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所論述的主軸,概念上稱剝奪手段,具體體現的效果,為沒收與追徵。這是一本檢討剝奪手段定性與本質屬性的論著。
現行法將沒收與追徵等剝奪手段,定位為從刑,在本質上應屬於錯誤的定位關係,因此種本質屬性的定位錯誤,使得斯等效果的對應關係,顯得相當混淆。學理與立法上應對於剝奪手段重新定位,其本然的屬性,應是一種平行於刑罰的獨立性效果。
本書嘗試從法律效果對應對象,以及法律效果作用關係的辯證,導出剝奪手段應為獨立的刑法法律效果,現行從刑的性質,應是一種理解上的錯誤,應加以修正。
作者簡介:
柯耀程
•學 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現 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著 作:變動中的刑法思想、刑法的思與辯、刑法問題評釋、刑法總論釋義(上、下)、刑法概論、通識刑法、刑事程序理念與重建、參與與競合、構成要件解析、刑法競合論、刑法釋論Ⅰ、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