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志忠
系列: 高普特考
出版社: 千華圖書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19/12/13
ISBN: 9789864879137
頁數: 712
系列: 高普特考
出版社: 千華圖書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19/12/13
ISBN: 9789864879137
頁數: 712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系統整理重點,快速理解行政法要義
◎法規QR code,即時查詢事半功倍
◎最新試題彙編,熟悉考試命題趨勢
◎逐條歸納式題庫,法規搭配考題演練
◎收錄大法官解釋,延伸學習強化概念
本書各章課文系統化整理,務求以最簡潔的文字使考生理解行政法要義,並標示各章之重要度,考生可依據重要程度安排讀書進度,考前再針對最重要的章節多加複習,掌握命題關鍵!
隨附法規QR Code,針對各法規設置QR Code區塊提供讀者掃描,立即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檢視法規頁面,不怕錯過法規更新!聰明查詢,事半功倍!
逐條歸納式精選題庫,收錄行政法相關重要法規,再從歷屆試題中精選以該條文為題幹的題目作為題庫,逐條演練,建立完整概念,面對題目自能清楚看出答題關鍵!
■革新版序
考選部致力於國家考試各科試題題庫的建立工作(含申論題、測驗題),目前已卓然有成,所以現在高普特考行政法一科,通常一份考卷係由多位不同的命題委員出題,如果考生只讀過一位命題委員的書,得分勢必非常悽慘。
考生如想獲得高分,最理想的狀況是將每一本書都熟讀,此外,還得廣泛蒐集學者專家發表在報章雜誌或校內期刊的論文,比較其差異,加以融會貫通。然而由於考試科目甚多,不容許花太多的時間專攻行政法。就算時間充裕,也未必能將有關資料蒐集齊全。就算資料蒐集齊全了,如何從龐雜的紙堆中找出重點,更是令人傷神。
為提供考生速成捷徑,免除蒐集、研判、分析、比較之苦,本書以歷年高普特考試題為經,台大、政大等校教材為緯,參採大法官會議最新解釋,擷取各家之長,融為一體,相信熟讀此書,當可從容應試,輕鬆過關。
本書在各章均有標示該章重要度,依據考試出題之比重劃分為5顆星,請考生多利用此重要度安排讀書進度,考前也能針對最重要的章節加強複習。另,本書重點均以黑體字標示,加★者係較深入之探討。本書並非學術論著,各章節行文,均係根據命題委員之觀點,且儘量使用該委員之習慣用語,期能爭取高分。換言之,本書雖是考場致勝的利器,並不能取代教科書,對於行政法有興趣的讀者,仍宜參考本書所附書目進一步研究。基於對著作權的尊重,且便於讀者按圖索驥,進而深入研究行政法學先進之著作,本書特加註推薦書籍頁碼,務請讀者善加利用。
由於考試競爭激烈,考題愈出愈難,所幸,自95年起,高考、三等特考有50%為選擇題,選擇題如能拿滿分,自可立於不敗之地。除了法條應熟悉外,大法官會議較新的解釋尤應留意。此外,吳庚老師的專書所舉案例,十之八九都會成為考題,務請讀者詳讀。
行政訴訟自101年9月6日起實施新制,改採「三級二審」,詳見第四篇第十五章第九節。
公務員懲戒法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105年5月2日施行,讀者應熟讀。
公務人員保障法106年6月14日修正公佈,請讀者特別留意。
■行政法導讀
行政法係具體的公法,亦為憲法的試金石,德國行政法之父梅耶(Otto Mayer)嘗言:「憲法是會毀失的,而行政法卻能續存。」其重要性可以想見。由於行政法的出發點是法學,以研究公法學之基礎理論、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為主,其內容極為龐雜,兼以行政機能的增繁多涉,更增加研習上之困難。
「行政法就像是一團(綜合)政治、社會、經濟及法學纖維,糾纏不清的蜘蛛網狀物」,如果期望以速成的方法精通行政法,可說是絕不可能的事,幸而,考試並不是在做研究,如果只是希望能在考試時獲取高分,倒是有捷徑可行的。
