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噁心到同理:拒斥人性,還是站穩理性 ? 法哲學泰斗以憲法觀點重探性傾向與同性 | 拾書所

從噁心到同理:拒斥人性,還是站穩理性 ? 法哲學泰斗以憲法觀點重探性傾向與同性

$ 299 元 原價 380



內容簡介:


麥田 Courant 新書系首發力作!

美國法哲學巨擘理性檢視性傾向與同婚議題的雄辯宣言
思索多元性別,從憲法價值再出發。
走一條理性的路,回歸將心比心的同理世界。


【書系概念】

Courant 書系:選書人 >> 楊照
跨界思潮的指揮家,演繹多元知識的 Courant。
Courant,是輕盈的波盪,卻能刻下深邃印痕。
Courant,也是思潮的詩意代稱,流水運行不斷如思緒。
Courant,更是一段輪旋無盡的優雅舞曲。
從最初開始滴淌,既是歷史的洪濤,也是浮世的細流,縱貫敲打。
Courant 書系,一本書,一種思惟,一片視野,一首引領新曲式的輪舞。
間奏來時,流轉的樂音倏然歇止——Courant ! 思潮湧入,讀者登場

【內容簡介】

身為多產作家和獲獎無數的思想家,納思邦是當代關於法律、正義、自由、道德和情感研究的重量級權威。在這本打破成見、回歸性別議題本質的精悍著作中,作者集中火力,以理性但義正詞嚴的態度,瞄準「噁心感政治」——反對同性平權的非理性壁壘——全力迎擊,深入多件與性傾向相關的憲法實際案例,由法入理、由理問情,為同性婚姻及多元成家凜然辯護。

納思邦認為,厭惡與噁心感一直是那些歧視同志者的根本動機。在面對同性戀行為及連帶的人際關係現象時,反同婚人士會經歷一種類似「身體廢物、噁心昆蟲和腐壞食物」的不快感,利用此負面感受來撻伐同性婚姻,並證明一系列法律限制的正當性——如「反雞姦法」與「捍衛婚姻法案」。他們甚至認為,這種生理、心理交互作用的反感情緒具備某種「智慧」,使社會得以遠離敗壞倫理道德的性別選擇。然而,「噁心感政治」的激情主張,違背了所有公民在法律之前皆平等的基本原則。欲對抗這種價值操作,納思邦提出了「同理心政治」的解決方案,強調個體尊重、不分族群的愛欲渴求與性的本質,鼓勵人們運用想像力,積極理解另一方的立場。

全書精闢嚴謹,邏輯清晰,充滿人性關懷。作者從噁心感、歧視、隱私、結婚權、親密行為等眾多面向,論及身體自由、同性婚姻乃至公開性愛,將事物的本來面貌引入法律的嚴密框架中,擺脫噁心感的非理性羈絆,邁向同理思考、平等正義的終極出路。

【導讀推薦】

楊照 /選書、導讀
交通大學特聘教授 林志潔
政治大學台文所副教授、《同志文學史》作者 紀大偉
政治/新媒體工作者 苗博雅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陳宜倩
政治大學台文所助理教授 陳佩甄
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博士候選人、臺灣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張宏誠
——同理推薦(依姓名筆劃排序)

【各界好評】

我們之中對於婚姻仍抱持較傳統觀點的人,需要非常認真看待這本書,因為在本書中,作者對於同性婚姻的改革作出了我所見過或聽過最好的闡述。而且她用一種十分文明而理性的態度進行討論,並不會讓我們之中完全持相反立場的人覺得受到貶抑、或是被隨便打發——顯然這個議題在可見的未來還會公開討論很長一段時間。
——大衛.諾瓦克(David Novak),美國猶太文化學者

瑪莎.納思邦用無比的耐心、清晰的解說、大量的資訊和敏銳的感覺力,告訴我們大部分反對同性戀權利的法律和政治上的論述,都不是根據理性而來,它們只不過是強辯——也就是說,來自於不理性的偏見。她一一駁斥了反對同性戀權利的理論基礎,並且對美國社會提出了有力的挑戰,激勵我們要勇於支持美國社會聲稱最珍惜的平等,也為我們帶來了勇氣和鼓舞,讓我們勇於做對的事。
——大衛.哈爾博林(David Halperin),美國性別研究學者、酷兒史家

納思邦付出了她全部的智力和敏銳的觀察,對同性戀權利的案件做出憲法上的分析。在這個過程中,她也明確闡述了一個強而有力、也足以激勵人心的平等觀,為性的弱勢族群帶來了希望。我必須說對於我們這些關心 LGBT 的權利的人來說,實在非常高興納思邦與我們站在一起。
——卡洛斯 A. 博爾(Carlos A. Ball),《從暗櫃到法庭》(From the Closet to the Courtroom)作者

目錄:


Courant 書系總序
導讀
謝辭
緒論  從訴諸噁心感到形諸同理

第一章 噁心感的政治:實務、理論、歷史
1. 實際上存在的噁心感:美國的性別政治
2. 理論中的噁心感:德富林與卡斯
3. 噁心感:一種不可靠的情緒
4. 歷史中的噁心感:羞辱和次等

第二章 同理的政治:宗教、種族、性別、身心障礙
1. 對於人與自由領域的尊重
2. 尋找生命與自我的意義:性傾向及宗教
3. 體系性的不利益:性傾向與種族、性別、身心障礙
4. 想像力之必要

第三章 反雞姦法:噁心感與侵犯
1. 兩種社會圖像:德富林與彌爾的對比
2. 歷史:理論與實務中的反雞姦法
3. 自由、隱私與《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
4. 「鮑爾斯訴哈德威克案」:侵犯與愚鈍
5. 「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邁向一個平等自由的社會制度

第四章 歧視與反歧視:「羅梅爾案」與敵意
1. 家庭價值與反歧視法
2. 行動一:科羅拉多——基本權與政治程序
3. 行動二:法官審判——不遮掩的敵意
4. 行動三:最高法院——敵意與合理依據
5. 可疑分類:性別歧視?永久的不變性?

第五章 結婚的權利?
1. 婚姻是什麼?
2. 歷史中的婚姻:黃金時代之謎
3. 對於同性婚姻的恐慌:論點、對污染的恐懼
4. 「結婚的權利」是什麼?
5. 麻塞諸塞州、康乃狄克州、加州、愛荷華州:法律問題
6. 婚姻的未來

第六章 受保護的親密行為:性愛俱樂部、公開性愛、有風險的選擇
1. 噁心感:確實存在著
2. 釐清概念:損害、妨害、隱私
3. 性與妨害法
4. 憲法原則?平等保護、正當法律程序、表達自由
5. 當眾與私下:混淆與更多的混淆
6. 理性的政策:隱蔽性與涉及自己

結論 噁心感之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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