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昌鈺Henry C. Lee、提姆西‧龐巴Timothy M. Palmbach、瑪琍琳‧米勒rMarilyn T. Mille
系列: 人與法律42
出版社: 商周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1/02
ISBN: 9786263184060
頁數: 456
系列: 人與法律42
出版社: 商周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22/11/02
ISBN: 9786263184060
頁數: 456
內容簡介
犯罪現場的勘察,只有一次機會,
一旦錯失,真相就永難水落石出。
李俊億 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譯
李承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導讀
孟憲輝 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系主任
侯友宜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顏世錫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聯合推薦
鑑識科學突飛猛進,但唯有勘察人員能夠正確處理犯罪現場,它才能發揮效用。
曾參與美國九一一恐攻案、美式足球球星辛普森案,以及臺灣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白曉燕命案、三一九槍擊案、蘇建和案等的國際鑑識權威李昌鈺,在本書為犯罪現場勘察提供獨到的系統化方法,循序漸進講解:
• 處理犯罪現場的基本觀念
• 犯罪現場的管理
• 犯罪現場初步勘察的步驟
• 犯罪現場紀錄
• 物證搜索
• 物證採取與保存
• 引導成功偵查的邏輯樹
• 現場檢驗試劑的調配與使用
• 特殊現場的勘察技術
• 犯罪現場重建
現場勘察工作關係著犯罪偵查的成敗,但卻少有專書提供這類知識,本書正是現場勘察人員最重要的參考資料。
——顏世錫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本書從犯罪現場基本觀念介紹、現場勘察、物證蒐集及處理,乃至於證物運用價值及現場重建,均有極為深入的介紹及講解,對於我國未來刑案現場勘察技術之提升將有極重要的影響。
——侯友宜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本書或將與《洗冤集錄》在我國偵審歷史同佔重要地位,各自展現不同時代的科學家為公平正義奉獻智慧所留下的不朽足跡。
——孟憲輝 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系主任
本書的內容精實,一再強調「犯罪現場」是證物的寶庫,是案件成敗的關鍵,所傳達現場保全、採證、鑑定觀念的寶貴之處,是想瞭解勘察人員在「犯罪現場處理與採證」的重要入門寶典,無論是警察、調查官、憲兵、檢察官、法官、律師等司法實務人員,均應人手一本。
——李承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本書為犯罪現場處理提供了一種獨到的系統化與邏輯性方法。
——《執法科技》(Law Enforcement Technology)
編撰精良、易於閱讀與理解、透徹而洗鍊的著作……可培養出優秀的犯罪現場偵查員。
——《鑑識科學網路期刊》(Internet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本書為《犯罪現場:李昌鈺刑事鑑定指導手冊》改版
一旦錯失,真相就永難水落石出。
李俊億 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 譯
李承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導讀
孟憲輝 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系主任
侯友宜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顏世錫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聯合推薦
