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沃荷 the Trip | 拾書所

安迪.沃荷 the Trip

$ 362 元 原價 460

內容簡介:


『重點不在於你是什麼樣的人,而是他們認為你是甚麼樣的人?』

一趟還原安迪沃荷當年在六十六號公路的自駕旅程,
一路讓安迪長驅直入開進星光熠熠的好萊塢——
準備好了嗎?
我們和安迪一起坐上六○年代最潮的福特「獵鷹」,
就要上路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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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開得愈遠,在公路上所看到的一切就愈有『普普』味。」

載著安迪.沃荷疾駛的福特「獵鷹」(Falcon)化身為我們的時光機器,帶著我們擺脫沉悶的艾森豪(Eisenhower)時期遺風,進入充滿爆炸性、令人興奮的六○年代。透過深入、具有獨創性的研究——黛博拉.戴維斯讓我們對這位藝術界不朽的名家有了新的認識,也以沃荷為中心,為我們留住了一九六○年代的美國最迷人的一刻。

原本重新還原安迪的旅程一直是個抽象的概念,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本關於沃荷的大事記書中看到一整頁翻拍的單據……

我在九月二十四日出發,就和安迪四十九年前出發的日子同一天。
安迪花了四天半的時間,但是他和他的旅伴們一路上總有一些六○年代典型常見的藥物幫助他們維持亢奮的狀態。

我預計要花七天的時間,我打算從紐約出發,一路開車經過紐澤西州(New Jersey)、賓州(Pennsylvania)、俄亥俄州(Ohio)、印第安那州(Indiana),然後接上六十六號公路——屬於文藝青年的懷舊公路——直接穿越密蘇里州(Missouri)、堪薩斯州(Kansas)、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德州(Texas)、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亞利桑那州(Arizona),一路抵達加州的最西邊,聖他莫尼卡碼頭(Santa Monica Pier)。

我們和家人、朋友、還有小狗告別之後,就先往紐約市東邊開十三哩,這樣我們才能和安迪從同一個地點出發——那是他位於萊辛頓大道(Lexington Avenue)1342號的透天住家。

由於上天安排了這個停車位與屋子的裝修工程,我得以用與安迪四十九年前出發時的相同姿態展開我的旅行。我在階梯的平台上停住腳步,接著走下台階,推開前門,走向停在路邊的汽車——一如安迪當年。

『有時候,一些你在當下並不以為意的短暫時光,後來卻會在你的人生歲月中留下痕跡。——安迪.沃荷』

我一直對安迪.沃荷深感著迷,他不但是藝術家、導演、格言家、媒體大亨、趨勢領導者,而且堪稱是二十世紀最具真知灼見的不朽天才,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紀猶然為當紅炸子雞。假使安迪知道這些事,雖然他不見得會有多驚訝,但他肯定會被逗得樂不可支:他在一九六三年被評論家們視為笑話的畫作——包括那些頗具爭議性的金寶濃湯(Campbell’s Soup)罐——在今天已經價值上億美金;有一間博物館致力於收藏他個人的生活樣貌與作品;安迪.沃荷相關展覽經常在各地巡迴展出;他的反傳統文化電影為今日的主流電影奠下了基礎,獨立電影在今日已經發展為數十億美元的產業;他被推為「自拍」(selfie)的始祖;還有眾多粉絲們,包括藝術家與作家,都視「聖安迪(Saint Andy)」為他們的繆斯。

八○年代早期的時候,我也是眾多崇拜安迪的粉絲之一。有一回我去參加了一場紐約現代美術館(Museum of Modern Art)所舉辦的電影活動,發現我的位子正巧就在安迪的前方。他的出現讓我興奮不已,但我當時實在是太害羞了,以至於我根本不敢轉頭和他說話。後來那天稍晚,我先生跟我聊起了安迪的假髮,我問他,「什麼假髮?」年輕又天真的我一直以為他頭上誇張的銀髮是真髮。後來,我開始慢慢了解關於安迪.沃荷的所有一切,而當我成為一名作家之後,我也思考著要以他做為著作的主題。我想我需要知道更多真實的故事。

