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樂絲、愛犬嘟嘟與稻草人、錫樵夫、獅子勇闖歐茲王國,
展開追尋智慧、勇氣與愛的冒險之旅!
「歐茲是個偉大的魔王,他可以隨心所欲而千變萬化,所以有人說他是一隻鳥,有人說他是一隻大象,還有人說他是一隻貓。有的時候,他又會變成一位美麗的仙女,一個小精靈,或是他高興變化的模樣,至於他本人的真面目,從來沒有一個活人看到過。」
桃樂絲一心要去歐茲王國,因為只有歐茲大王才能幫助她回到家鄉;於是她沿著黃磚路展開冒險旅程,前往探訪晶瑩璀璨的翡翠城!在尋訪的路程中,她遇上沒有頭腦的稻草人、尋找一顆愛心的錫樵夫,以及一隻膽小懦弱的獅子,他們決定結伴同行。奇怪的是,一切的發展卻與原本想像的不一樣……
本書故事風趣幽默、氣氛明朗愉悅,沒有暴力和殺人事件,充分流露令兒童心動的人生哲學。雖然一波波的冒險令人怦然心跳,卻使人感受到清爽的氣息,深深吸引孩子的心。
本書特色:
★ 全世界兒童最喜歡的童話故事!
★美國家喻戶曉、最受歡迎,也是第一本由美國人完成的本土幻想作品!
★ 本書是要讓兒童分享無窮的樂趣,深切盼望現代的精靈故事,能一掃憂傷和鬼魅的陰影,為孩子帶來的是希望而不是惡夢。
★本書故事風趣幽默、氣氛明朗愉悅,沒有暴力和殺人事件,充分流露出令兒童心動的人生哲學。
★本書饒富教育意義,在日常生活中身體力行「助人為快樂之本」與「日行一善」等美德。
★1939年,米高梅影片公司將本書改編拍成電影,由茱蒂‧葛蘭(Judy Garland)主演,更使得《綠野仙蹤》再度造成轟動,成為家喻戶曉和最受歡迎的魔幻故事書。
作者簡介:
法蘭克‧包姆(L. FRANK BAUM,1856~1919)
是一位當今廣為人知、並深受世人喜愛的兒童文學經典名著作家。包姆於1856年5月15日出生於紐約州的奇帝南戈鎮。當他十五歲生日時,父親送他一部印刷機,自此開啟了他對寫作的興趣。
1882年,他與蒙德‧蓋奇小姐結婚,隨後他們就舉家遷往南達克達州。自此之後,包姆即涉足各種行業,他在劇場、報社與雜誌社工作,賣過汽車傳動軸的潤滑油,也經營過雜貨店,甚至做了一陣子養殖家禽的工作,因此他於1866年問世的第一本書,就是教人如何養雞。其後他又出版了一份週報,上面所刊載的大多是他自己的文章,並且撰寫專欄,而後由於經營失敗,於是在1891年包姆與家人又搬遷到芝加哥。
包姆向來很喜愛為自己臨睡前的孩子在床邊講述故事,所以他決定也為其他的孩子撰寫故事,他最早的兩本書雖是改寫自傳統故事,不過在《鵝媽媽散文集》當中,他已經向讀者介紹了一位名叫桃樂絲的故事主角。之後他又塑造出一個奇妙的歐茲王國,並以此為藍本,在1900年《綠野仙蹤》一書終於誕生。
這本書使得他一夜成名,並且在短短兩年間,便出現了歌舞劇版的「綠野仙蹤」,該劇的歌詞均是由包姆所寫的,滿足了他原本希望成為劇作家的心願。也由於「歐茲王國」所締造的佳績,使得他後來共出版了十三本相關系列的作品。此外,他還以筆名「伊迪斯‧梵丹」寫作了其他的童書。終其一生,他共完成了六十本作品,並在1919年逝世於加州好萊塢,享年六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