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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佛陀與大菩薩們如何教化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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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法藏因緣傳》也稱做《付法藏傳》,或《付法藏經》,六卷。各經錄原來題作元魏西域三藏吉迦夜共曇曜譯。
本書的記錄,最初見於梁代僧祐 《出三藏記集》卷二《新集經論錄》載:“《付法藏因緣經》六卷(闕)。……宋明帝時西域三藏吉迦夜於北國以僞延興二年(472)共僧正釋曇曜譯出,劉孝標 筆受。……並未至京都。”其後,隋代費長房《歷代三寶記》卷九,載“《付法藏傳》四卷(見《菩提留支錄》)。和平三年(462)昭玄統沙門釋曇曜譯”。同 卷又載“《付法藏因緣傳》六卷(或四卷,因緣廣,曇曜自出者)西域沙門吉迦夜延興二年(472)爲沙門統釋曇曜於北台重譯,劉孝標筆受(見道慧《宋齊 錄》)”。同書卷十,又載“《付法藏經》六卷(見《李廓錄》),涼州沙門寶雲譯”。跟著唐代的道宣《大唐內典錄》和智升《開元釋教錄》都依《三寶記》重復記載。實際存在的本子,只有曇曜和吉迦夜共出的一種,但各種經錄記載不一而已。所謂曇曜自出的,或者是種略抄本,至於寶雲譯本,則全屬誤傳。七卷數多少, 乃因抄寫的開合而異,不足爲不同本子的依據。
本書編譯的因緣,大概如《內典錄》等所說: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信崔浩之言,下詔大殺沙門,毀佛經像,詔書中並談到佛法“皆是前世漢人無賴子弟劉元真、呂伯疆之徒,乞胡之誕言,用老莊之虛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實”。七年後,文成帝即位重興佛法,曇曜等感奮之余,乃於北台石窟和吉迦夜編譯此書,以明釋教之由來,曆然可考。
本書列舉印度傳法世系二十四人,從佛滅度時以最勝法咐囑 大迦葉起,其後以次傳法爲阿難、摩田提、商那和修、憂波毱多、提多迦、彌遮迦、佛陀難提、佛陀蜜多、脅比丘、富那奢、馬鳴、比羅、龍樹、迦那提婆、羅睺 羅、僧伽難提、僧伽耶舍、鳩摩羅馱、闍夜多、婆修槃陀、摩奴羅、鶴勒那、師子。其內容多取材於舊籍。象《優波毱多》傳記的一部分,就是大體上採用安法欽譯 《阿育王傳》的原文。又象《龍樹提婆》傳記部分,也是用羅什所譯兩傳原文而略改動。這些都表明本書大部分出於編纂,而非翻譯。本書所述傳承出處,多無可考。在此以前,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十二,曾自編薩婆多記傳承世系,又錄佛馱跋陀羅師承一種,次序紊亂,不可盡信。
本書流行之後影響極大,它使中國佛教形成了一種法統之說而影響到宗派的建立。在隋、唐時代,台、禪兩宗的法統說,均以本傳爲依據。天臺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卷一中,曆述天臺傳法世系,就是將《付法藏傳》中和商那和修同時而得法于阿難的摩田提也作爲一代,遂成二十四祖。他還認爲諸師的相承都屬“金口所記”。智者系慧文禪師的再傳,慧文用心一依龍樹所作的《智論》,龍樹是《付法藏傳》中的禪師,而爲東土傳承的高祖,這樣相承而下,智者是東土第四代,這就成爲後來天臺家共認的法統。禪宗最初在古本《壇經》裏,依著《付法藏傳》,略加增減構成二十八祖之說(在阿難後加摩田提,提多迦後略去彌遮迦,又在師子後加舍那婆斯、優婆崛、僧迦羅、婆須蜜、下接達摩)。唐貞元中,智炬《寶林傳》又加修正,遂成定論(于《付法藏傳》彌迦後加婆須蜜,又于師子後加婆舍斯多、不如蜜多、般若多羅、菩提達摩,仍爲二十八代,《宗鏡錄》卷九十七,《景德傳燈錄》卷一至卷三之說同)。到了宋代,台、禪兩家在法統的議論上,互相是非。象契嵩,甚至以爲《付法藏傳》說師子尊者後法統斷絕,實是謬書,但他對於《付法藏傳》所編譯之法統則依然信以爲真。
本書特色
本書二十四位聖人,都是大權示現的菩薩,他們知道如何善巧應眾人不同的根機,度化當時諸多行者證得阿羅漢果。讀懂本書您就可以瞭解觀機逗教的道理,明白佛陀與這些大菩薩是如何教化眾生。讓您在修道的路上,不但能幫助自己也可以利益他人。
當我們看到古人遇到善知識,往往很快就能證成道果, 總是不勝欽羨,希望自己也有此福份,在善知識的開導之下,當生即能證果。然而由於根器陋劣,終究只是夢想而已。
我們見到阿難還在世時,當時的比丘就已不信講的話了,真是令人感慨良多,而且為人師者以盲引盲,更可作為今日的殷鑑。
內眼凡夫如我們者,何處求善知識呢?書中明示,經典就是善知識,何需東奔西跑,到處尋求呢?因此聖人雖不現而現,明眼之人當可的見。
案例:佛陀印證的世間最後一位律師闍夜多,能使犯重罪的比丘消罪且證聖位,實可作為現今許多破戒者的典範,可知只要能殷重心懺悔,且精勤修行,即能火中化紅蓮。因此萬勿自欺欺人,以免長劫淪地獄受苦,求出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