鑑識科學突飛猛進,但唯有勘察人員能夠正確處理犯罪現場,它才能發揮效用。
曾參與美國九一一恐攻案、美式足球球星辛普森案,以及臺灣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白曉燕命案、三一九槍擊案、蘇建和案等的國際鑑識權威李昌鈺,在本書為犯罪現場勘察提供獨到的系統化方法,循序漸進講解:
• 處理犯罪現場的基本觀念
• 犯罪現場的管理
• 犯罪現場初步勘察的步驟
• 犯罪現場紀錄
• 物證搜索
• 物證採取與保存
• 引導成功偵查的邏輯樹
• 現場檢驗試劑的調配與使用
• 特殊現場的勘察技術
• 犯罪現場重建
現場勘察工作關係著犯罪偵查的成敗,但卻少有專書提供這類知識,本書正是現場勘察人員最重要的參考資料。
——顏世錫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本書從犯罪現場基本觀念介紹、現場勘察、物證蒐集及處理,乃至於證物運用價值及現場重建,均有極為深入的介紹及講解,對於我國未來刑案現場勘察技術之提升將有極重要的影響。
——侯友宜 警政署前署長、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
本書或將與《洗冤集錄》在我國偵審歷史同佔重要地位,各自展現不同時代的科學家為公平正義奉獻智慧所留下的不朽足跡。
——孟憲輝 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系主任
本書的內容精實,一再強調「犯罪現場」是證物的寶庫,是案件成敗的關鍵,所傳達現場保全、採證、鑑定觀念的寶貴之處,是想瞭解勘察人員在「犯罪現場處理與採證」的重要入門寶典,無論是警察、調查官、憲兵、檢察官、法官、律師等司法實務人員,均應人手一本。
——李承龍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副教授
本書為犯罪現場處理提供了一種獨到的系統化與邏輯性方法。
——《執法科技》(Law Enforcement Technology)
編撰精良、易於閱讀與理解、透徹而洗鍊的著作……可培養出優秀的犯罪現場偵查員。
——《鑑識科學網路期刊》(Internet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本書為《犯罪現場:李昌鈺刑事鑑定指導手冊》改版
作者簡介
姓名:李昌鈺Henry C. Lee
一九三八年生於中國,一九六○年畢業於中華民國中央警官學校,主修警察科學;在臺灣擔任數年警官後,至美國修習鑑識科學與生物化學,取得碩士與博士學位。李博士曾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廳廳長,現任紐海芬大學(University of New Haven)榮譽教授,並協助該大學設立「李昌鈺鑑識科學研究院」。
李博士參與過全球五十九個國家、八千多件刑案,為七個學術期刊的編輯,包含《鑑識科學期刊》(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也是四十多本書、三百多篇研究論文的作者,獲頒八百多個榮譽獎項以及二十多個榮譽博士。李博士是全世界最權威的鑑識專家,被尊稱為「犯罪現場之王」。
他是各國爭相禮聘的講座教授和主講人,是從臺灣走向全球的傳奇人物,更是國內開創鼓吹推廣鑑識科學教育的第一人。一九八九年的中央警官學校(現在的中央警察大學)在李博士的倡議下,從刑事警察學系的專業中,開設國內第一屆鑑識科學系,並於一九九六年成立鑑識科學研究所。
姓名:提姆西‧龐巴Timothy M. Palmbach
康乃狄克州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法學院法學博士,紐海芬大學碩士,主修鑑識科學中的刑事鑑識,進修時曾獲研究生獎。他的學士學位也是在紐海芬大學獲得,主修化學與鑑識科學。龐巴先生是康乃狄克州律師公會會員、美國鑑識科學學會會員與國際血液噴濺分析家協會會員。同時也是國際鑑識學會認可的資深犯罪現場分析專家。
姓名:瑪琍琳‧米勒rMarilyn T. Mille
佛羅里達州南方學院(Florida Southern College)化學系學士,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刑事化學碩士,二○○二年五月從強生與威爾斯大學(Johnson & Wales University)獲得高等教育學博士學位,是紐海芬大學助理教授與鑑識科學系大學部課程負責人。瑪琍琳提到,她最大的願望是在真實的刑事偵查領域中培養出客觀、人道與熱誠的鑑識科學與刑事司法的專家。
