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鮑威爾和專橫的姑媽住在家鄉的祖宅。他嫌惡那裏的鄉里鄉氣,覺得連個名字也不好唸的地方不值得他掛齒。他的生活過得極不如意,認為萬惡之源便是他的姑媽美翠,而除掉她便可一勞永逸,永享美滿幸福。於是他靈機一動,只要姑媽健在,我的遺產就歸她監管,人生就是黑白的。但姑媽若是死了,我的錢就隨便我花,人生就變成繽紛彩色如果姑媽暴斃了該有多好,呵呵呵……所以他開始動了取姑媽老命的腦筋。第一次,他弄壞姑媽一輛老車的煞車,不料天佑惡人,姑媽死裏逃生。青年毫不氣餒,再接再勵,手段愈趨精緻,決心更形堅強,最後甚至連老天也不再旁觀,而終於出現了他自己完全意料不到的成果……這是一本謬趣橫生的反敘式偵探小說,全書給你冷血當有趣、令人噴飯的黑色幽默!小說裏那位滿臉痘痘、心理不平衡、尖酸卻又懦弱、人窮只好志短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愛德華,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可憐蟲,他為了遺產與零用錢問題,不得不與他富裕卻專制霸道兼有虐待狂傾向的姑姑委屈周旋。他單身未婚、與姑媽同住、注意細節、成天待在純男性的俱樂部,似乎不太願意與異性接觸、並且不斷絮絮叼叼自言自語的個性,被解讀出是隱性的同性戀性格,應該被當作是重要的同性戀作品,而且極可能是推理小說(或者其他類型小說)中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