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哥倫比亞大學開放課程百大法律書單之一
每個人都曾有過壞念頭,但是絕大部分的人不會付諸實行。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個人做出可怕的犯行?
走入犯罪者的內心世界,一樁樁犯行背後,潛藏著各種極端的人性!
人性本惡或本善?這個問題打從哲學、科學到社會學不斷進行分析研究,始終沒有解答。身為犯罪心理學家且多次擔任法庭專家證人,沙門諾博士憑藉專業知識,生動描繪人們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的心理轉變,精闢剖析讀來令人過癮。
傳統的犯罪研究強調犯罪者是社會、心理和生理因素下的受害者,他們對這些因素少有、甚或完全無法掌控。有些社會學家主張犯罪是對於極度貧困的環境的一種可理解且正常的反應;有些人則認為犯罪是社會價值的錯置,造成人與所處的社區、工作場合和政府產生疏離;心理學家則強調早期的家庭經驗所扮演的角色,指出父母失能是犯罪行為的原因。
十九世紀末,義大利醫生龍布羅梭主張,有些人生來就是犯罪者,是基因遺傳的結果。他把犯罪者視為生物異常,文明世界的野蠻人。罪犯這個概念帶有一種本質上的缺陷。到了二十一世紀,科學家們將研究轉向探討犯罪行為的生物學基礎。
沙門諾博士挑戰傳統的犯罪行為理論,指出確實有「犯罪人格」的存在。本書主要將焦點放在犯罪者的思維及行為模式,描述犯罪心理的運作機轉,以及處理犯罪習慣的方法。書中提出多種犯罪的心理模式,包括毒癮、家庭暴力、職場犯罪、網路犯罪和恐怖主義,以及減少犯罪和處理累犯的有效作法,同時也討論了基因科技所帶來的基因犯罪問題。
沙門諾博士筆下描述的男人、女人或是孩子,具有各種極端的特徵,無論是自我中心、控制慾強、說謊成性、不負責任以及冷酷無情;整體而言,他們比起只具有部分特徵的人更具有殺傷力。結果導致相較於一個過著負責任生活的普通人來說,這種類型的人對自己與世界有著完全不同而且充滿激進的想法。這種人即具有所謂的犯罪人格。目錄:
作者序
前言 瞭解犯罪心理
第一章 找出犯罪原因,不代表找到防治犯罪的方法
與癌症不同的是,就算我們最後找出犯罪的「根本原因」,也難以期待會獲得解藥。過度投入尋找犯罪成因,反而使我們難以理解犯罪者的本質,更別說發展出成功的策略以處理與打擊犯罪。
.環境不會造成犯罪
.生理因素或許與犯罪有關,卻不是絕對
第二章 不是父母讓孩子變成罪犯
行為偏差的孩子在與父母對抗時,往往會採取煙幕彈的戰術以占得上風。他們偶爾會表現得像乖巧的孩子。他們會把問題焦點從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轉移到父母做了什麼,變成該辯解的人反而是父母。
.帶有強迫性與病態的謊言
.管太多或管太少都是錯?
.父母對孩子在情感和金錢上的透支
.父母親是受害者,孩子是加害者
第三章 同儕壓力不是犯罪的理由
小小孩不會把世界分成好與壞,但是他們很早就知道哪些男孩和女孩會聽話做該做的事,哪些孩子會惹麻煩。問題兒童往往會被大膽與不服從的人所吸引。他會加入跟他一樣喜歡冒險及不守規矩的孩子。
.年輕人試著證明自己,克服內心的恐懼
.罪犯總認為自己主導一切,不會輕易受他人左右
.霸凌與幫派問題
第四章 是他拒絕學校,而非學校拒絕他
孩子的「職責」就是上學。不管他有多麼不想要完成作業都得去做。但是有犯罪傾向的孩子會選擇捷徑,將自己遭遇的困難怪罪到其他人身上,對於自己的錯誤或失敗撒謊以對,期望他人符合他的要求,而非去符合他人的要求。
.具有危險性與破壞性的學生
.從雲端漸漸轉向地獄的孩子
.以良好的學業成績掩飾犯罪
第五章 工作與犯罪的可能
他們住在幻想的世界裡,想像自己對著其他人發號施令。他們不會去設想每天要處理工作上那些數也數不完的問題,而是只想著自己會變得很有錢。這就像是期待「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得來全不費工夫。
.對他們而言,工作是享受結果,而非付出勞力
.擁有相同性格缺陷的人並非都會是罪犯
.權力、主導權和刺激是他們生活的養料
第六章 只能照著我的方式走︰錯誤的思維與犯罪人格
