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柏拉圖到馬克思,儘管有許多人對法律毀譽不一,可是它一直是人類社會的中心觀念,老實說,沒有它就不會有社會。
羅伊德勳爵在這本條理分明的權威著述中,告訴我們法律怎樣配合人類觀念中它和社會乃至於整個世界的關係。每一章的標題都開啟一個與法律有關的思想及活動領域──法律和強制力;法律和道德;法律和正義;法律和自由;法律、主權和國家。
這本書檢討了古往今來不同社會對於法律的看法,進而研究法律觀念與社會觀念的交互作用,而以極重要的最後一章討論未來法律馬上就要處理的一些急迫問題作為總結。羅伊德勳爵是倫敦大學法理學奎恩講座教授,而且由1937年以來就一直執行律師工作,這種學術上的權威和實務上的經驗使〔法律的理念〕這本書具有獨特的洞澈力。
作者簡介:
丹尼斯‧羅伊德(Dennis Lloyd)
1915年生,在劍橋大學接受教育。1936年取得律師資格,1937年起在英國習慣法庭執業。1956年獲得劍橋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並於同年擔任倫敦大學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的法理學奎恩講座教授。1965年被冊封為終身貴族,稱號「漢普斯岱的羅伊德勳爵」(Lord Lloyd of Hampstead)。
1969年成為大學學院法律系主任,在公共政策,非法人團體,地主與佃農方面著述很多,而且經常在法律期刊上發表文章。1975年擔任英國女王的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