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法規概要(大意)完全攻略 (普考/四等/初考/五等特考適用) | 拾書所

2020年稅務法規概要(大意)完全攻略 (普考/四等/初考/五等特考適用)

$ 490 元 原價 490

 

 

【本書適用】

 

這本《稅務法規概要(大意)完全攻略》適用於財稅行政類科:

 

(一)採測驗式題型:

 

.初等考試(初考)

.身障人員(身障)五等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五等

 

(二)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普通考試(普考)

.身障人員(身障)四等

.稅務人員四等

.原住民族四等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四等

 

【財稅行政類科簡介】

 

財稅行政類科主要工作是處理國家賦稅收入,與一般會計事務所不同,除了需要處理帳務會計,依分發單位不同,也會涉及到管理運用甚至是訂定稅率。每日主要業務是處理帳務,需要對數字有敏銳度。每年開缺名額多且穩定,錄取率更常是一般行政類科的2倍以上(以108年普考錄取率為例:一般行政只有4.06%,財稅行政高達9.33%,是一般行政的2.3倍)。初等考試、普考、地方特考、稅務特考、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原住民族特考都有財稅行政類科,一次準備,多次機會,何愁難以上榜。由於財稅行政要考著重大量繪圖跟圖形分析的財政學,若是四等還會遇到會計學,這些都是一般非商科背景考生較難以跨越的檻。咱們商科背景的考生理應選擇具有主場優勢的類科,迴避不必要的紅海競爭,才符合孫子兵法「避實擊虛」的作戰策略。

 

【本書優勢】

 

● 對於稅務的各種稅制感到混淆嗎?

● 稅法規定的原則與例外太多,搞得腦內記憶錯雜混亂?

遇到申論題擬答順序錯亂?考場作答腦內一片空白無法思考?

● 遇到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以上對於繁雜的稅務法規理解不夠通透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試圖透過重點整理引導,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幫讀者排除這些應試障礙。

 

一、深入淺出

本書依命題大綱編撰,內文分為緒論、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契稅條例、娛樂稅法、貨物稅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稅捐稽徵法及相關法規共9章。內文先幫讀者建立基本稅法概念,移除入門絆腳石,再將稅務法規去蕪存菁、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概念融會貫通下,再搭配本社出版的《稅務法規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讓備考更加完整。

 

二、條理分明

 

各章節開頭字字珠璣地詳列學習重點,先提供讀者引路明燈,心中先有大致框架,再利用體系表,一一梳理法規脈絡,完整擊破學習盲點。以圖表輔助學習,釐清相似或易混淆概念,並結合實務見解,讓讀者學以致用。

 

三、齊全完備

 

作者精研稅務法規歷年考古題,將考點分列於書中各章,申論題羅列解題思路及提供思考方向,選擇題教讀者如何判斷條文選對選項。協助讀者更具體地理解各主題過往命題焦點,便於檢視自我學習成效,從中釐清命題動態。書末幫考生貼心準備107~10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地方特考四、五等試題共9份,由作者潛心琢磨,題題詳解,申論題擬答井然有序、層次分明。選擇題與計算題型兼顧,伴讀者克服應試恐懼!

 

四、重點凸顯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複雜的稅務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所得稅法(108.07.24修正)

 

(1)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五號解釋,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2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僅許薪資所得者就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不許其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得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減除必要費用,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不符,因而修正第十四條相關內容。

 

(2)配合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政策,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增訂第十七條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項目,並自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適用。

 

2.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108.09.20修正公布)

 

(1)配合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及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一授權訂定本標準之項次修正,修正第一條法律授權依據。

 

(2)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修正條文第二條)三、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修正條文第三條。

 

3.統一發票給獎辦法(108.11.13修正公布)

 

配合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新增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之中獎人得使用行動裝置下載財政部提供行動應用程式(簡稱兌獎APP)&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