譯者簡介
姓名:李俊億
中央警官學校刑事系學士,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刑事科學組法碩士,紐海芬大學鑑識科學理碩士,英國斯特拉思克萊德大學(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鑑識科學博士。目前為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Genetics編輯委員。
一九三八年生於中國,一九六○年畢業於中華民國中央警官學校,主修警察科學;在臺灣擔任數年警官後,至美國修習鑑識科學與生物化學,取得碩士與博士學位。李博士曾任康乃狄克州警政廳廳長,現任紐海芬大學(University of New Haven)榮譽教授,並協助該大學設立「李昌鈺鑑識科學研究院」。
李博士參與過全球五十九個國家、八千多件刑案,為七個學術期刊的編輯,包含《鑑識科學期刊》(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也是四十多本書、三百多篇研究論文的作者,獲頒八百多個榮譽獎項以及二十多個榮譽博士。李博士是全世界最權威的鑑識專家,被尊稱為「犯罪現場之王」。
他是各國爭相禮聘的講座教授和主講人,是從臺灣走向全球的傳奇人物,更是國內開創鼓吹推廣鑑識科學教育的第一人。一九八九年的中央警官學校(現在的中央警察大學)在李博士的倡議下,從刑事警察學系的專業中,開設國內第一屆鑑識科學系,並於一九九六年成立鑑識科學研究所。
姓名:提姆西‧龐巴Timothy M. Palmbach
康乃狄克州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法學院法學博士,紐海芬大學碩士,主修鑑識科學中的刑事鑑識,進修時曾獲研究生獎。他的學士學位也是在紐海芬大學獲得,主修化學與鑑識科學。龐巴先生是康乃狄克州律師公會會員、美國鑑識科學學會會員與國際血液噴濺分析家協會會員。同時也是國際鑑識學會認可的資深犯罪現場分析專家。
姓名:瑪琍琳‧米勒rMarilyn T. Mille
佛羅里達州南方學院(Florida Southern College)化學系學士,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刑事化學碩士,二○○二年五月從強生與威爾斯大學(Johnson & Wales University)獲得高等教育學博士學位,是紐海芬大學助理教授與鑑識科學系大學部課程負責人。瑪琍琳提到,她最大的願望是在真實的刑事偵查領域中培養出客觀、人道與熱誠的鑑識科學與刑事司法的專家。
譯者簡介
姓名:李俊億
中央警官學校刑事系學士,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刑事科學組法碩士,紐海芬大學鑑識科學理碩士,英國斯特拉思克萊德大學(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鑑識科學博士。目前為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 Genetics編輯委員。
內容目錄
出版緣起 為中國輸入法律的血液 何飛鵬
推薦序 犯罪現場處理的最高指南 孟憲輝
推薦序 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果 侯友宜
推薦序 犯罪偵查的最佳指導手冊 顏世錫
導讀 科學偵探李博士的現場勘查秘笈 李承龍
序言
關於作者
第一章 犯罪現場的基本認識
前言
犯罪現場的種類
犯罪偵查中的物證
科學的犯罪現場勘察
第二章 犯罪現場管理的重點
前言
有效的犯罪現場管理系統之要件
資料管理
人力管理
技術與設備管理
後勤管理
第三章 犯罪現場初步勘察的步驟
前言
犯罪現場初步反應
犯罪現場通報
犯罪現場搜索的法律問題
犯罪現場紀錄
犯罪現場搜索犯罪現場的生物毒害
第四章 犯罪現場紀錄
前言
現場紀錄的開始
有效的現場描述
犯罪現場錄影
攝影紀錄
犯罪現場測繪
第五章 物證之搜索
前言
犯罪現場搜索的目的
犯罪現場搜索的一般概念
犯罪現場搜索的型態
犯罪現場搜索
第六章 物證之採取與保存
一般注意事項
指紋
壓痕證物
毛髮與纖維證物
其他的微量證物:玻璃、油漆與土壤
槍彈與工具痕跡
生物跡證:血液、體液與組織
縱火劑與易燃液體
爆炸物
可疑文書
藥毒品證物
咬痕證物
昆蟲證物
第七章 邏輯樹
概念
共同特徵
邏輯樹的應用