《普普主義》(POPism)一書是安迪對於自己在一九六○年代的生活體驗所做的記錄。在書中,我瞥見他提到一九六三年他做了一趟公路旅行,當時他和一群密友駕車一路從紐約橫越美國直到洛杉磯。我很快便認定,這趟冒險旅程-雖然在大部分沃荷的傳記裡只會出現在註腳——實際上是他一生當中重要的關鍵時刻,同時也猶如一扇觀景窗,讓人得以一窺當時美國正遭逢的巨大變遷。這趟六○年代模式的公路之旅後來成為一次心靈探索的旅程。他興高采烈地一路行經美國心臟地帶的公路、加州海灘、舊好萊塢(Hollywood)、新好萊塢、拉斯維加斯(Las Vegas)、和其他典型的美國城鎮,同時以流行世俗的角度探索美國文化——藝術、文學、電影、電視、廣告、音樂、運動、藥物、和新的性意識,全都透過旅途中的體驗滲入安迪.沃荷的內心世界。

安迪第一次動身前往西岸時的年紀是三十五歲,但更廣義地來看,他的旅程其實打從出生的時候就開始了。他一九二八年出生於蕭條衰敝的匹茲堡(Pittsburgh),到一九六三年展開這一場六十六號公路(Route 66)上的疾風之旅,這期間安迪.沃荷從一個貧窮又體弱多病的小男孩搖身而為新銳藝術家與導演,這樣的蛻變本身就是一場精彩萬分的旅程。就在我埋首研究他的生平與他所處的年代時,我愈發覺得,如果我真的想要了解那個關鍵時刻的安迪,我就應該要跳上車子,親自走一趟同樣的旅程。

於是我開始規劃我的公路之旅。像這樣的旅行,通常人們不是在十八歲那種毫無懸念的年紀風風火火地上路,就是反過來,會等到退休後才開著休旅車閒散逍遙地展開旅程。

原本重新還原安迪的旅程一直是個抽象的概念,直到有一天,我在一本關於沃荷的大事記書中看到一整頁翻拍的單據。安迪是個出了名的收集狂,他會把所有東西都收進被他稱為「時間膠囊」(time capsules)的硬紙盒裡。時間膠囊裡甚麼稀奇古怪的東西都有,包括派對邀請函、食物、指甲刀、還有處方藥。在第五十五號膠囊當中,安迪收藏了我心目中的至寶——他在橫越美國公路之旅途中所收集的所有單據。

一張單據就是一個故事。

加蓋了紐約港務局(Port of New York Authority)戳印的卡片記錄了他離開紐約市的確切時間。比佛利山莊飯店的帳單列出了客房餐飲服務(room service)的費用與撥打長途電話的記錄。還有許多單據來自加油站、汽車旅館、餐廳、相機店、以及他沿途停留的據點。就像撒落的麵包屑所留下的軌跡一般,這些細瑣的資訊帶領我到安迪所佇足的每一處,同時也告訴我他到那些地方的時候從事了哪些活動。這珍貴的點點滴滴讓安迪彷彿重回世間,也讓我得以親歷他當時所看見的世界。

至此,我對於展開這趟公路之旅已經充滿了興奮與期待。

序跋:


序曲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迪.沃荷在他萊辛頓大道的透天屋子窗邊往外看,一輛黑色福特(Ford)「獵鷹(Falcon)」旅行車駛近停在人行道邊。他一把抓起他所認為的「必需品」-幾十本雜誌、一台新買的寶萊(Bolex)攝影機(事實上他還不太確定要怎麼使用它)、和他的西裝晚禮服——並且和他的母親吻別之後,便匆匆跑下階梯、跳上汽車,展開他生平第一趟橫越美國的公路之旅。他的目的地是洛杉磯,在當地,爾文.布魯姆(Irving Blum)主持的「費若斯藝廊(Ferus Gallery)」將要展出安迪的畫作——艾維斯.普雷斯里(Elvis Presley)和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的畫像。
  
