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詳介 |
內容簡介:夫妻畢業了,父母可以重考深造!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 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 讓愛孩子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 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兩人可以成為仇人、不相往來形同陌路,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倘若兩人共有子女,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教育和人格成長;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因此,分手之後,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和周邊的人理解、支持的程度。 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大人可以選擇離婚,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 合作父母不是本能,需要後天學習,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而離婚後,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我們稱之為「親子會面」。 事實上,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讓父母放心、孩子也安心,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 透過本書,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目錄:〈專文推薦〉 離婚不只是簽字/江文賢〈專文推薦〉 法院的孩子怎麼了?/李莉苓 〈專文推薦〉 愛,永遠不只是自私的付出/姚淑文 〈專文推薦〉 走出困境的智慧/范國勇 〈專文推薦〉 總有一天/賴芳玉 〈短語推薦〉 各方的感動與迴響 〈導 論〉婚姻緣盡,親情仍濃——分手後的「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 第一章 「合作父母」的精神與「親子會面」的展現 第二章 父親的獨白:一個過來人的自述 第三章 母親的心聲:一個過來人的掙扎 第四章 媽媽比不上保母嗎? 第五章 得到,從學會放手開始 第六章 一年,只能和女兒相聚48小時! 第七章 難解的爭奪戰 第八章 我愛爸爸,也愛媽媽 第九章 其實,我也是有爸爸的! 第十章 原來我爸爸不是壞蛋! 第十一章 揹著父母婚姻十字架的孩子 第十二章 從「家庭系統」和「依附關係」理論看離婚階段的親子關係 第十三章 法院裡的親子會面服務 第十四章 親子會面協調員的角色與處境 附錄一 對方為不適任父母,還要合作嗎? 附錄二 當有新戀情時 附錄三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