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宜學
系列: 財富管理
出版社: 宏典文化
出版日期: 2019/08/23
ISBN: 9789862755198
頁數: 602
系列: 財富管理
出版社: 宏典文化
出版日期: 2019/08/23
ISBN: 9789862755198
頁數: 602
內容簡介
台灣過去一直採行相當嚴格的金融管制,自1980年中期之後,金融管制才逐步放寬。
1988年開放證券商的設立,1991年准許設立新銀行,1992年開放新投資信託公司之設立與銀行兼營票券業務,1995年開放成立新票券公司。金融機構開放的結果,雖因競爭而提高服務品質與效率,但也使金融機構在over banking 環境下,面臨嚴峻的考驗。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我國雖未立即受到重大沖擊,惟1999年台灣卻暴發了本土性金融風暴,金融機構財務問題頻頻,迫使政府自2000年起陸續制定銀行法修正案、金融機構合併法與金控公司法等金融法規,並於民國2001年成立金融重建基金,讓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平和順利退出市場,以消弭金融風暴之影響。同時也陸續的成立了15家金控公司,從此進入了金控公司競爭時代。
由於上述之風暴及企業外移之結果,使企業授信之推展受到限制,多數銀行紛紛致力於消費金融之拓展,惟因部份民眾缺乏正確理財消費觀念,過度借貸消費,在2005年底又爆發了所謂的雙卡風暴;而2007年7月美國發生次級房貸危機,由於美國政府延誤處理,使其透過連動債衝擊全球之金融機構,更造成2008年的金融海嘯,進而引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在此不斷變遷的環境下,金融業務亦隨之快速的創新與變化,因而金融從業人員除需具備其本職之專業外,對銀行、票券、證券、保險等專業知識與實務,也應有一定程度的認知。因此能有一本隨時更新之金融業務用書,顯得格外的重要。
作者於1979年進入金融界服務,自1989年起利用工作之餘,在大學院校財金系兼任金融相關課程之講授,迄今已二十餘年。在講授金融實務相關課程時,發覺坊間書籍,大多無法配合金融實務的改進作必要之更新,教學時必須作大量更正與補充,致有意編撰金融實務之用書。在宏典文化公司曹總經理之協助下,2009年5月先出版《台灣銀行業實務》一書,出書後頗受好評,承蒙台灣金融研訓院的邀請,針對初入金融業之年輕朋友,先後又出版了《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二書。
本書之內容係以作者在大學院校講授銀行實務、金融實務、金融法規及金融市場等課程之講義為基礎,加上撰寫《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二書及金融證照測驗相關考試用書之資料,編輯而成。各章節之撰寫務求貼近實務,除參考最新法令規定外並衡酌業界實際處理情況,是以本書除可供大學院校商學科系「銀行實務」、「金融實務」、「金融法規」或「金融市場」等課程之用,並可供金融界人士處理業務時之參考。
本書撰寫時多方參考金融證照測驗之資料,故可作為報考金融證照測驗之基礎教材,應考前再研讀金融證照測驗各科目參考書籍,則有事半功倍之效。
《台灣金融業實務》一書,自2016年出版以來已有3年餘,3年來由於台灣金融環境多有變化,金融法令亦有變更,例如:國際會計準則之實行;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法規的更新;電子支付工具的演變;徵、授信準則的修正;信保基金保證制度的修訂;股市當日沖銷交易、漲跌幅限制的調整;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有關法令的更新等等,迫使本書必須進行必要的修訂。
本次修訂主要係因應上述金融環境變化及金融法令修正,對各章節內容做必要之增刪與修訂,使其更符合法令規範及一般實務與慣例。
本書在修訂過程雖極盡謹慎,惟疏漏之處或所難免,敬希方家暨讀者不吝指正,是所企盼。
林宜學謹識 於景美溪畔之雍學書房
1988年開放證券商的設立,1991年准許設立新銀行,1992年開放新投資信託公司之設立與銀行兼營票券業務,1995年開放成立新票券公司。金融機構開放的結果,雖因競爭而提高服務品質與效率,但也使金融機構在over banking 環境下,面臨嚴峻的考驗。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我國雖未立即受到重大沖擊,惟1999年台灣卻暴發了本土性金融風暴,金融機構財務問題頻頻,迫使政府自2000年起陸續制定銀行法修正案、金融機構合併法與金控公司法等金融法規,並於民國2001年成立金融重建基金,讓經營不善之金融機構平和順利退出市場,以消弭金融風暴之影響。同時也陸續的成立了15家金控公司,從此進入了金控公司競爭時代。
