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法體系(一):核能安全管制與核子損害賠償法制 | 拾書所

核能法體系(一):核能安全管制與核子損害賠償法制

$ 475 元 原價 500

本書特色
台灣能源法學會所出版之第一本著作「核能法體系(一)──核能安全管制與核子損害賠償法制」,共收集來自法國、日本、中國大陸及我國原子能法專家學者有關核能安全管制及核子損害賠償法制等八篇論文,讀者除可從核能利用先進之法國,借鏡其核能規範法制與核子損害賠償制度外,並經由與東亞擁有多數核電廠之日本,以及正積極發展核能之中國大陸與韓國學者之研討交流,更能相互深刻體會,東亞各國不可能獨善其身,亦決不應因本國管理疏忽,而釀成核電災害或以鄰為壑。東亞區域事實上已然形成核能安全之命運共同體,福島核電廠事故即為適例。本書各作者從比較法角度之論述與主張,定能提供我國及東亞區域有關核能安全管制與核子損害賠償法制建制之參考。

作者簡介:

Pontier, Jean-Marie

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

法學院教授

陳春生

司法院大法官

高橋 滋

日本一橋大學副校長

法學部教授

朴均省

韓國慶熙大學法學院院長

法科大學教授

Roux, Emmanuel

法國尼姆大學校長

兼法學院院長

下山憲治

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部教授

程明修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彭峰

中國上海社會科學院

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松本充郎

日本大阪大學大學院

國際公共政策研究科准教授

周蒨

日本久留米大學法學部講師

張惠東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

助理教授

賴宇松

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助理教授

朴栽亨

臺灣大學法學院

博士班研究生

Brand Sl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