犯罪者在犯罪前並不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他們會鎖定目標,決定以什麼方式得手,考慮被抓到的機會,然後採取行動。犯罪的每個階段都充滿刺激——思考最終結果、計畫犯罪、執行、脫逃、享受成功的果實、誤導警方。即使被抓,刺激感並未因此結束。
.賴瑞︰我不想傷害他們,是他們自找的
.崔弗︰我只覺得自己運氣很背
.錯誤的思維模式
第七章 性征服以及建立自我
你情我願的性關係很少讓這樣的犯罪者感到滿足。性對他來說是權力的展現;他通常很少顧及伴侶的感受,征服他人的過程相較於性行為本身更令他感到刺激。犯罪者相信自己對他人有難以抗拒的魅力。如果對方不贊同這樣的想法,便是在挑戰他。
.偷窺癖
.暴露狂
.強暴犯
.性剝削
.戀童癖
.兒童色情作品
第八章 翻騰的怒氣突然轉為狂暴的行為
在具有犯罪人格者的眼中,一切都要照著自己的意思走。儘管表面上可能看不出他們的怒氣,但這股怒火蟄伏在內心深處,只要一點小事就足以點燃心中的怒火,讓他們失去控制。這股怒氣就像癌細胞一樣隨時會轉移,以至於擋在他們面前的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有可能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蓋瑞︰我的人生沒有什麼可期待的
.藍尼︰我最討厭別人告訴我該怎麼做
.瓦利︰在乎與怨恨之間僅有一線之隔
.露西︰他們都不再愛我了
.關於情緒管理的一段註記
第九章 犯罪與毒癮
經常濫用致幻藥物或處方藥的犯罪者,永遠對現狀感到不滿、不安、易怒與無趣。在他接觸毒品之前,可能就是一個控制狂、說謊成性且善於利用他人。而即便身體健康、受過良好教育、收入不錯及愛家的人,也會濫用藥物。在這樣的人眼中,生命就是一連串的掙扎與控制。
.成癮使人瘋,也讓人狂
.毒癮是犯罪行為的高風險因子
.藥物濫用及上癮性格
第十章 恐怖分子
如果我們想知道是否該把犯罪歸咎於什麼原因,那麼在找出那個原因之前,應該先考量的是,犯罪者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家庭裡的恐怖分子
.恐懼的力量讓他們顫抖地屈從
.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第十一章 那些所謂的好人
犯罪者能夠分辨對錯,以及行為違法與否。他們甚至比一般人更熟悉法律。儘管有這層認知,他們仍決定替自己破例,只因為法律只有在特定時候對他們才有效。正如一名罪犯說的,「我可以讓任何錯的事變成對的,也可以讓任何對的事變成錯的。而我做的就是對的事。」
.好人的形象
.他們說的肯定是別人
.犯罪者強大的自我意識
第十二章 是精神疾病,還是犯罪人格?
犯下一樁罪行不可能毫無徵兆。就像你不可能要求一棟不會飛的建築物突然飛起來的道理一樣。一個人不可能脫離原來的自己。唯有在瞭解犯罪者的真實個性後,我們才會明白他犯下看似毫無徵兆的罪行的原因何在。
.對於危險分子的誤判
.「毫無徵兆」的犯罪迷思
.「毫無道理可言」的犯罪
.「異常衝動型」犯罪
.心神喪失
第十三章 只要把他們關起來?
監獄、拘留所與少年觀護所成了犯罪學校;被送進這些地方的犯罪者,變得比沒被關之前還要糟糕。監獄成了犯罪的溫床,罪犯之間的連結擴大,他們找到具有反社會思維與行為的同好。
.監獄是連串不公平的開始
.在監獄跟在大街上混一樣
.犯罪行為終究會跟隨著他們
第十四章 犯罪矯治
一切努力目的在協助犯罪者積極向善,促使他們改變。但在腐爛的基礎上建造一棟好房子,不過是白費力氣。行為是思想的產物。矯治的關鍵在於協助犯罪者改變他們的思維。
.空談與實際行動之間
.讓他更有理由去犯罪?
第十五章 犯罪者真的有改變的可能?
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唯有將這些犯罪者正確地視為加害者,而非他們自己聲稱的受害者,身為精神科醫師的他才有辦法越過犯罪者企圖蒙騙與誤導的重重障礙。
.行為是跟著思想而行動
.你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改變的過程
第十六章 改變的力量
我們是自身思想的產物。若要教導一個人放棄犯罪,以負責任的態度過生活,我們就必須幫助他改變最根本的東西——他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