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 23堂小說課 | 拾書所

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 23堂小說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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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之後,
美國文學評論權威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最新力作--
亞馬遜網路書店4顆星 ★★★★,讀者好評推薦!


還記得第一次讀小說的經驗嗎?不論你讀的是武俠、歷史、愛情小說,我們常會深陷於故事情節中,有時就算犧牲睡眠時間,也想趕快讀下去;讀罷後,往往久久不能抽離。「小說」為何有這樣的魅力?即使讀同一本小說,第二次、第三次的閱讀感受,也都各不相同。我們都明白,小說家想說的並不只是「故事」,他們表達的可能是對社會價值觀或現象的反動,也可能是透過書寫來傳達理想──而無論小說家想要表達的是什麼,故事都不只是故事,故事背後的意義,才是小說真正的「精神」。

「閱讀」並不僅是瀏覽文字而已,少去「理解」的閱讀是死的,而被我們閱讀的那本書亦會因「不被理解」而死。然而,我們常為情節所囿,或者被小說家故意設計的障眼法蒙蔽,無法看清其真意──這並不是我們的過錯,只是因為我們從來都被教導要「多讀書」,卻甚少有人告訴我們「怎麼讀」。

所以,文學教授湯瑪斯•佛斯特繼《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之後,要帶領讀者更進一步地探究「小說」這個史上最受歡迎的文類。本書中,佛斯特教授引用大量的經典文學名著,傳授23個「讀懂」小說的技巧,揭開作者為小說蓋上的神祕面紗,讓我們這些「芸芸讀者」,可以一窺小說的真貌。

(1)為什麼「開場白」很重要?
世界上的小說那麼多,小說家當然要對「開場白」多下些功夫;小說的第一句話,就像是張「入場券」,使出渾身解數來吸引你的目光:「戴洛維夫人說她會自己去買花」、「我沒聽過比這更慘的故事」。戴洛維夫人為何非得自己去買花?那個「很慘的故事」到底是什麼?成功的「開場白」,讓我們心甘情願地被作者牽著鼻子走。

(2)把《魔戒》中的堡壘建在美國華爾街,可能嗎?
小說是虛構的,小說中的地點也是「一場騙局」,不管它多麼寫實,比如《尤里西斯》中的都柏林,雖然喬伊斯對於這座城市的描寫非常詳細,我們也無法在現實世界中找到它;因為每一個地點,都是小說家為了那段故事而特別量身訂做的。

(3)讓上帝來講偵探小說的故事,適合嗎?
這部小說的旁白置身事外?那部小說的旁白卻像上帝一樣全知全能?其實這些都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佛斯特教授分別從「第三人稱全知觀點」、「第三人稱受限觀點」、「第三人稱客觀觀點」、「意識流」、「第二人稱」、「主角第一人稱」、「配角第一人稱」等來分析各類型的小說。

(4)搞不清楚狀況的「敘事者」,會大幅提升小說的可看性?
小說中是誰在說故事?當尼克•卡洛威說「這個故事與我無關」時,我們該相信他嗎?作者為什麼要選擇讓這個人物開口說話?舉例來說,透過一個無知孩童的雙眼來描述複雜汙穢的世界,豈不比從一個市儈之人的角度來看更加有趣得多嗎?敘事者是經過小說家精心挑選的,絕非偶然為之的結果。

(5)十惡不赦的大壞蛋,讀者愈讀愈愛?
《蘿莉塔》中文學教授韓伯特,為了接近充滿誘惑力的女孩蘿莉塔,不惜追求其寡母夏綠蒂,讓自己成為女孩的繼父;這樣違背一般人倫認知的故事,為什麼仍能激起人們閱讀的慾望,甚至對韓伯特產生一絲同情?──小說家總會在大壞蛋身上,留下幾分人人皆有的脆弱,好讓我們無法全心全意地厭惡這些角色,因為我們在壞蛋身上必然會看見一部分的自己。

(6)讀累了嗎?讓「章節」幫你舒緩情緒
讀者閱讀小說的「休息站」,讓我們可以暫時喘口氣;也可能是作者對讀者的提醒:有大事要發生了。各章的章節不拘在何處結束,只要讀起來合情合理,或可以達到作者的目的,就是最恰當的「換氣記號」。

(7)關於「象徵物」,「它」即是「他」
戴洛維夫人的「花」,海明威筆下那位老人念念不忘的「偉大棒球選手狄馬喬」、史蒂芬・代達羅斯的「灰樹手杖」。這些物品都與角色有所關聯,絕不僅止於物質層面,而是代表人物性格的精神。

(8)寫出來的句子總是落落長,作者一定很囉唆?
海明威的文句為何這樣簡潔?每一位作家的文句都各有特色,每一種特色的形成,也都反映出其歷史背景因素。文句代表作者的個性,也是小說的調性,不同性質的小說,行文風格必定不同。

(9)亂七八糟的敘事順序,會毀了整部小說嗎?
小說的書寫形式,蘊含無限玄機;有些敘事方式是線性的,按照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來描述;而有某些小說的敘事法,就像是照鏡子一樣,可能上下左右都是顛倒的──然而,作者卻能讓讀者不覺得有違和感,甚至深為這樣的敘事方式吸引。小說的敘事方式,只要讀起來「很合理」,無論作者使用何種手法來架構該部小說,都是「最棒的方式」。

(10)「有結局」的結尾,才能給讀者交代?
假如小說的開場白是告訴讀者要去哪裡,那麼結尾就是作者指定的旅途終點;小說結尾的力度與作者想滿足讀者閱讀慾望的強度成正比,最棒的小說結尾,就是讓讀者留有想像的空間,讓故事無限地說下去。

其實,所謂「良好的閱讀」,並非一定要像教授一樣,能以專業的角度來分析文本;只要能夠讀透作者想要傳達的意思,那麼這場閱讀,就是非常愉悅的享受。湯瑪斯•佛斯特教授絕對是我們徜徉文學之海的羅盤,讓我們不會像奧德賽一樣迷航多年,找不到回家的路;更不會因為某個少年人的無知行徑而輕易動怒──因為「小說」本身就是一場亦真亦假的旅途,充滿困惑、挑戰、迷惘,讓一位資深的嚮導為我們領路,這段旅途必然將使我們收穫快樂、智慧、圓融的生命態度。

作者簡介:

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任教於美國密西根大學英文系,開設課程包括古典小說、當代小說、戲劇以及詩歌,同時也教授創意寫作與作文課程。除了本書之外,還著有《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木馬文化出版),以及數本有關二十世紀英國與愛爾蘭的小說及詩歌。

譯者簡介:

潘美岑
台北萬華人。寓居於文字及其空缺。台大外文系畢業,美國密西根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候選人,研究主題為現代文學。喜歡以直接的語言解釋艱澀的概念。興趣廣泛,涉獵大眾傳播、文化研究及博物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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