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內容詳細記載2010有關臺灣文化資產之人事地物等重要事項,內容涵蓋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共六類八項,分別為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古物並以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所界定之各類文化資產為收錄原則。
本書內容詳細記載2010有關臺灣文化資產之人事地物等重要事項,內容涵蓋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共六類八項,分別為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古物並以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所界定之各類文化資產為收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