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榮獲國立編譯館學術翻譯經費補助,特此誌謝。
■翻譯品質控制流程與心得
一校:陳文暉(譯者)
本書涵蓋的人權資料內容甚豐,包括各項人權條約、議定書、憲章等文件,以及各式各樣的國際組織與機構,因此在一校過程中,編輯特別針對各個文件及組織的譯名詳加查證、予以統整,以求讀者閱讀上的一致性,不致有譯名不當、造成誤解的情形發生。
二校:楊雅婷(譯者)
本書是瞭解當代國際人權發展重要的入門書之一,其內容之龐大,因為涉及多項國際性或區域性的人權條約、人權憲章和附加議定書等相關文件,又由於作者引用許多期刊文獻的資料以供註釋,因此在查證及譯名統一上必須費心彙整,以便使讀者能夠順利進入當代國際人權發展進程的脈絡。
三校:陳筠臻(編輯)
本書作為國際人權的概觀論述,對於各項條款、憲章等專有名詞的譯名,是更需謹慎校稿的。尤其經至第三校階段,許多固定譯名已經查證與修改,但尚恐有疏漏之虞,像是在將clawback clauses改譯為限制條款之外,我亦特別注意在統整全文中出現相關語句的一致性,以便讀者閱讀上的理解。
四校:鄭淳予(編輯)
四校工作最主要在於統整譯名統一表的內容與格式,誠如前幾位編輯所言,各式條約和機構是貫串本書的主要內容,所以這類名稱的譯名統一變為非常重要。原先譯者將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與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都譯為「人權委員會」,經查證的結果,事實上兩個詞條是不同機構,為了避免讀者誤解為同一機構,將前者改譯為「人權事務委員會」。
本書以相當詳盡的寫作方式,由人權研究領域中傑出的學者與專家,將國際上現存與保護人權有關的條約與法律作一完整的呈現;同時舉出相當多的個案,清楚地闡明了相關條約與法律在執行上或程序運作上所出現的問題。由於目前國際上存在著許多關於保障基本人權及權利原則的不同體系,而每個國家基於政治性的因素,各自抱持著自己對基本人權之「正確」的原則與詮釋。本書可說是對目前國際上現存的人權體制作了完整各概觀報告,對於相關科系的學生或相關領域的研究者及政策制定者來說,本書除了能夠充分地扮演參考工具書的角色之外,書中大量的相關條約及法律資訊,也可以提出讀者對研究相關問題在理論和實務上所需的基礎資源,使讀者能夠進一步地探究更深層的問題。
-本書對人權相關法律的簡潔說明,對於相關科系的學生或者相關領域的律師來說,在研究或實務的參考價值上,可說是一本相當值得信賴的指南。
-本書所有的章節都是由人權研究領域中傑出的學者權威,與專業能力經過認可的專家進行編寫。
-對於人權相關領域來說,不論是理論研究或實務運作等層面,本書皆為相當便利的參考工具書。
作者簡介:
伯根特爾(Thomas Buergenthal)
現職為國際法庭法官,曾任美洲人權法院主席、美國喬治城大學比較法和法學榮譽教授、聯合國薩爾瓦多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員。
其專長為國際法和人權法;伯根特爾著作等身,另外也經常於國際期刊發表以國際法、人權法和比較法為主題的學術論文。
施爾頓(Dinah Shelton)
現職為美國聖母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曾任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聯合國、歐洲理事會與歐洲共同體的人權顧問。另外,施爾頓也積極參與許多與人權相關的非政府組織,同時他也是《種族滅絕與違反人性犯罪之百科全書》的編著者。
專長為國際法。
史都華(David P. Stewart)
現職為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律研究中心,國際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兼任教授、美國國務院國際私法助理法律顧問。
曾任美國國務院外交法與法律爭訟助理法律顧問、人權和難民問題助理法律顧問、法律制定與情報助理法律顧問。在擔任公職之前,曾經於私人法律事務所執業,負責商業和反托拉斯的相關訴訟。同時他也是《美國國際法實務文摘》許多集的共同編者之一。
譯者簡介:
楊雅婷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
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陳文暉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學士
政治大學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碩士班,譯有《國際人權概觀》、《反第三條路》、《國族主義的想像》(皆由韋伯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