第八章 現場檢驗與顯現試劑
前言
現場檢驗試劑
型態性痕跡顯現試劑
法律與科學之限制
第九章 特殊現場的勘察技術
前言
戶外犯罪現場
火災與爆炸現場
含有生物或化學武器的現場
含有電子與電腦證物的現場
第十章 犯罪現場重建
前言
犯罪現場重建的重要性
重建的性質
物證重建的基本原則
重建步驟
重建的種類
型態性證物的重建
槍擊現場:勘察與重建
警察涉入槍擊案件的特別注意事項
現場解除管制後才要求進行重建工作的注意事項
撰寫重建報告
案例研究一
案例研究二
案例研究三
附錄一 犯罪現場勘察之裝備目錄
附錄二 現場處理的勘察計畫
推薦序/導讀/自序
推薦序
犯罪現場處理的最高指南
孟憲輝
遠在三千年前,從事司法偵查和審判的官吏就體會到,犯罪現場是破案斷獄的關鍵,其中屍體更是命案偵查的重點。中國古籍《禮記.月令》篇就有檢驗各類創傷以決訟端的記載:「是月也⋯⋯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刊行於西元一二四七年,宋慈編著的《洗冤集錄》一書更包含現場勘察、屍體勘驗、毒物和物證鑑定等內容,是系統化鑑識手冊的鼻祖。此外,宋朝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一書則敘述了包括法醫、文書鑑識、物理鑑識、化學鑑識和微物跡證等多種物證鑑定的案例;引自《三國志.吳書.孫登傳》的一個案例,敘述吳國太子孫登根據彈丸比對結果釋放無辜嫌犯的史實,更是國際槍彈鑑識學界公認最古老的彈丸比對鑑識案例。
以今日的科學水準觀之,這些古書記載的僅是基本的鑑識知識與方法,大部分已被推翻或取代,且與現代鑑識科學之演進無明顯關聯。但在科學不發達的封建社會裡,《洗冤集錄》一書不僅建立了運用科學維持司法公正的典範,更成為後世司法官員檢驗屍體和刑案偵審的指導方針。近幾個世紀,隨著政治、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的變遷,以及科技的發達,犯罪型態日趨複雜,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也益加完善,舊有的偵查與鑑識方法已無法完成發現犯罪事實和公平審判的目的;藉各基礎科學領域快速發展之助,現代的科學偵查技術乃得以逐漸萌芽、茁壯。 自二十世紀上半葉起,世界各國紛紛設立鑑識實驗室、發展鑑識科學、發行學術刊物、組織學會並積極培養鑑識人才,現代鑑識科學逐漸成為刑事訴訟程序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的堅實後盾。
我國雖然從一九三六年中央警官學校(中央警察大學前身)在南京創校起,即開有刑事科學相關課程,並陸續禮聘學界菁英任教;但恪於制度,一直無法將科學辦案落實至警察實務單位。直到一九七○年代社會治安逐漸惡化,刑事訴訟制度也因政治開放及法律修正而日趨健全,鑑識科學初獲重視,並由上往下緩慢扎根。許多國內鑑識學者專家也從那時起陸續到美國投入傑出鑑識科學家李昌鈺博士門下,學習鑑識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術;如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林茂雄主任和刑事警察學系李俊億主任(本書譯者)、故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翁景惠主任和鑑識科程曉桂科長及多位鑑識專家、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謝松善主任、法務部調查局第六處多位鑑識專家均為李博士門生。筆者因至英國蘇格蘭修習鑑識科學,無緣接受李博士的指導,但在國內外曾多次聆聽李博士的學術性演說與講學,深感李博士不僅鑑識學養和經驗俱豐,為學辦案更是嚴謹踏實,實值吾輩學習效法。此外,李博士與國內多位治安單位首長情誼甚篤,對於國內鑑識制度的發展也曾多次建言並獲採納。如前調查局長吳東明先生、前警政署長顏世錫先生和盧毓鈞先生均十分認同李博士的鑑識理念,曾先後致力於我國鑑識制度的改革發展而著有成效。
有些現場處理專家往往忽略經驗傳承的重要性,未能將個人的知識經驗寫成專書供後進學習參考,殊是可惜。李昌鈺博士基於提倡鑑識科學、培養鑑識人才、維護司法公正及保障人權的理念,特別與兩位得力助手合著本書,內容以現場處理程序為經,始於首抵現場官員的初步處理,終於現場重建;以各階段的處理方法為緯,涵蓋管理方法、系統化處理流程、詳細採證步驟、人員配置、器材設備、藥品試劑、文書紀錄、資料處理、邏輯推理、結果解釋等要項;各種現場工作重點綿密交織,鉅細靡遺,其完整性與實用性堪稱空前。又輔以許多具代表性的案例、現場照片和說明圖表,使得本書之可讀性和實用價值發揮得淋漓盡致。