由於多數考生並沒有學過行政法,要考好本科當然得先熟讀幾本入門書,目前市面上可以買到的教科書可謂五花八門、新舊雜陳,建議先以吳庚老師《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入手。此外,報紙、雜誌上的論文和大法官會議較新的解釋,亦須留意。
將書本讀熟,只是「打好基層建設」而已,接下來應參考近年高普特考試題,自我演練,最好以活頁紙勤作筆記,一題一紙,根據課本、論文、參考書來準備答案,務期綱舉目張,條次井然。申論試題只有兩種,大題目、小題目是也。對於大題目,切忌長篇大論,一則時間不夠,再則篇幅有限,應掌握「長話短說」原則,力求簡明扼要;對於小題目,則千萬不可三言兩語、草草了事,否則得分勢必很悽慘,應先申論題旨,「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一番,進而在每一小項下進一步申論,如果實在無話可說,則不妨舉例說明。務期言之有物,言之成理,亦即謹守 「大題小作,小題大作」 之原則,使各題答案所占篇幅大致相當。
第一章題目做完以後,始可進行第二章的研讀;第二章讀完,做完第二章試題,應再回頭複習第一章的解答,並再修飾調整其內容;等到第三章題目做完,應回頭複習修改一、二章的解答,餘此類推。如全書研習完畢,則每一精選試題之解答已經千錘百煉,當可自行錄音備份,反覆聽之。可利用晚上睡覺時將睡未睡之際,不斷循環反覆的聽,早上起床再聽個幾遍,出門上班在擠車途中也不妨一邊閉目養神,一邊聽錄音檔,另外帶幾頁筆記在身邊,抽空就背上一段,如此日積月累,功力自然非同小可,當考卷發下,就可以「對號入座」,輕鬆過關了。
至於選擇題部分,重要法條務必背熟,如果時間有限,可由本書第五篇「逐條歸納式精選題庫」入手,當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此外大法官會議解釋及吳庚老師《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所舉案例,多數會成為考題,如能充分掌握,自可殺出重圍,榮登金榜。
本書附贈: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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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試題彙編,熟悉考試命題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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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版序
考選部致力於國家考試各科試題題庫的建立工作(含申論題、測驗題),目前已卓然有成,所以現在高普特考行政法一科,通常一份考卷係由多位不同的命題委員出題,如果考生只讀過一位命題委員的書,得分勢必非常悽慘。
考生如想獲得高分,最理想的狀況是將每一本書都熟讀,此外,還得廣泛蒐集學者專家發表在報章雜誌或校內期刊的論文,比較其差異,加以融會貫通。然而由於考試科目甚多,不容許花太多的時間專攻行政法。就算時間充裕,也未必能將有關資料蒐集齊全。就算資料蒐集齊全了,如何從龐雜的紙堆中找出重點,更是令人傷神。
為提供考生速成捷徑,免除蒐集、研判、分析、比較之苦,本書以歷年高普特考試題為經,台大、政大等校教材為緯,參採大法官會議最新解釋,擷取各家之長,融為一體,相信熟讀此書,當可從容應試,輕鬆過關。
本書在各章均有標示該章重要度,依據考試出題之比重劃分為5顆星,請考生多利用此重要度安排讀書進度,考前也能針對最重要的章節加強複習。另,本書重點均以黑體字標示,加★者係較深入之探討。本書並非學術論著,各章節行文,均係根據命題委員之觀點,且儘量使用該委員之習慣用語,期能爭取高分。換言之,本書雖是考場致勝的利器,並不能取代教科書,對於行政法有興趣的讀者,仍宜參考本書所附書目進一步研究。基於對著作權的尊重,且便於讀者按圖索驥,進而深入研究行政法學先進之著作,本書特加註推薦書籍頁碼,務請讀者善加利用。
