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把未來交給誰?
民主!不是只有投票而已
台灣自解嚴後,雖然「公民社會」已經朗朗
上口了,但是在價值層面仍是新舊雜陳,充滿了矛盾和混亂。
民主政治參與不能僅限於投
票選舉,人民必須扮演更積極的「公民」角色,並應建立社會對話機制,從聆聽中形成共識,而不是政黨對立,各說各話。
作者積極論述「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的理論與實踐,以實際案例詮釋公民結社的深刻意義,並且揭櫫「非營利組織」的自主性與公共性,強調民間社會力對民主政治的重要貢獻。
盱衡目前的政治現狀,無論領導者或政府施政的信任度都降到谷底,
這意味著政治人物錯失強化「公共信任」的任務,讓「社會資本」無法持續累積。或許政府的當務之急,不在「救經濟」,而是「救信任」,沒有了起碼的信任,台灣的前途更是「茫然而無力」了!
內容簡介
本書對於「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這個主題,除了概念和理論上的論述之外,同時也觸及到對實質現象的觀察與分析,特別是有關於台灣蓬勃發展的民間非營利組織。作者引用了《解讀社會力》導論的部分內容,向讀者交待一下個人曾經參與其中的「田野經驗」,或許可以更明白作者的成長歷程。
事情可以從作者提到參加的第一個民間社運團體開始說起,「我在一九八八年從德國完成學業回國,發現台灣的政治社會氣氛有了微妙的變化。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前一年蔣經國宣佈解嚴,沒多久後他就去世了,而在統治階層出現權力移轉的情況下,台灣的「社會力」蠢蠢欲動,爆發了不少社會運動的風潮,包括了農民運動、環保運動、勞工運動、婦女運動、老兵運動等,其中也有大學教授組成的「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發起了修改「大學法」,爭取大學自主的運動。我大約在一九九○年成為「大學教育改革促進會」的成員,接著在一九九三年楊國樞教授擔任理事長期間接任了秘書長,直接參與了核心的決策。這個團體並未依〈人民團體法〉登記,但是我們當時定期開理事會,理事們志願從全國各大學趕來開會,還必須在立法院開議時間,輪流排班到旁聽席旁聽,以密切監督〈大學法〉修正案何時
會進入院會討論。結果到了一九九三年年底,〈大學法〉正式在立法院對決,最後在教授、學生聯合包圍立法院的形勢下,通過了─雖然有不少妥協,但仍帶著進步色彩的修正案。而這段經驗,對我而言,像是一番全新的民主洗禮,讓我親身體驗到民間的非營利組織如何靠著一股使命感進行運作,又如何實際介入法案遊說以及社會動員,並對公共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
作者簡介:
顧忠華
學歷
德國海德堡大學社會學博士(1987年)
德國雷根斯堡大學社會學碩士(1984年)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學士(1978年)
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系特聘教授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
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
澄社社長
著作
韋伯學說新探(1992年)
社會學理論與社會實踐(1999年)
韋伯的《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導讀(2005年)
解讀社會力:台灣的學習社會與公民社會(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