本書性質上屬於專業教科書或參考書籍,特別適用為大學或研究所教授現場處理、犯罪偵查或鑑識科學等課程的授課教材,也是從事偵查和鑑識相關工作者的絕佳隨身參考書。其他與訴訟程序相關的專業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律師、主跑相關新聞的記者,也都應該詳讀本書與其工作相關的部分,以提高專業能力。由於本書並非科普書籍,非專業人員閱讀前應注意書中有部分令人不舒服的血腥殘忍內容和畫面,不適合兒童、青少年和對此等內容敏感的成年人閱讀。另應注意的是,部分現場使用的試劑含有危險化學藥品,如強酸、強鹼、有機溶劑和毒性化學物質,部分現場勘察器材也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如紫外燈和多波域光源;因此所列各項實驗都必須在設備完整、防護周全的環境並在合格的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一般讀者不宜私自進行相關實驗,以免發生危險。最後,也最重要的是,一般讀者遇有犯罪現場時,應保持現場原貌,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交由具備法定職權的鑑識人員處理,切莫擅自依樣畫葫蘆,否則造成破壞現場之後果,不僅嚴重影響偵查審判的進行,也違反本書作者和出版者推廣鑑識知識共同維護治安之原意。
本書原以英文出版,經翻譯為中文,值此刑事訴訟法關於詰問制度和證據部分大幅變革之際發行,對所有司法偵、審、辯護人員和訴訟關係人都將有所助益。預料必可不脛而走,成為偵查及鑑識人員處理犯罪現場的最高指南、法官判斷證據價值和證據能力的參考依據、律師維護被告權利必備的案頭書,也可增進民眾對犯罪偵查工作的理解,共同為維護治安而盡力。多年後回首檢視,本書或將與《洗冤集錄》在我國偵審歷史同佔重要地位,各自展現不同時代的科學家為公平正義奉獻智慧所留下的不朽足跡。
寫於二○○三年,本文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系主任
推薦序
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束
侯友宜
五年前的一個初夏夜晚,正值編織美夢的兩名荳蔻少女,因為同時傾心於研究所內的一位學長,故而相約談判。在激烈的爭吵中,洪姓女研究生因情緒一時無法控制,而殺害了被害人。這起案件因為發生在國內的知名學府中,在素來純樸的風城引起了極大的震驚。本案在偵查工作上雖然有所進展並鎖定洪姓研究生,然而卻苦無直接證據確定犯案。不過,稍後案件在鑑識人員的發現下有了戲劇性的轉折,鑑識人員在洪女身上發現一枚被害人的斷裂指甲及幾點血跡,而由於指甲紋路的吻合及 DNA 的型別鑑定具有絕對的證據力,洪女也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選擇認罪。
「見微知著」是所有警察在偵查犯罪中所應具備的能力,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在於現場勘察,而前述案例就是刑事偵查與現場勘察結合的最好案例。在長年從事刑案偵查工作後,所匯聚的經驗法則清楚地告訴我們:「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束。」所有的刑案發現及偵查的啟動都需以刑案現場作為開端,而在案件偵查結束時,也應將偵查結果與現場狀況做全面性的比對,以再次確定偵查結果的正確與否;刑案偵查與犯罪現場確實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時序拉到民國七十九年年底,當時本人銜命負責偵辦一起重大綁架勒贖案件,在該案中,警方於嫌犯胡關寶住宅處搜出二枝左輪手槍。在經過一連串的查證及偵訊後,赫然發現其中一枝正是五年前新竹雙警
推薦序 犯罪現場處理的最高指南 孟憲輝
推薦序 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果 侯友宜
推薦序 犯罪偵查的最佳指導手冊 顏世錫
導讀 科學偵探李博士的現場勘查秘笈 李承龍
序言
關於作者
第一章 犯罪現場的基本認識
前言
犯罪現場的種類
犯罪偵查中的物證
科學的犯罪現場勘察
第二章 犯罪現場管理的重點
前言
有效的犯罪現場管理系統之要件
資料管理
人力管理
技術與設備管理
後勤管理