由於考試競爭激烈,考題愈出愈難,所幸,自95年起,高考、三等特考有50%為選擇題,選擇題如能拿滿分,自可立於不敗之地。除了法條應熟悉外,大法官會議較新的解釋尤應留意。此外,吳庚老師的專書所舉案例,十之八九都會成為考題,務請讀者詳讀。
行政訴訟自101年9月6日起實施新制,改採「三級二審」,詳見第四篇第十五章第九節。
公務員懲戒法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布,105年5月2日施行,讀者應熟讀。
公務人員保障法106年6月14日修正公佈,請讀者特別留意。
■行政法導讀
行政法係具體的公法,亦為憲法的試金石,德國行政法之父梅耶(Otto Mayer)嘗言:「憲法是會毀失的,而行政法卻能續存。」其重要性可以想見。由於行政法的出發點是法學,以研究公法學之基礎理論、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及行政救濟法為主,其內容極為龐雜,兼以行政機能的增繁多涉,更增加研習上之困難。
「行政法就像是一團(綜合)政治、社會、經濟及法學纖維,糾纏不清的蜘蛛網狀物」,如果期望以速成的方法精通行政法,可說是絕不可能的事,幸而,考試並不是在做研究,如果只是希望能在考試時獲取高分,倒是有捷徑可行的。
由於多數考生並沒有學過行政法,要考好本科當然得先熟讀幾本入門書,目前市面上可以買到的教科書可謂五花八門、新舊雜陳,建議先以吳庚老師《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入手。此外,報紙、雜誌上的論文和大法官會議較新的解釋,亦須留意。
將書本讀熟,只是「打好基層建設」而已,接下來應參考近年高普特考試題,自我演練,最好以活頁紙勤作筆記,一題一紙,根據課本、論文、參考書來準備答案,務期綱舉目張,條次井然。申論試題只有兩種,大題目、小題目是也。對於大題目,切忌長篇大論,一則時間不夠,再則篇幅有限,應掌握「長話短說」原則,力求簡明扼要;對於小題目,則千萬不可三言兩語、草草了事,否則得分勢必很悽慘,應先申論題旨,「總而言之,言而總之」 一番,進而在每一小項下進一步申論,如果實在無話可說,則不妨舉例說明。務期言之有物,言之成理,亦即謹守 「大題小作,小題大作」 之原則,使各題答案所占篇幅大致相當。
第一章題目做完以後,始可進行第二章的研讀;第二章讀完,做完第二章試題,應再回頭複習第一章的解答,並再修飾調整其內容;等到第三章題目做完,應回頭複習修改一、二章的解答,餘此類推。如全書研習完畢,則每一精選試題之解答已經千錘百煉,當可自行錄音備份,反覆聽之。可利用晚上睡覺時將睡未睡之際,不斷循環反覆的聽,早上起床再聽個幾遍,出門上班在擠車途中也不妨一邊閉目養神,一邊聽錄音檔,另外帶幾頁筆記在身邊,抽空就背上一段,如此日積月累,功力自然非同小可,當考卷發下,就可以「對號入座」,輕鬆過關了。
至於選擇題部分,重要法條務必背熟,如果時間有限,可由本書第五篇「逐條歸納式精選題庫」入手,當可收事半功倍之效。此外大法官會議解釋及吳庚老師《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所舉案例,多數會成為考題,如能充分掌握,自可殺出重圍,榮登金榜。
本書附贈:線上測驗
內容目錄
第一篇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
01 行政法的發生與發展
[重點精要]
一、行政的意義
二、行政的種類
三、行政法的意義
四、行政法的性質
五、分權思想
六、法治主義
七、分權思想、法治主義與行政法的關係
八、行政權擴大之表徵
[歷年試題總覽 ]
02 行政法的制定與效力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的法源
二、法源位階與規範審查
三、行政法的一般原則
四、行政法的制定
五、行政法的修正與廢止
六、行政法的效力
[歷年試題總覽 ]
03 行政法關係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關係的發生
二、行政法關係的主體
三、行政法上的權利及義務
四、行政法關係的種類
五、特別權力關係
六、行政法關係的消滅
[歷年試題總覽 ]