  在這九月豔陽天底下的安迪.沃荷是個什麼樣的人物呢?肯定不是日後那個頂著銀髮有如謎一般、到處縱情享樂的男人。他在一九五○年代便已經是一位成功的插畫家,以奇幻古怪的鞋子、小天使、花卉等小品插畫聞名於世。但到了六○年代,安迪儼然改頭換面成為一位新潮主義藝術家,他嚴肅看待他的繪畫作品,開始拍攝實驗性的電影。一九六二年,他頗具爭議性的作品——金寶濃湯罐的「畫像」——將他推向了當時轟動社會的新藝術運動,也就是普普藝術(Pop)的浪頭。但身上的破卡其褲和髒球鞋讓他難以擺脫「邋遢安迪」(Raggedy Andy) 的綽號,這時候的安迪給人的印象仍然是「迷人又親切」、「慷慨」、「大方、外向、神采奕奕」——即便他當時已經三十五歲了,但他活脫就是個不老的青少年,對生活總是充滿了奔放的熱情。
  
  安迪從小就對好萊塢懷抱著許多幻想,但他從來沒有親眼見過好萊塢。他熱愛為名人們作畫——莉茲(Liz)、艾維斯(Elvis)、瑪莉蓮(Marilyn)、馬龍(Marlon)、特洛伊(Troy) ——這些都是光說出單名,就可以在腦海裡浮現長相的明星臉孔。現在,他要一路向西展開他的朝聖之旅。還有另一件事比「費若斯藝廊」的展覽更令他興奮期待,那就是他的新朋友——演員與新進藝術收藏家丹尼斯.霍伯(Dennis Hopper)和他的妻子、好萊塢貴族之女布魯克.海華德(Brooke Hayward,她是製片李蘭.海華德〔Leland Hayward〕和演員瑪格麗特.蘇利文〔Margaret Sullavan〕的女兒)——答應他,要在他抵達洛杉磯之後為他舉辦一場「電影明星之夜」的派對。霍伯家和他們那些名人朋友們的雞尾酒會已經決定安排在九月二十九日舉辦了,所以安迪只有四天半的時間可以橫越美國。
  
  既然時間如此緊迫,安迪又何苦在這個噴射機時代以公路旅行的方式前往洛杉磯呢?「駕車穿越美國會是一段美好的時光。」安迪解釋。「我想要好好看看美國。」 的確,他對於紐約到洛杉磯之間的地景風貌充滿了好奇,但同時他也對於搭機飛行感到相當緊張不安。自從伊莉莎白.泰勒的先生、好萊塢製片麥克.陶德(Mike Todd)葬身於一九六一年的一場空難之後,安迪的母親就經常警告他(用她濃重的東歐口音):「有很多在天上飛來飛去的大人物都是這樣死的。」因此待在地面上似乎是一個相對安全的選擇——除了一個小小的問題之外。雖然安迪.沃荷對汽車相當著迷,也喜歡畫車子,但他完全不懂怎麼開車。
  
  不過這難不倒他,他找來了三個朋友——其中兩個人擁有汽車駕照——陪著他一起踏上這趟橫越美國之旅:韋恩.張伯倫(Wynn Chamberlain),他是一名親切老實的藝術家,而最重要的,他是這輛福特旅行車的車主;泰勒.米德(Taylor Mead),一個立意於非主流電影的精彩世界中揚名的古靈精怪男演員;以及安迪工作室裡俊俏的助理新人,大學生傑拉德.馬蘭嘉(Gerard Malanga),他是個胸懷抱負的詩人。
  