由於上述之風暴及企業外移之結果,使企業授信之推展受到限制,多數銀行紛紛致力於消費金融之拓展,惟因部份民眾缺乏正確理財消費觀念,過度借貸消費,在2005年底又爆發了所謂的雙卡風暴;而2007年7月美國發生次級房貸危機,由於美國政府延誤處理,使其透過連動債衝擊全球之金融機構,更造成2008年的金融海嘯,進而引發歐洲主權債務危機,至今仍然餘波盪漾。在此不斷變遷的環境下,金融業務亦隨之快速的創新與變化,因而金融從業人員除需具備其本職之專業外,對銀行、票券、證券、保險等專業知識與實務,也應有一定程度的認知。因此能有一本隨時更新之金融業務用書,顯得格外的重要。
作者於1979年進入金融界服務,自1989年起利用工作之餘,在大學院校財金系兼任金融相關課程之講授,迄今已二十餘年。在講授金融實務相關課程時,發覺坊間書籍,大多無法配合金融實務的改進作必要之更新,教學時必須作大量更正與補充,致有意編撰金融實務之用書。在宏典文化公司曹總經理之協助下,2009年5月先出版《台灣銀行業實務》一書,出書後頗受好評,承蒙台灣金融研訓院的邀請,針對初入金融業之年輕朋友,先後又出版了《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二書。
本書之內容係以作者在大學院校講授銀行實務、金融實務、金融法規及金融市場等課程之講義為基礎,加上撰寫《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二書及金融證照測驗相關考試用書之資料,編輯而成。各章節之撰寫務求貼近實務,除參考最新法令規定外並衡酌業界實際處理情況,是以本書除可供大學院校商學科系「銀行實務」、「金融實務」、「金融法規」或「金融市場」等課程之用,並可供金融界人士處理業務時之參考。
本書撰寫時多方參考金融證照測驗之資料,故可作為報考金融證照測驗之基礎教材,應考前再研讀金融證照測驗各科目參考書籍,則有事半功倍之效。
《台灣金融業實務》一書,自2016年出版以來已有3年餘,3年來由於台灣金融環境多有變化,金融法令亦有變更,例如:國際會計準則之實行;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法規的更新;電子支付工具的演變;徵、授信準則的修正;信保基金保證制度的修訂;股市當日沖銷交易、漲跌幅限制的調整;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有關法令的更新等等,迫使本書必須進行必要的修訂。
本次修訂主要係因應上述金融環境變化及金融法令修正,對各章節內容做必要之增刪與修訂,使其更符合法令規範及一般實務與慣例。
本書在修訂過程雖極盡謹慎,惟疏漏之處或所難免,敬希方家暨讀者不吝指正,是所企盼。
林宜學謹識 於景美溪畔之雍學書房
內容目錄
│第一章 金融業概論│
第一節 金融體系
第二節 銀行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三節 證券期貨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四節 保險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二章 存款業務│
第一節 存款之概述
第二節 存摺存款
第三節 存單存款
│第三章 票據使用與支票存款│
第一節 票據法相關規定
第二節 支票
第三節 票據託收與交換
第四節 支票存款
第五節 票信狀況註記
第六節 特殊形態之支票
│第四章 國內匯兌與電子金融業務│
第一節 匯兌之概述與管理
第二節 票匯
第三節 信匯
第四節 電匯
第五節 國內匯兌方式的改變
第六節 電子金融業務
│第五章 授信及徵信│
第一節 授信通則
第二節 徵信通則
第三節 授信審查
第四節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
第五節 呆帳之轉銷
│第六章 企業授信與個人授信│
第一節 短期授信
第二節 中長期授信
第三節 個人授信之意義與特性
第四節 房屋貸款
第五節 汽車貸款
第六節 小額信貸
第七節 現金卡及信用卡業務
第八節 股票/有價證券貸款
│第七章 外匯業務│
第一節 外匯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外匯買賣交易
第三節 國外匯兌業務
第四節 外匯存款業務
第五節 進口外匯業務
第六節 出口外匯業務
第七節 國際金融業務(OBU)
│第八章 票券及證券業務│
第一節 金融市場架構
第二節 票券市場
第三節 債券市場
第四節 股票市場
│第九章 信託與投信業務│
第一節 信託之概述
第二節 信託業務概述
第三節 信託業主要業務
第四節 證券投資信託概述
第五節 投信基金之募集、操作與保管
第六節 投信基金之買回或交易
第七節 投信基金的種類與投資
第八節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九節 共同信託基金與期貨信託基金
│第十章 衍生性商品│
第一節 衍生性商品
第二節 遠期契約
