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1─「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捍衛權 | 拾書所

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1─「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捍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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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導讀 「借鏡」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

◎文/沈清楷(比利時魯汶大學哲學博士)

  「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一套三本的書籍,分別是〈人權與民主篇〉、〈政治篇〉、〈哲學篇〉,它假設了,人活在民主的共同體與世界中,所不可或缺的基本知識。

  什麼是「基本」知識?它指的是每一個人都要會的。很可能是我們自以為會的東西,而我們卻不懂或早已遺忘的。另一方面,「基本」知識也可能代表一種「理所當然」的知識。不過,那些我們以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卻可能是有問題的,而早已成為我們思考或推論的前提。若是如此,我們依據「所謂的」理所當然所推論出來的東西,會是錯誤或是帶有偏見的。是否因為我們缺乏反思這樣理所當然的機會,而一再積非成是?

  就是人在質疑「理所當然」,並且重新回到「基本」,反思自己的前提以及背後整個價值系統,才能更理解自身,澄清思考與行動基礎的來源。即使這樣回到基本的過程中,最後了解到自己過去所認識的是盲目的,這也是一個重新認識自我的開端。

1. 對人的想像

  當我們談論人性尊嚴,看似是自然而然的,或是將它視為一個不可侵犯的價值,然而人性尊嚴的確立,在西方歷史上卻經過一個漫長的道路,歷經「神權、君權、人權」不斷抗爭的過程,才稍稍地在制度上肯定人之為人的價值,逐漸地確立國家必須為了保護人民而存在。不過,即使一個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被監督、無法自我反省,它將會反過來,逐漸從「讓人自由」變成「讓人成為奴隸」,制度也會從保障自由轉變成箝制個人自由的枷鎖。

  因此,儘管人類看來變得所謂文明了,卻依然有奴役與剝削他人的現象,相互蔑視而無法相互肯認,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他人,甚至更多的機巧輔助了一種更大的殘忍,文明無法讓我們停止懷疑人性、擺脫人類固有的自私,人依然壟罩在「我是誰」的巨大謎團當中。但是我們也發現到一些充滿希望的靈魂,他們認為人對自己有責任,相信存在的勇氣,面對任何的不公不義,努力介入,並思索著既然我們並非那麼相信人性的良善,人會被惡所引誘,那麼應該建立起一個好制度。不過,任何的制度都可能避免不了腐化,透過制度來圖利自身,而形成更大的惡。即使一個標榜人民主權的民主國家,它會是保障人權價值的良心所在,也可能變成一塊遮羞布。一個國家是否民主,是依它能保障多少「個人」的人權做為指標。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揭櫫所保障每個人享有的權利與自由「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而有任何差別;並且不得基於個人所屬之國家或領土上政治、法律狀態或國際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區別。」《世界人權宣言》明示著人性尊嚴必須不斷捍衛,必須避免苦難重覆不斷地發生在每個人身上。自1948年宣讀開始,根據捍衛不同形式的人權,許多跨國性組織不斷地催生、集結,規範並制止現代國家用各種形式迫害自己的人民。透過一次次的救援行動,對那些不被聞問的弱勢個體,伸出援手,將個人良心凝聚成集體的關懷。如著名的國際特赦組織,試圖營救威權統治下的異議分子,反對國家可以不經正當程序,就隨意地逮捕、監禁、施加酷刑,甚至在毫無辯駁的情況下不明不白地被處死。在台灣過去的戒嚴年代,也曾因為國際特赦組織的援助,將威權時代那些勇敢爭取人權的人拯救出來。

  〈人權與民主篇〉透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無國界記者等堅持基本人權價值的眾多不同組織的介紹,不僅對照出那些虛弱悲觀靈魂的自怨自艾,而助長了壓迫與自私,也提醒了我們:是否對那些一波波正向我們侵襲而來的不公平浪潮渾然不覺?是否我們對人如何朝向共善的想像依舊不足?

2. 政策只能由政府主導嗎?