第三章 犯罪現場初步勘察的步驟
前言
犯罪現場初步反應
犯罪現場通報
犯罪現場搜索的法律問題
犯罪現場紀錄
犯罪現場搜索犯罪現場的生物毒害
第四章 犯罪現場紀錄
前言
現場紀錄的開始
有效的現場描述
犯罪現場錄影
攝影紀錄
犯罪現場測繪
第五章 物證之搜索
前言
犯罪現場搜索的目的
犯罪現場搜索的一般概念
犯罪現場搜索的型態
犯罪現場搜索
第六章 物證之採取與保存
一般注意事項
指紋
壓痕證物
毛髮與纖維證物
其他的微量證物:玻璃、油漆與土壤
槍彈與工具痕跡
生物跡證:血液、體液與組織
縱火劑與易燃液體
爆炸物
可疑文書
藥毒品證物
咬痕證物
昆蟲證物
第七章 邏輯樹
概念
共同特徵
邏輯樹的應用
第八章 現場檢驗與顯現試劑
前言
現場檢驗試劑
型態性痕跡顯現試劑
法律與科學之限制
第九章 特殊現場的勘察技術
前言
戶外犯罪現場
火災與爆炸現場
含有生物或化學武器的現場
含有電子與電腦證物的現場
第十章 犯罪現場重建
前言
犯罪現場重建的重要性
重建的性質
物證重建的基本原則
重建步驟
重建的種類
型態性證物的重建
槍擊現場:勘察與重建
警察涉入槍擊案件的特別注意事項
現場解除管制後才要求進行重建工作的注意事項
撰寫重建報告
案例研究一
案例研究二
案例研究三
附錄一 犯罪現場勘察之裝備目錄
附錄二 現場處理的勘察計畫
推薦序/導讀/自序
推薦序
犯罪現場處理的最高指南
孟憲輝
遠在三千年前,從事司法偵查和審判的官吏就體會到,犯罪現場是破案斷獄的關鍵,其中屍體更是命案偵查的重點。中國古籍《禮記.月令》篇就有檢驗各類創傷以決訟端的記載:「是月也⋯⋯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刊行於西元一二四七年,宋慈編著的《洗冤集錄》一書更包含現場勘察、屍體勘驗、毒物和物證鑑定等內容,是系統化鑑識手冊的鼻祖。此外,宋朝鄭克編撰的《折獄龜鑑》一書則敘述了包括法醫、文書鑑識、物理鑑識、化學鑑識和微物跡證等多種物證鑑定的案例;引自《三國志.吳書.孫登傳》的一個案例,敘述吳國太子孫登根據彈丸比對結果釋放無辜嫌犯的史實,更是國際槍彈鑑識學界公認最古老的彈丸比對鑑識案例。
以今日的科學水準觀之,這些古書記載的僅是基本的鑑識知識與方法,大部分已被推翻或取代,且與現代鑑識科學之演進無明顯關聯。但在科學不發達的封建社會裡,《洗冤集錄》一書不僅建立了運用科學維持司法公正的典範,更成為後世司法官員檢驗屍體和刑案偵審的指導方針。近幾個世紀,隨著政治、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的變遷,以及科技的發達,犯罪型態日趨複雜,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保障也益加完善,舊有的偵查與鑑識方法已無法完成發現犯罪事實和公平審判的目的;藉各基礎科學領域快速發展之助,現代的科學偵查技術乃得以逐漸萌芽、茁壯。 自二十世紀上半葉起,世界各國紛紛設立鑑識實驗室、發展鑑識科學、發行學術刊物、組織學會並積極培養鑑識人才,現代鑑識科學逐漸成為刑事訴訟程序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的堅實後盾。
我國雖然從一九三六年中央警官學校(中央警察大學前身)在南京創校起,即開有刑事科學相關課程,並陸續禮聘學界菁英任教;但恪於制度,一直無法將科學辦案落實至警察實務單位。直到一九七○年代社會治安逐漸惡化,刑事訴訟制度也因政治開放及法律修正而日趨健全,鑑識科學初獲重視,並由上往下緩慢扎根。許多國內鑑識學者專家也從那時起陸續到美國投入傑出鑑識科學家李昌鈺博士門下,學習鑑識專業理念、知識和技術;如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林茂雄主任和刑事警察學系李俊億主任(本書譯者)、故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翁景惠主任和鑑識科程曉桂科長及多位鑑識專家、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謝松善主任、法務部調查局第六處多位鑑識專家均為李博士門生。筆者因至英國蘇格蘭修習鑑識科學,無緣接受李博士的指導,但在國內外曾多次聆聽李博士的學術性演說與講學,深感李博士不僅鑑識學養和經驗俱豐,為學辦案更是嚴謹踏實,實值吾輩學習效法。此外,李博士與國內多位治安單位首長情誼甚篤,對於國內鑑識制度的發展也曾多次建言並獲採納。如前調查局長吳東明先生、前警政署長顏世錫先生和盧毓鈞先生均十分認同李博士的鑑識理念,曾先後致力於我國鑑識制度的改革發展而著有成效。
