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榮老師的《木管五重奏》作品第92號原創作於西元1990年的3月,歷經四個月完成。但是,徐老師在1998年又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1998年2月10日至3月6日)將作品第92號的《木管五重奏》重新校訂,並更名為《木管五重奏(二)客家山歌》,是其一系列《木管五重奏》室內樂的第二首。
《木管五重奏(二)客家山歌》作品第92號由三個樂章組成,分別是快板、悲傷的慢板和詼諧的快板,採西方傳統三樂章快、慢、快的曲式設計。 徐松榮老師創作樂曲的手法深受西方音樂的影響,他常將非傳統客家音樂的特色、素材或結構,融入客家音樂的風格中,形成他個人的創作風格。而此首新校訂過的《木管五重奏(二)客家山歌》就是一首最好的明證。
第一樂章,快板,奏鳴曲式,音樂一開始就以模倣對位的手法介紹出主要主題(1-9小節),主要主題以七聲音階為主要架構,帶有些許客家山歌的韻味,並以問答句的方式呈現。接著引入複拍節奏的三連音與六連音音型與主要主題單拍子的節奏型形成帶有對比性質的連接句(10-15小節)。次要主題從第16小節開始進入,雖說兩個主題的動機相類似,但整個聲響卻是不同的。發展部從第67小節開始,主要是開展兩個主題的動機及兩主題的片段反覆。音樂最後在132小節再現。最後第198-208小節是為尾聲。
第二樂章,悲傷的慢板,徐老師在這個樂章引用了客家民謠《苦力娘》的曲調。在強調完全五度音程(A、E)的導奏(第1-22小節)後,主題《苦力娘》的曲調在法國號聲部響起,是為A段(第23-47小節);接著,音樂進入對比的B段落(第48-109小節)。在B段裡,導奏的動機被發展著,而且徐老師利用長音的延長記號來打破由A段延續而來的音樂的律動,音樂走走停停,似乎在述說著苦力娘一邊辛苦做工,一邊盼望著出遠門的丈夫趕快回家的情景。最後A'段(第110-157小節)《苦力娘》的主題旋律在法國號聲部上再現,經由長笛聲部,再回到雙簧管聲部後,結束了第二樂章。
第三樂章,詼諧的快板,徐老師在第三樂章引用了另一首客家民謠《賣酒》。整個樂章也是導奏加上A, B, A'的曲式設計。第1-14小節是導奏段。樂曲的A段自15小節始至74小節止,客家民謠《賣酒》的主旋律由長笛聲部奏出,接著在雙簧管聲部;而B段(第75-137小節)是在發展《賣酒》主旋律的片段,最後A' 段(第138-197小節)在低音管聲部再現原先A的主題旋律,最後音樂在堆砌中結束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