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請求處理事務,往往須以「書狀」來表達。這些書狀的撰擬關涉當事人之權益甚鉅,倘措詞稍有不當,嚴重者會影響訴訟勝負之結果;輕微者亦將鬧出極大的笑話。所以書狀的撰擬必須慎重臨之。
書狀既然如此重要,其撰寫的方式及其內容的決定,當須加以研求。本書共分五篇,除民事、刑事、行政法等書狀分別於第二、三、四篇蒐遍各類狀例詳述外,於第一篇闡述法院有關知識及書狀的種類、構成、內容、遞送等,並對撰狀的要領,列舉實例,分析甚詳。更為可貴的是另闢第五篇,就日常涉訟最多的十種事例,按訴訟的流程,列舉各階段所需之狀例,不但簡明實用,而且可使讀者明悉各種涉訟事例的處理流程。
向法院請求處理事務,往往須以「書狀」來表達。這些書狀的撰擬關涉當事人之權益甚鉅,倘措詞稍有不當,嚴重者會影響訴訟勝負之結果;輕微者亦將鬧出極大的笑話。所以書狀的撰擬必須慎重臨之。
書狀既然如此重要,其撰寫的方式及其內容的決定,當須加以研求。本書共分五篇,除民事、刑事、行政法等書狀分別於第二、三、四篇蒐遍各類狀例詳述外,於第一篇闡述法院有關知識及書狀的種類、構成、內容、遞送等,並對撰狀的要領,列舉實例,分析甚詳。更為可貴的是另闢第五篇,就日常涉訟最多的十種事例,按訴訟的流程,列舉各階段所需之狀例,不但簡明實用,而且可使讀者明悉各種涉訟事例的處理流程。
作者簡介:
主編:李永然
現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
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研究
經歷
中華人權協會第13屆、第14屆、第16屆理事長
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
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
副主編:吳光陸
現職
精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比照教授級)
學歷
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
台灣彰化、台中、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台南地方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台中分院法官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常務理事、監事會召集人
台中律師公會第26屆第2任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