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行政法學,深受國家動亂之影響,發展遲緩;作者欲借他山之石,注入我國行政法學的新觀念,期能有助於法治之加強,促進國家之現代化。隨著社會發展與人權意識提高,至今現代法治國家應有之主要行政法已經齊備,司法院大法官並作成許多重要的解釋。行政法教科書也不斷推陳出新,行政法學的發展盛況空前。
本書係作者於1966年負笈返國十年內重要著作的論文集,第一版於1976年付梓,列為臺大法學叢書(二),距今將近40年。
三民書局保留著原來的內容而重行打字編排出版,作為我國行政法現代化過程的見證。
作者簡介:
翁岳生
現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1972-)
政治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2012-)
學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60)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肄業(1961)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1966.2)
經歷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副教授、教授(1966-1972)
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兼任教授(1972.8-2007.6)
第三屆大法官(1972-1976)
第四屆大法官(1976-1985)
第五屆大法官(1985-1994)
第六屆大法官(1994-1999.1)
司法院院長(1999.2-2003.9)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2003.10-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