有些現場處理專家往往忽略經驗傳承的重要性,未能將個人的知識經驗寫成專書供後進學習參考,殊是可惜。李昌鈺博士基於提倡鑑識科學、培養鑑識人才、維護司法公正及保障人權的理念,特別與兩位得力助手合著本書,內容以現場處理程序為經,始於首抵現場官員的初步處理,終於現場重建;以各階段的處理方法為緯,涵蓋管理方法、系統化處理流程、詳細採證步驟、人員配置、器材設備、藥品試劑、文書紀錄、資料處理、邏輯推理、結果解釋等要項;各種現場工作重點綿密交織,鉅細靡遺,其完整性與實用性堪稱空前。又輔以許多具代表性的案例、現場照片和說明圖表,使得本書之可讀性和實用價值發揮得淋漓盡致。
本書性質上屬於專業教科書或參考書籍,特別適用為大學或研究所教授現場處理、犯罪偵查或鑑識科學等課程的授課教材,也是從事偵查和鑑識相關工作者的絕佳隨身參考書。其他與訴訟程序相關的專業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律師、主跑相關新聞的記者,也都應該詳讀本書與其工作相關的部分,以提高專業能力。由於本書並非科普書籍,非專業人員閱讀前應注意書中有部分令人不舒服的血腥殘忍內容和畫面,不適合兒童、青少年和對此等內容敏感的成年人閱讀。另應注意的是,部分現場使用的試劑含有危險化學藥品,如強酸、強鹼、有機溶劑和毒性化學物質,部分現場勘察器材也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如紫外燈和多波域光源;因此所列各項實驗都必須在設備完整、防護周全的環境並在合格的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一般讀者不宜私自進行相關實驗,以免發生危險。最後,也最重要的是,一般讀者遇有犯罪現場時,應保持現場原貌,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交由具備法定職權的鑑識人員處理,切莫擅自依樣畫葫蘆,否則造成破壞現場之後果,不僅嚴重影響偵查審判的進行,也違反本書作者和出版者推廣鑑識知識共同維護治安之原意。
本書原以英文出版,經翻譯為中文,值此刑事訴訟法關於詰問制度和證據部分大幅變革之際發行,對所有司法偵、審、辯護人員和訴訟關係人都將有所助益。預料必可不脛而走,成為偵查及鑑識人員處理犯罪現場的最高指南、法官判斷證據價值和證據能力的參考依據、律師維護被告權利必備的案頭書,也可增進民眾對犯罪偵查工作的理解,共同為維護治安而盡力。多年後回首檢視,本書或將與《洗冤集錄》在我國偵審歷史同佔重要地位,各自展現不同時代的科學家為公平正義奉獻智慧所留下的不朽足跡。
寫於二○○三年,本文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學系系主任
推薦序
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束
侯友宜
五年前的一個初夏夜晚,正值編織美夢的兩名荳蔻少女,因為同時傾心於研究所內的一位學長,故而相約談判。在激烈的爭吵中,洪姓女研究生因情緒一時無法控制,而殺害了被害人。這起案件因為發生在國內的知名學府中,在素來純樸的風城引起了極大的震驚。本案在偵查工作上雖然有所進展並鎖定洪姓研究生,然而卻苦無直接證據確定犯案。不過,稍後案件在鑑識人員的發現下有了戲劇性的轉折,鑑識人員在洪女身上發現一枚被害人的斷裂指甲及幾點血跡,而由於指甲紋路的吻合及 DNA 的型別鑑定具有絕對的證據力,洪女也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選擇認罪。
「見微知著」是所有警察在偵查犯罪中所應具備的能力,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在於現場勘察,而前述案例就是刑事偵查與現場勘察結合的最好案例。在長年從事刑案偵查工作後,所匯聚的經驗法則清楚地告訴我們:「犯罪現場是刑案偵查的開端,也是結束。」所有的刑案發現及偵查的啟動都需以刑案現場作為開端,而在案件偵查結束時,也應將偵查結果與現場狀況做全面性的比對,以再次確定偵查結果的正確與否;刑案偵查與犯罪現場確實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時序拉到民國七十九年年底,當時本人銜命負責偵辦一起重大綁架勒贖案件,在該案中,警方於嫌犯胡關寶住宅處搜出二枝左輪手槍。在經過一連串的查證及偵訊後,赫然發現其中一枝正是五年前新竹雙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