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 | 拾書所

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

$ 238 元 原價 250
作者: 李永然
系列: 優質生活館2
出版社: 書品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22/06/29
ISBN: 9789574855063
頁數: 208


內容簡介


李永然律師談運用法律精進修行

內容簡介
  本書結合法律與佛法,細分為「殺人重罪與戒殺」、「貪財詐盜與戒貪戒盜」、「貪淫好色與戒淫」、「毒品危害身心與戒毒」、「瞋恚損功德與戒瞋」及「珍惜親情與孝順」篇章加以解說,希望讓讀者透過書中文章了解社會上的相關案例,作為自己本身警惕;同時,也是勸導世人在這混亂的社會氛圍當中,不要因為外在環境的引誘而腳步走錯,誤入歧途,進而糟踏了自己的一生,,亦即希望更多人能「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為這個社會傳遞一份「善的力量」。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李永然

  .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地政士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台北科技大學

  .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華日報、青年日報、中央日報、經濟日報、中華水電冷凍空調雜誌、稅務旬刊、投資情報周刊、貿易商情、爽報、台商張老師月刊、太平洋日報法律專欄主筆

  .曾任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名譽理事長、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副董事長、財團法人王永慶先生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中華民國企業經理人協會常務理事、台北市美好人生協會理事長、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校友會理事長、 台北企業經理協進會理事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常務理事







內容目錄


目錄
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洪孟啟博士
佛法賦福人道 心存善念 美好人生/蘇嬉螢執行長
「此身難得」樂在其中!/蘇一仲董事長
當世之警鐘/黃書瑋董事長
修行與法律的福慧增長之道/石賜亮博士
佛法世間覺人間生淨土/廖運源博士
自序/李永然律師
導讀──為何要學佛法?

第一篇 概說
佛法與世間法
看清人生,才能離苦得樂!
在天災人禍不斷的時代,唯有努力修行才是王道!
透過止觀,修行定慧
珍惜生命,看淡名利

第二篇 殺人重罪與戒殺
恩將仇報殺人,罪孽重
丈夫殺妻,法律後果嚴重!
因受辱而瞋恨,進而殺人,犯下重罪!
殺害父親,既不孝且犯重罪

第三篇 貪財詐盜與戒貪戒盜
做人要勤奮積德,貪財行騙必遭罪罰!
如何透過修行,避免成為「吸金」的被害人?
愛財就應合法賺,且不要侵犯別人的權利
戒貪欲有助於修行!
「戒貪」有助於防止被詐騙!
現代人除要防騙,還要知道受騙後的法律救濟!
神通法力與詐術
詐騙集團的結局!
切勿為工作而淪為他人的犯罪工具!
以詐術取得「財物」或「不法利益」都構成犯罪!
上市公司董事長不應為貪財,而藉購地圖利自己!
竊佔公有土地、法所不容,且是「惡行」!
身在公門要為民服務,切勿貪財而犯罪!
欠債還錢,良心不虧!

第四篇 貪淫好色與戒淫
萬惡淫為首
「邪淫」帶來破裂的婚姻!
通姦的「邪淫」行為,構成侵權行為!
現實生活不宜貪「色」及重「情愛」!
色慾障道
貪財迷色,易招來煩惱!
繼父淫亂繼女,法律後果嚴重
善待同居人子女,切勿虐待或性侵!
修行務必節制情愛並戒色慾!
止惡行善,必須從尊重法律做起
運用智慧,面對「財物」與「情愛」

第五篇 毒品危害身心與戒毒
販賣與吸食搖頭丸,有何法律責任?
接觸毒品,害人害己

第六篇 瞋恚損功德與戒瞋
由愛轉而生恨的瞋恨心起,釀成巨禍毀了一生!
修口德的智慧
因孝順母親受辱,仍應循合法手段討公道!
運用智慧和解,締造雙贏

第七篇 珍惜親情與孝順
父子間的嫌隙宜溝通,切勿不滿而做報復犯行!
親人間要珍惜親情,透過修行解冤釋結!
與其留下遺產致生紛爭,不如於生前善用
生前運用遺囑規劃遺產須周延,方免親人爭產傷親情!
為人子女須孝順父母,虐待或殺害父母將喪繼承權
為避免往生後親眷爭產,宜運用「遺囑」超前部署
兒子勾結外人欲詐父財,既不孝且犯罪!

參考書目







ISBN: 978957485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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