04 行政法的適用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適用的基本原則
二、解決法規適用疑難問題的途徑
三、法治行政(依法行政)
四、行政法與憲法的關係及區別
五、行政法與民刑法的關係及區別
六、行政法上民法規定的適用
[歷年試題總覽 ]
第二篇 行政組織法
05 行政組織之基本概念
[重點精要]
一、行政組織
二、行政機關的權限
三、行政委員會
四、行政授權
五、行政機關的意義
六、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的基準
七、行政機關的類別
八、行政機關的管轄
九、行政協助
[歷年試題總覽 ]
06 各種行政組織
[重點精要]
一、現行中央行政組織
二、自治行政
三、公物
四、營造物
五、公營事業
六、公權力的委託行使
[歷年試題總覽 ]
07 公務員法
[重點精要]
一、公務員法的意義
二、公務員的概念
三、政務官與事務官
四、行政官與司法官
五、公務員的任用要件
六、公務員的權利
七、公務人員的保障
八、公務員的義務
九、離職公務員的義務
十、公務員的責任
[歷年試題總覽 ]
第三篇 行政作用法
08 行政行為
[重點精要]
一、行政行為的分類
二、行政契約
三、行政協定
四、行政計畫
五、事實行為及未定型化行政行為
六、行政裁量
七、行政命令
[歷年試題總覽 ]
09 行政處分
[重點精要]
一、行政處分的意義
二、行政處分的要素
三、重覆處分與第二次裁決
四、行政處分的合法要件
五、行政處分的效力
六、行政處分的存續力
七、行政處分的附款
八、法規命令與行政處分的區別
九、行政處分的類別
十、行政處分的內容
十一、瑕疵行政處分
[歷年試題總覽 ]
10 行政執行
[重點精要]
一、行政執行的意義
二、強制執行與即時強制、行政罰的區別
三、行政執行的一般規定
四、行政執行的種類
[歷年試題總覽 ]
11 行政罰
[重點精要]
一、行政罰的意義
二、行政犯與刑事犯
三、行政罰法的特色
四、行政罰法的立法原則
五、行政罰的種類
六、行政罰的成立要件
七、行政罰成立要件的綜合說明
八、行為態樣與處罰規定
九、裁處的審酌及加減
十、時效制度
十一、行政罰與其他處罰的競合
十二、管轄及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
12 行政指導與行政程序
[重點精要]
一、行政指導的意義
二、行政指導的特徵
三、行政指導的種類
四、行政指導發展的原因
五、行政指導的法理問題
六、行政指導的合法性要求
七、行政指導的救濟
八、行政程序
九、行政程序法的適用範圍
十、聽證程序
十一、作成行政處分的程序
十二、締結行政契約的程序
十三、訂定行政命令的程序
十四、其他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第四篇 行政救濟法
13 行政救濟的概念
[重點精要]
一、行政救濟的意義
二、行政救濟制度的功效
三、行政救濟的方法
四、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
[歷年試題總覽 ]
14 訴 願
[重點精要]
一、訴願的意義
二、訴願的功能
三、訴願與聲明異議的異同
四、訴願與請願的異同
五、訴願與行政訴訟的異同
六、訴願的要件
七、訴願的管轄機關
八、提起訴願的限制
九、訴願審議委員會
十、訴願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15 行政訴訟
[重點精要]
一、行政訴訟的意義
二、行政法院的審判權及管轄權
三、行政訴訟的實體判決要件
四、行政訴訟的當事人
五、行政訴訟提起的效力
六、行政訴訟的審理
七、行政訴訟的裁判
八、智慧財產案件的審判程序
九、行政訴訟新制
[歷年試題總覽 ]
16 國家賠償制度
[重點精要]
一、國家賠償的概念
二、我國國家賠償及國家責
01 行政法的發生與發展
[重點精要]
一、行政的意義
二、行政的種類
三、行政法的意義
四、行政法的性質
五、分權思想
六、法治主義
七、分權思想、法治主義與行政法的關係
八、行政權擴大之表徵
[歷年試題總覽 ]
02 行政法的制定與效力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的法源