  沒有人可以獨自生活,在共同生活中也不存在一種永久和平:人會彼此爭吵,甚至武力相向。當然,如果在共同生活中,找到一種協調的方式,不僅使得人與人之間不至於陷入永恆的衝突,還可能基於某種理想的設定,增進彼此的利益,產生一種良性的互惠,增進整體共同的善,讓「公共性最大化」。無論如何,共同生活中,我們必須要去設定一個共同努力的目標。然而,政治中所有利益的角力不見得是以公共化為主,反而有許多不同的力量,企圖將公共利益變成私人利益,因此,政治制度的設計和反省有其必要性。我們政治制度的反省有兩種,一種是效益性的反省,另外一種是從價值面的反省。因為政治制度容易淪為官僚化,看起來具有某種程度的效益,卻也容易陷入「依法行政」而導致「惡法亦法」,讓保護人民的法律僵化在形式主義的思維當中,也因此,當政治制度無法被反省,無法回到原初設計的價值設想當中,就容易陷入一種政治危機。

  當我們問:政治是什麼?同樣也在問我們要什麼樣的政治?政治是否只是少數政治人物在媒體上讓人厭煩的喧囂?當我們具有一種判讀能力,還是可以在這些喧囂中辨識出真假與良善之所在。而最讓人擔心的是人們對政治的冷漠,乃至於進入到「去政治化」的狀態之中,因為去政治化的語言,就是一種用來鞏固保守勢力的政治化的修辭,進一步地讓政治孤立轉換成個人存在感的孤單,讓不談政治變成一種清高的道德姿態,當政治用更加複雜的語言試圖讓你覺得不用、也不需要知道政治人物在做什麼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應該要警覺的時候,因為政治之惡可能在我們的冷漠與無感當中發生。

  〈政治篇〉從公民權到聯邦制的介紹,從政黨政治、權力分立到法案通過,以及各種不同的政治理論從左右光譜到各種主義如資本主義、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所代表的不同含義,乃至於稅收與分配的問題,到尖銳的金錢與政治之間的關係,擁有公權力者的利益迴避原則,以及媒體作為第四權如何監督這些擁有權力的人。從關心自己的國內政治到國際地緣政治的思考:日內瓦公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冷戰、 歐洲共同體以及聯合國安理會、國際刑事法院等這些不同組織的介紹,說明一種政治教育的廣度,提供我們理解,作者想要傳遞什麼樣的政治思考給下一代。

  歐洲極右派的出現,甚至新納粹的發生,以及來自於恐怖主義的威脅,德國人是否應該堅持哪一種國家主權的辯解,而對於難民、移民置之不理?還是去理解排外情緒如何被操作以及某種冷靜理性思考的必要?政治教育的目的,不僅給未來的政治人物參考,也提供現在的政治人物機會去反思從政的目的,如果不是競逐利益的話,提醒他們原初對公共性嚮往的從政初衷。

3. 我和世界

  「何為哲學?」這雖然是大哉問。我們依然可以從哲學這個學科所面對的事情來理解「哲學是什麼」。哲學面對「存在」(being)的問題,從而去思考存在以及這個世界背後的原因原理、去思考什麼「是」(being)真的、人如何存在(to be)、行動(動機到結果之間的關係)。或者我們可以簡單化約為兩個,面對「世界」和面對「自我」,接下來所面對的是「兩者之間的關係」。哲學要求針對以上這些問題進行後設思考,不僅反思各種可能性,還在可能性中尋找可行性。也就是靜下心去思考那些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事,這些理所當然也往往充滿了條件性的偶然。

  古希臘哲學家高吉亞(Gorgias)宣稱「無物存在、即使存在也無法認識、即使認識也無法告訴他人」,徹底質疑我們所謂的理所當然:「存在」、「認識」、「人我溝通」,雖然他正在把他的認識告訴我們,而產生自相矛盾,卻也提供對我們認識確實性的反省。到笛卡兒(René Descartes)提出「我思故我在」,主張即使懷疑也必須有個懷疑的我,即使被欺騙也要有一個被欺騙的我,我們得出一個不可懷疑的我,或是更精準地說是那個思考我的確信。不過,這個「思考我」的存在如果沒有進一步填充其內容,它卻很可能是空洞的。

  我們可以在廣義的存在主義者身上,看到人雖然肯定自我存在,但卻會是一種空洞的確信,人因而不斷地焦慮著自身存在的意義,而產生了虛無感。存在是一種行動,而行動則是不斷地面臨選擇,因此選擇成為一個人在面對自我及其行動不可避免的態度,雖然如沙特(Jean-Paul Sartre)所說的「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但是為了避免「選擇」一詞語意過於空洞,而迴避了選擇,我們則可以進一步說「選擇的選擇」和「不選擇的選擇」是兩個不一樣的選擇。