  帶著一張布蘭奇信用卡 (Carte Blanche credit card),安迪便和他的夥伴們上路前往好萊塢了。指定駕駛韋恩和泰勒坐前座,方便他們兩個人輪流駕駛;傑拉德則和安迪一起坐在後座。「這趟旅行肯定會很好玩。」安迪一邊斜倚在寬敞的汽車後座聽著收音機傳來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心裡頭一邊這麼想著。看著後照鏡映出的曼哈頓天際線和眼前無盡延伸的道路,他一派樂觀地踏上這趟即將穿越二十一個州的旅程——誰又知道他心裡走過的將是多遙遠的旅程。

目錄:


開場白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序曲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準備

第一章

重點不在於你是什麼樣的人,而是他們認為你是什麼樣的人。——安迪.沃荷 It’s not what you are that counts, it’s what they think you are.
1他給自己的作品開出相當高的價格,假使對方出的價格不能令他滿意,他是不會輕易割愛的。
2安迪七歲的時候,向家裡提出要求想要有一台電影放映機。
3我應該要畫畫的。問題是,他應該要畫些什麼?

第二章
人家都說時間會改變事情,但實際上你得自己去讓事情改變。——安迪.沃荷 They always say that time changes things, but you actually have to change them yourself.
4他啟用了一個新名字——就叫做「沃荷」。那個標誌著關於匹茲堡的過往的「A」,已然消失無蹤。
5安迪眼巴巴地看著這一切,內心對於他們從櫥窗設計師轉變為藝術評論家的新寵感到嫉妒無比。

第三章
藝術是不受拘束、任你揮灑之物。——安迪.沃荷 Art is what you can get away with.
6寫你知道的就好
7一九五○年代晚期,「邋遢安迪」已經進化為上高級餐館、進歌劇院的「潮男安迪」(Andy the dandy)。

第四章
普普藝術就是把原本該在裡面的拿出來放在外面,把原本該在外面的放到裡面。——安迪.沃荷 Pop Art took the inside and put it outside, took the outside and put it inside.
8布魯姆在藝廊牆上訂了狹長的層架,將畫作擺放上去,巧妙地將安迪的作品當成產品展示。
9沒有人知道該如何稱呼這個新藝術。恐怕只有一個全新的字才能代表了。這個字就是「普普」(Pop)

第五章
噢,我什麼時候才會出名,要等到什麼時候呢?——安迪.沃荷 Oh when will I be famous, when will it happen?
10普普藝術不見得只能充滿陽光與歡笑,它也是可以——也應該——有它的黑暗面
11斯庫找上了安迪。「畫張我老婆的肖像吧,」他說。

◎出發

第六章

電影是純然的樂趣,藝術則是工作。——安迪.沃荷 Movies were pure fun, art was work.
12她完全沒想到這個朋友打的主意竟然是要一路從紐約「開車」前往洛杉磯。
13「你是怎麼對焦的?」他反覆不斷地問著他的電影圈朋友們這樣的問題。

第七章
駕車橫越美國是段美好的時光。——安迪.沃荷 It was a beautiful time to be driving across America.
14「福特獵鷹」是汽車界普普精神的代表作——對最普通常見的物件做出革命性的新詮釋——而且它徹底改變了人們對於汽車的看法。
15「我就是打這兒來的。我們快點經過這裡吧!」

第八章
當你在進行這麼長途的公路旅行時,你當然會把排行榜上前四十大的暢銷歌曲聽個滾瓜爛熟。——安迪.沃荷 You sure get to know the Top Forty when you make a long road trip like that.
16「我帶了大概有五十本雜誌在身上,」 安迪說,而這個說法或許不算誇張。
17「壓抑」已經成為過去式,「性」才是眾所矚目的焦點。

第九章
我們坐在餐廳邊邊的一個包廂裡——事實上,我們這個包廂活像是餐廳提供的餘興節目一樣。——安迪.沃荷 We sat in a booth over on the side – and were, in fact, a sideshow.
18「假使我們不換到『我』想去吃的餐廳用餐,那我就立刻退出這趟旅行。」
19假使他們有車速上的顧慮,最好的做法便是放棄六十六號公路。

第十章
我們開車經過的每一個地方都和紐約如此地不同。——安迪.沃荷 Everywhere we drove through was so different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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