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上之目的拘束原則,主要從以下三方面探討:第一是「內容的理解」、第二是「操作的模式」、第三是「實務的運作」。在內容理解方面,面對「目的拘束原則」這個舶來名詞,到底從何而來?本書除了說明該原則的緣起,並嘗試探討該原則的「法本質」、發展至今之具體內容與相關之基本權保障。在操作模式方面,本書嘗試以「特定目的」作為審查焦點,建立個人資料公法關係與私法關係的合憲審查模式。在實務運作方面,本書以國民旅遊卡案、刑事紀錄證明案、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案等數則實務判決案例,探討實務上對目的拘束原則的適用情形,並以本書所建構之審查模式,推導出本書見解。
職此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正式施行之際,本書建議新法應以「作用法」作為特定目的之合法性基礎,對違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行為,賦予排除證據能力之法律效果,並透過「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強化目的拘束原則在私法關係的預防功能,使我國人民的個人資料,得以在目的拘束原則的落實中獲得保護。
作者簡介:
呂信瑩
現職:行政院主計處綜合統計科科員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會計碩士
經歷:高考審計人員及格
會計師高考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