第三節 期貨
第四節 交換交易
│第十一章 選擇權與結構型商品│
第一節 選擇權概述
第二節 店頭交易之選擇權
第三節 交易所交易之選擇權
第四節 認購(售)權證
第五節 牛熊權證
第六節 結構型商品概述
第七節 保本型商品
第八節 非保本型商品
第九節 結構型商品的種類
│第十二章 風險與保險│
第一節 風險概述
第二節 保險概述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與輔助人
第四節 保險的分類
│第十三章 財產保險│
第一節 財產保險概述
第二節 財產保險的種類
│第十四章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概述
第二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選擇權
第三節 特別的人壽保險
第四節 健康保險概述
第五節 傷害保險
│第十五章 年金保險│
第一節 年金保險概述
第二節 年金保險之類型
第三節 年金保險的給付內容
第四節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與指數年金保險
│第十六章 投資型保險│
第一節 投資型保險概述
第二節 各類投資型保險
第三節 投資連結型保險
附錄一 習題解答(選擇題部份)
第一節 金融體系
第二節 銀行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三節 證券期貨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四節 保險業之種類與業務經營
│第二章 存款業務│
第一節 存款之概述
第二節 存摺存款
第三節 存單存款
│第三章 票據使用與支票存款│
第一節 票據法相關規定
第二節 支票
第三節 票據託收與交換
第四節 支票存款
第五節 票信狀況註記
第六節 特殊形態之支票
│第四章 國內匯兌與電子金融業務│
第一節 匯兌之概述與管理
第二節 票匯
第三節 信匯
第四節 電匯
第五節 國內匯兌方式的改變
第六節 電子金融業務
│第五章 授信及徵信│
第一節 授信通則
第二節 徵信通則
第三節 授信審查
第四節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
第五節 呆帳之轉銷
│第六章 企業授信與個人授信│
第一節 短期授信
第二節 中長期授信
第三節 個人授信之意義與特性
第四節 房屋貸款
第五節 汽車貸款
第六節 小額信貸
第七節 現金卡及信用卡業務
第八節 股票/有價證券貸款
│第七章 外匯業務│
第一節 外匯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外匯買賣交易
第三節 國外匯兌業務
第四節 外匯存款業務
第五節 進口外匯業務
第六節 出口外匯業務
第七節 國際金融業務(OBU)
│第八章 票券及證券業務│
第一節 金融市場架構
第二節 票券市場
第三節 債券市場
第四節 股票市場
│第九章 信託與投信業務│
第一節 信託之概述
第二節 信託業務概述
第三節 信託業主要業務
第四節 證券投資信託概述
第五節 投信基金之募集、操作與保管
第六節 投信基金之買回或交易
第七節 投信基金的種類與投資
第八節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九節 共同信託基金與期貨信託基金
│第十章 衍生性商品│
第一節 衍生性商品
第二節 遠期契約
第三節 期貨
第四節 交換交易
│第十一章 選擇權與結構型商品│
第一節 選擇權概述
第二節 店頭交易之選擇權
第三節 交易所交易之選擇權
第四節 認購(售)權證
第五節 牛熊權證
第六節 結構型商品概述
第七節 保本型商品
第八節 非保本型商品
第九節 結構型商品的種類
│第十二章 風險與保險│
第一節 風險概述
第二節 保險概述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與輔助人
第四節 保險的分類
│第十三章 財產保險│
第一節 財產保險概述
第二節 財產保險的種類
│第十四章 人身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概述
第二節 人壽保險契約之選擇權
第三節 特別的人壽保險
第四節 健康保險概述
第五節 傷害保險
│第十五章 年金保險│
第一節 年金保險概述
第二節 年金保險之類型
第三節 年金保險的給付內容
第四節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與指數年金保險
│第十六章 投資型保險│
第一節 投資型保險概述
第二節 各類投資型保險
第三節 投資連結型保險
附錄一 習題解答(選擇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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