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創設的法律體系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及比較意義,
本書乃為中文學界迄今探討歐盟法發展最完整和深入的專論。
歐洲聯盟乃基於會員國簽署的條約而成立,且歐盟條約有別於一般國際條約,已創設了一個特殊的法律體系,使其條約及規則等法律於生效後,就成為會員國法律之一部分,並且具有直接及優先適用效力。歐盟法乃規範歐盟機構暨人員、會員國、個人(自然人及法人)、對外事務等關係法律之總稱。
本書由洪德欽、陳淳文教授共同主編,結合了國內頂尖的法律學者,對歐盟法律體系作全面性的闡述及論析,尤其著重里斯本條約於2009年12月1日生效後的法律變遷以及對歐盟政策的意涵與影響。全書分上下冊出版,由十六位學者專家執筆,堪稱中文學界迄今探討歐盟法發展最完整和深入的專論。
上冊收錄的八篇論文,集中探討歐盟法律的法源、法理、原則、基本權利、立法程序,歐盟法院的組織、功能與訴訟類型,以及平權措施、移民政策等實務發展,足可提供我國立法與政策的比較參考。
作者簡介:
洪德欽
英國倫敦政經學院法學碩士、倫敦大學學院法學博士。現職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所)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國際貿易與經營研究所兼任教授;WTO國際經濟法學者、UNESCO國際生技法學者以及世界國際法學會(ILA)委員。主要著作有《WTO法律與政策專題研究》,以及主編《歐盟人權政策》等六本歐盟研究系列專書,皆由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出版。另有十餘篇英文論文。
陳淳文
法國巴黎第二大學法學博士。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暨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臺灣歐盟中心副主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專長研究領域為比較公法、憲法、行政法、法國公法、歐盟法。
陳靜慧
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2003年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2011年取得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現職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歐盟法、國際公法、行政法。
吳志光
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學系,1998年獲德國漢堡大學法學博士。現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國際人權法。
黃舒芃
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1999年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學位;2001年取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LL.M)學位;2004年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Dr. iur.)學位。曾任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助研究員、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現職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包含憲法、行政法、歐盟法、法學方法論、國家學。
吳秦雯
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2001年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2007年取得法國艾克斯馬賽大學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曾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文化法、法國公法。
楊通軒
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1990年獲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於1995年取得德國邁因茲大學法學博士。現職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個別勞工法、集體勞工法、歐盟勞工法。
陳麗娟
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2003年獲獎學金赴美進修,於2004年獲美國Delaware州Widener大學公司法暨公司財務碩士。現職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歐洲聯盟法、歐洲經貿法、歐洲金融市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