離婚】
03證據 我會再請律師幫我提出離婚的反訴,也會向對方提出精神慰撫金、贍養費……【裁判離婚】
04代價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贍養費的迷思】
05攻防 你看這存證信函,竟然離婚都快兩年了,現在來說要分我財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
06約定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
07名份 我一直以他妻子的身分幫他打點一切,有誰比我更像真正的媳婦? 【事實上夫妻】
卷二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08爭奪 我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親權判定】
09血緣 多情種的人生啟示錄……【認領與婚生推定】
10對峙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探視未成年子女之協力義務】
11責任 在我三十三歲的人生裡,「父親」這個名詞對我不具有任何意義……【扶養義務的減免】
12小手 叔叔,謝謝你讓我回到媽媽身邊!【親權判決】 .
13手段 我看不到小孩怎麼辦?【關於暫時處分】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孩子,我們訂個約吧!現在我養你,長大了該你還我。
卷三 保護令‧停損:你給我們的,不是愛!
14劇本 難道我就活該倒霉?對方無中生有,我就得好幾個月看不到孩子? 【暫時保護令與子女會面交往權利】
15父愛 我妻子認為過去我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厲,已經構成家……【保護令與子女管教】
16控制 他跟蹤我,我要對他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的對象】
17籌碼 保護令到底怎麼用?【保護令的侷限性】
Column 律師‧新聞眼
關於保護令,你所應該知道的十個眉角
卷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18坦白 無論孩子多愛養父母,他們也不會欺騙自己以為:孩子永遠不會想瞭解自己的「根」。【真相的告知】
19流浪 拜託您,讓我們跟他終止收養吧!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終止收養】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在台灣,要如何辦理收養?
卷五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20情書 她仔細看了一下那封遺囑,發現裡頭好幾個字的筆跡,跟老頭之前文件的運筆筆順不符。【繼承權的喪失】
21一半 我們並不打算生孩子,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父母親也不在
世了,那遺產會怎麼繼承?【兄弟姊妹間的繼承】.
22家業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遺產的特留分與應繼分】 .
23分配 法律規定遺囑只能長得像這樣。【遺囑的法定要件】 ..
Column 律師‧新聞眼
史上最掀起波瀾的一張紙:從長榮集團前總裁的繼承爭議看遺囑的幾件事
【尾聲】家事律師與法官的內心戲
不練不行的家事案件調解心法
家事事件怎麼樣才叫「贏」?
【感謝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