二、法源位階與規範審查
三、行政法的一般原則
四、行政法的制定
五、行政法的修正與廢止
六、行政法的效力
[歷年試題總覽 ]
03 行政法關係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關係的發生
二、行政法關係的主體
三、行政法上的權利及義務
四、行政法關係的種類
五、特別權力關係
六、行政法關係的消滅
[歷年試題總覽 ]
04 行政法的適用
[重點精要]
一、行政法適用的基本原則
二、解決法規適用疑難問題的途徑
三、法治行政(依法行政)
四、行政法與憲法的關係及區別
五、行政法與民刑法的關係及區別
六、行政法上民法規定的適用
[歷年試題總覽 ]
第二篇 行政組織法
05 行政組織之基本概念
[重點精要]
一、行政組織
二、行政機關的權限
三、行政委員會
四、行政授權
五、行政機關的意義
六、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的基準
七、行政機關的類別
八、行政機關的管轄
九、行政協助
[歷年試題總覽 ]
06 各種行政組織
[重點精要]
一、現行中央行政組織
二、自治行政
三、公物
四、營造物
五、公營事業
六、公權力的委託行使
[歷年試題總覽 ]
07 公務員法
[重點精要]
一、公務員法的意義
二、公務員的概念
三、政務官與事務官
四、行政官與司法官
五、公務員的任用要件
六、公務員的權利
七、公務人員的保障
八、公務員的義務
九、離職公務員的義務
十、公務員的責任
[歷年試題總覽 ]
第三篇 行政作用法
08 行政行為
[重點精要]
一、行政行為的分類
二、行政契約
三、行政協定
四、行政計畫
五、事實行為及未定型化行政行為
六、行政裁量
七、行政命令
[歷年試題總覽 ]
09 行政處分
[重點精要]
一、行政處分的意義
二、行政處分的要素
三、重覆處分與第二次裁決
四、行政處分的合法要件
五、行政處分的效力
六、行政處分的存續力
七、行政處分的附款
八、法規命令與行政處分的區別
九、行政處分的類別
十、行政處分的內容
十一、瑕疵行政處分
[歷年試題總覽 ]
10 行政執行
[重點精要]
一、行政執行的意義
二、強制執行與即時強制、行政罰的區別
三、行政執行的一般規定
四、行政執行的種類
[歷年試題總覽 ]
11 行政罰
[重點精要]
一、行政罰的意義
二、行政犯與刑事犯
三、行政罰法的特色
四、行政罰法的立法原則
五、行政罰的種類
六、行政罰的成立要件
七、行政罰成立要件的綜合說明
八、行為態樣與處罰規定
九、裁處的審酌及加減
十、時效制度
十一、行政罰與其他處罰的競合
十二、管轄及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
12 行政指導與行政程序
[重點精要]
一、行政指導的意義
二、行政指導的特徵
三、行政指導的種類
四、行政指導發展的原因
五、行政指導的法理問題
六、行政指導的合法性要求
七、行政指導的救濟
八、行政程序
九、行政程序法的適用範圍
十、聽證程序
十一、作成行政處分的程序
十二、締結行政契約的程序
十三、訂定行政命令的程序
十四、其他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第四篇 行政救濟法
13 行政救濟的概念
[重點精要]
一、行政救濟的意義
二、行政救濟制度的功效
三、行政救濟的方法
四、損害賠償與損失補償
[歷年試題總覽 ]
14 訴 願
[重點精要]
一、訴願的意義
二、訴願的功能
三、訴願與聲明異議的異同
四、訴願與請願的異同
五、訴願與行政訴訟的異同
六、訴願的要件
七、訴願的管轄機關
八、提起訴願的限制
九、訴願審議委員會
十、訴願程序
[歷年試題總覽]
15 行政訴訟
[重點精要]
一、行政訴訟的意義
二、行政法院的審判權及管轄權
三、行政訴訟的實體判決要件
四、行政訴訟的當事人
五、行政訴訟提起的效力
六、行政訴訟的審理
七、行政訴訟的裁判
八、智慧財產案件的審判程序
九、行政訴訟新制
[歷年試題總覽 ]
16 國家賠償制度
[重點精要]
一、國家賠償的概念
二、我國國家賠償及國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