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喜歡是一種記得。
純愛小說教主蔡智恆,書寫讓人揪心但卻難以忘懷的「初戀」。
舊昔的純粹時光,在那有著巨大的聯考壓力、施行國語推行運動的年代,
純真的中學少男少女,如何欲言又止但卻深情款款,交會出璀璨的愛情火花……
我喜歡她。但是我遲到了~
喜歡是一種記得。
因為和她相遇了,記憶開始不斷累積。
即使離開了,我依然清晰記得她的黑鮪魚眼睛、她的微笑和酒窩、
她挺直的背影、她低沉的聲音、她咬筆的模樣、她掉淚的神情、
她鎖骨圍成的美麗河谷、她緩慢而流暢的動作……
這樣的「記得」,就是喜歡吧。
我喜歡她。
喜歡她幫我擦藥時的細心溫柔;
喜歡她閉目養神時彷彿虔誠的雕像;
喜歡她在雨中撐傘仰頭看天的身影;
喜歡她眼睛瞇成一條縫時比手指的調皮神情;
喜歡她只有嘴角拉出弧度而沒笑聲的清淡微笑;
……
一個人的思念可以有多深,才能讓跨越多年時空,
不管身在何處,無論歷經多少感情,
仍然頑固的記得那個最初的身影,縈繞不去。
然而,又是什麼原因,讓我們一再錯身而過?
我們的世界,又該以何種關係取得交集?
序跋:
寫在《國語推行員》之後
◎文/蔡智恆
《國語推行員》這本書約15萬字,2017年7月動筆。
寫了兩個月後,停筆三個月,2017年12月再提起筆寫完。
寫作期間的最後一個月,我幾乎不眠不休、廢寢忘食。
完成的那瞬間,我氣力放盡,開始昏睡兩天。
這是我寫作生涯滿20年的作品,希望具有某種代表性,或是總結。
20年來,我總是只用簡單的文字、平淡的語氣敘述故事。
常常有人告訴我,只要翻開第一頁,就知道是我寫的。
「風格」是一個很有趣的概念,尤其對於寫作者而言。
依照人家的說法,我的風格很明顯,而且與眾不同。
即使作品越來越多,寫作的風格卻始終保持不變。
有些人開始覺得不耐,甚至由喜歡變成不喜歡。
於是我常被問:難道不想嘗試其他風格嗎?
面對這樣的問題,我總在心裡OS:
如果因為風格一直沒變,所以不喜歡;
那你可能這輩子無法愛同一個人太久。
只要你的愛人一直沒變,可能有天你會不再喜歡她。
這比喻也許不貼切,甚至引喻失義,請原諒我的詭辯。
我只是想提供另一個思考角度:
在快速變遷的時代洪流中,你覺得改變比較難?
還是不變比較難?
寫作的旅途上,我偶爾會轉身。
踏上旅途之初,耳畔總是傳來歡呼聲、鼓舞聲、加油打氣聲;
隨著我越走越遠,漸漸地,那些聲音變少了。
當我聽不到那些聲音時,回頭一看,
卻發現有些人在默默跟隨。
我很感動。
於是原本打算不再前進的我,會因而鼓起勇氣繼續向前。
《國語推行員》這書名有些尷尬,很多人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
即使知道了,也會覺得怪。
如果你看到一本書叫《總務股長》,你不會覺得怪嗎?
但請你原諒,我一向不擅長取書名,這也是我的風格。
《國語推行員》本來打算只寫三萬字,故事的時間比較短。
但一動筆便豁出去了,決定寫長,故事的時間拉長到約30年。
「國語推行員」只是書中女主角在國中時擔任的幹部名稱。
結果這部成了我作品中字數最多的小說。
我寫作時總是很有誠意,這本也不例外。
人們常問我:你覺得自己寫得好不好?滿意嗎?
我的回答總是「說謊」。
因為我都回答:我覺得寫得並不好。
這本寫得更糟,很糟糕很糟糕,我非常非常不滿意。
我出生在1960年代末,中學時代班級幹部中有國語推行員。
我曾因講台語而被罰錢,也總是很不甘願。
高中時有次上台北比賽,在台北坐公車時講台語,
車上幾個女高中生轉頭斜眼看我。
我經歷過那樣的年代。
時代是有味道的。
可以記錄時代味道的東西很多,比方流行歌曲。
你可能只要聽到某首歌,就會回到你聽這首歌時的年代,
然後想起那時候的人事物。
《國語推行員》橫跨了30年,必然會碰到時代變遷的問題。
我無意多著墨時代變遷,因為那只是過程而已。
20年前我上網時,常碰到異樣的眼光,上網的心態也常被揣測;
現在,反而是從沒上網的人會被送去精神醫院。
如果你從20年後坐時光機回到現在,你也可能發現很多荒謬;
而這些荒謬對現在而言卻是理所當然。
如果喜歡是一種心情。
在快速變遷的時代洪流中,你覺得你的喜歡改變了比較難?
還是你的喜歡始終不變比較難?
你會不會覺得,如果你的喜歡始終不變,
是一件令人心安的事?
謹獻上《國語推行員》這部小說,你喜不喜歡我不知道。
品嚐者的味覺總是獨立於烹飪者的烹飪技巧之外。
我只是秉持這20年來的樣子,很努力很誠懇寫完。
如果我的不變令你覺得不可思議或是不以為然,都不是我的意圖。
因為我沒有意圖,只是很誠懇寫小說而已。
小時候我很喜歡吃滷蛋,我甚至還記得第一次吃滷蛋時的快樂心情。
經過幾十年,我還是喜歡吃滷蛋。
我很慶幸滷蛋的味道沒變,更慶幸自己還是喜歡吃滷蛋。
如果一旦喜歡,就能喜歡很久很久。
那應該是件快樂的事吧。
目錄:
《國語推行員》
寫在《國語推行員》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