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屋(10):隱現 | 拾書所

夜之屋(10):隱現

$ 221 元 原價 280

魔鏡啊魔鏡,難道我不是最迷人、最有權勢的人?

永不退燒的系列小說,長期盤據紐約時報、今日美國報暢銷排行榜

「夜之屋」系列小說是美、加、英、澳等英語國家的銷售常勝軍,在39個國家出版各種語言版本,光美國一地的銷量即以千萬冊計。

作者以超自然懸疑故事的背景,創造了一個青少年成長的世界,引起全球《暮光之城》、《哈利波特》讀者的共鳴。「夜之屋」真切地告訴我們,在今天,所謂成長是怎麼一回事。 ──電影製作人Samuel Hadida


沒有崇拜的眼光,我要如何統治?
我需要歌頌,我需要奉承。
畢竟我儀表美麗,受人矚目。
生為偶像,局勢當由我掌控。

只是,偶像的內心其實脆弱,可恨之人畢竟可憐,意圖把真實的自己塵埋,始終無法面對被欺凌的往事。奈菲瑞特如果願意正視禁忌,或許也能重拾愛的能力吧。但她詛咒妮克絲,渴望也成為女神。殊不知,利用黑暗的結果,是自己成為黑暗的一部分。

人類總不仰望。這件事,即便天荒地老,依然不變。除非夕陽絢爛,滿月皎潔,人們難得看頭頂之上一眼,忘了猶有天空。只是,會自我陶醉的不唯人類和吸血鬼,自詡不朽或不死之人,更是如此。妄自尊大,實則是得意忘形。當追隨者一個個脫隊,前女祭司長仍拒絕恐慌。

半獸半人的男孩不一樣。身為工具人,理應沒有內心,但元牲渴望尋找自我。無論如何困惑,他堅信自己雖然生於黑暗,卻不只是黑暗。當他迎著晨曦,於薰衣草田醒來,阿嬤的溫暖給了他心靈的庇護。在目睹龍老師的火葬,親耳聽聞自己的罪行被宣告之後,他仍返回夜之屋,準備承擔一切的罪責。

畢竟死亡將剝落一切,揭開服飾、徽章與偽裝,只剩真實留下。誠如死神的女祭司長所言,人的力量不在於他是什麼族類,佩戴什麼標誌,而是在於他的選擇,在於他如何運用天賦。元牲知道,黑暗不給人選擇的自由,他的意志定然與女神有關。於是,他追尋內心的月光,選擇赴死。

啊,是的,人真正重要的一面,藏在內裡,眼睛看不到。奇特的紅雛鬼夏琳和占卜石自是例外,可以照見人心的顏色。但只要有靈魂的,都可以選擇。也許只要夠勇敢,人人都有機會找到自己。也許那時,你將知道,魅力不來自演出,而感受遠比表演美好。

作者簡介:

菲莉絲.卡司特(P. C. Cast)

紐約時報和今日美國報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作者,小說作品曾獲奧克拉荷馬州書獎、美國圖書館協會YALSA Quick Picks for Reluctant Readers、稜鏡獎、茉莉葉獎、霍爾特獎、桂冠獎等多項肯定,並曾進入全美讀者選書獎決選。資深的英文與寫作老師,與一群貓、狗、馬,以及一匹毛驢住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也就是本書故事發生的地方,陶沙市「夜之屋」的所在。

克麗絲婷.卡司特(Kristin Cast)

菲莉絲的女兒,詩作和報導寫作曾經獲獎,盼望在陶沙市開辦流浪狗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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