  人有選擇的前提,在於他擁有自由,雖然這樣的自由是有局限的。人只要依自己所認為的、所希望、所欲求的……自由地去行動,他就必須擔負起行為的後果。因此,自由與責任之間是密不可分。不過,當我們進一步將真、假問題放進自由與責任中,就會展開一連串的辯證,從而了解到自己並非如此的自由,或是責任可能成為他人剝削我們的道德話術等等。

  〈哲學篇〉中,作者不採取哲學史或概念系統的方式寫作,試圖將哲學知識「化繁為簡」,並建議我們「隨意翻閱」,是因為我們總是要有個機會脫離系統性的知識建構,但這並非意謂著「隨意閱讀」,而是放開既定的框架,留有餘裕地重新思考我們周遭以及自身上所發生的事情。

【結語】

  當我們羨慕歐洲的教育制度之際,羨慕人才養成是多麼優秀,這並非是人種的聰明才智,而是教育制度與外在環境所形塑出來的。「人性無法進化」,我們無法將自己所累積的知識、經驗,透過遺傳讓下一代自然獲得,因此,一旦,我們不認為知識的傳遞是必要的,上一代所累積的知識將一點一滴的流逝,過去的知識,若是不透過教育傳承,前人苦思反省所得到的智慧注定消失,人將會從頭開始,不斷地重來,包括重複著人性中的殘忍與貪婪。不過,人類文明的發展中,它卻可以藉由制度創造某種良善的基礎,在教育中緩解人性中無法避免的貪婪。在這套「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的叢書出版之際,台灣現行的12年國教課綱,將最能帶給學生反思能力以及國際交流能力的學科──社會科(歷史、地理、公民)的必修時數,從8小時變成6小時。「借鏡」這套書,或許可以幫我們思考台灣教育改革之「未竟」,台灣現行的教育制度中,遺漏了什麼?

專文導讀 為啟程者引路

◎文/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2016年以來的台灣,擾嚷不歇,各方人馬紛沓湧入台北街頭,同一議題、對立主張,相互爭論與叫囂,敞開一方關於「人權」與「民主」的絕佳演練場所與論辯空間。

  2014年的318運動,揭露了台灣社會對「民主」的長期誤識。我們終於體認到,選票不等於「民主」。318過後,二次政黨輪替,我們走在重新認識「民主」與「人權」的關鍵時刻。此際,麥田出版《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系列,非常有意義。

  這系列的第一卷「人權與民主篇」,精準地指出,公民思辨的「根」,正是人權與民主。如果不從這裡出發,所謂「民主國家」,就是恐怖危樓,就是剝奪人民主體與尊嚴的魔獸。

 這部書以深入淺出的敘述筆法,敘寫人權的涵義與價值、人權所含攝的內容與向度,充滿豐富的歷史文獻,舉引各種故事文本,時間跨度從希臘到當代,空間跨度遍及全球,構織成一張密實的人權地圖。

 書一開場,即揭示人權的本質:「它是一種自然權利,因為它與人的本性一致,也因為它讓人成為人」、「人權是永恆的、獨立的,適用於任何地方。」亦即,「人權」不是被法律制度設計出來的,而是自然天賦的;它一方面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二方面又超越了生物學的意義,成為一種永恆的、獨立的、普世的存在。

 「人權」做為普世的存在與價值,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的現實。這部書的另一個特色,即是以各種差異紋理,編織出「人權」的的多重向度;包括免於恐懼與匱乏、知識與教育、生存權、所有權、婦女人權、兒童人權、少數族裔的權利、弱勢階級的權利、社會安全的權利……,乃至於環境污染引起的種種集體權利問題等等。作者強調,人權不能只有一個,「不同人權之間彼此競爭,是沒有意義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獨立的人權。人權不僅不是競爭的,更應該是互助的。

 書中不斷強調:人權,既是個人的,也是普世的;是一種價值,也是一種現實;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行動。為何需要行動?因為它固然是天賦的,卻又極其難得。難得,是因為龐大的權力體制,時時處處,都在對個人進行權利的剝奪與壓制。

 由此,我們進入本書最關鍵的討論:人權與國家。對人權進行制度性剝奪的,通常是國家;無論是打國家悲情牌、國家安全牌、國家團結牌,國家,總是殘害公民人權的最大魔怪。

 作者堅定指出,人權高於國家:「從自然法來看,人權是在國家之上的權利。」
因此,當國家成為人權的迫害者,「每個公民都可以起來反抗。」從國家的角度看,是人民建造了國家;從人民的角度看,我們是先成為一個人,然後才成為一國的公民。公民的抵抗權,正是立基於人權高於國家的理念。

 即使是緊急狀況,即使國家陷入戰爭,也不能傷害公民人權。本書在這樣的思想基底上,展開「人權」與「民主」關係的思辨,建造了本書的核心意旨。

 對於「一個仁慈的統治者好過壞的民主人士嗎?」這個有點詭論的問題,本書舉引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民主是最壞的統治形式,除了其他所有被試驗過的政府形式之外。」一語來回應。確然,仁慈的統治者可能被殘暴的統治者繼承,人民無從選擇,但壞的民主人士幾年就可以替換掉,人民有選擇權。

 但作者也提醒,民主有漏洞。民主的漏洞,正要以人權來填補。比如,民主體制的普遍律則,是完成多數人的意志,然而,當「當多數人的意志傷害到其他人的尊嚴時」,當少數人被排擠在「民主」的大門外時,「人權」的捍衛,正用以約束這種傷害與排擠。

 因此,人權高於國家,人權高於民主體制,人權是普世的。正因人權是普世的,而世界是由我們集體組成的,因此,某一國家對其國民所施加的人權傷害,國際組織、其他國家,就可以介入關心、提出警告、要求改變。涉及人權議題,「介入他國內政」的說法,不能成立。

 人權稟於天賦,但人權必須抗鬥。本書描述各種層級的人權組織、非政府組織、人權鬥士,甚至無國界記者,這些堅持以發聲對抗沉默,以行動捍衛人權的戰士身影,在書中到處現身。

 最後,本書另一個重要觀點,是既將人權視為個人的天賦權利,更是對社會的公民責任:「我們對人權是有義務的。當人權不論何時何地被侵害時,我們都應該挺身而出,特別是當國家機器違反人權的時候。」

 作者挑戰了一個全球無差別的主流觀點:別人的人權與我無關。人的冷漠,多數來自於「不相干」,「不相干」為「不想理解」提供藉口。然而,本書將「世界」視為一個有機整體,這個世界共享榮光與暗影,沒有誰與誰「不相干」。如果世界是一個共同體,則我們共享、共利,也可能共犯、共罪。

 比起共利意識,共罪意識所提供的反思性更重要。那些對國家暴力視而不見的人們,以邪惡的平庸,容忍了暴力持續進行,支持了暴力持續長大,因而也是暴力的一員。

 然而,本書雖以「世界」為單位,在實踐層面,卻回歸到公民個人的、日常的生活景框之中。本書強調自覺式民主,從近身開始,從小處做起:「你並不需要因此去非洲挨餓,維護人權是從我們的門前開始。」

 而這樣的人權實踐,絕不能以剝奪別人的權利為階梯,甚至為目標。因為,
沒有一種人權叫做「我有歧視別人」的人權,沒有一種人權叫做「我有捍衛自己特權」的人權。

  烏托邦還在彼岸。而我們已經啟程,朝向那一方人權國度。這本書,是為我們引路的手邊書。

內容簡介:


◆德國最受歡迎的思辨讀本

學習有原則的使用你的權利,同時捍衛他人的權利,
民主教育就從向下扎根開始!


一個人值多少錢?誰是現代奴隸?

在非洲,用30歐元就能買到一個兒童;在德國有20萬人因非法居留遭到雇主剝削;目前全球約有240萬人口販賣受害者,人口販子以提供海外機會為誘餌,在東歐、亞洲、非洲或拉丁美洲國家吸引婦女上鉤,常常卻在西歐、北美和亞洲將她們賣為娼妓;而全世界估計有2,700萬人過著隸屬他人、不自由的生活……

「比起共利意識,共罪意識所提供的反思性更重要。那些對國家暴力視而不見的人們,以邪惡的平庸,容忍了暴力持續進行,支持了暴力持續長大,因而也是暴力的一員。」
——楊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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