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 | 拾書所

臺灣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利

$ 512 元 原價 550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身心障礙者視為獨立自主的個體,與一般人一樣享有相同的權益。強調提升就業、教育機會,增進其生活品質,以積極的福利取代消極的救濟。
  
身心障礙者是人,不應該被「案主化」成為「病人」。不論是肢體、智能、感官或是情緒,都有權力控制其自身的生活權利。因此,身心障礙者有權完整地參與社會、融入社會,這就是身心障礙者作為獨立個體的人權。不論是教育、就業、社區生活、公共服務利用上,身心障礙者都有權利要求社會無歧視的包容。
  
身心障礙者福利的獲得,除了部分須經由資產調查才能請領的補助費用外,皆是憑著身心障礙手冊即可獲得,這種不問需求與資源配置優先性的服務提供方式,必然排擠其他福利與服務的提供,更影響了真正有需求的身心障礙者適足使用各種服務的機會,實有違公平正義的原則。是以在整體社會福利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如何合理地讓社會各個不同的弱勢族群共享社會福利資源,成為政府與身心障礙福利領域的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的共識。

作者簡介:

林萬億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社會工作組)學士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研究所(應用社會學)碩士
   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社會福利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系主任、所長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
   臺北縣副縣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劉燦宏
現職:臺北醫學大學部立雙和醫院復健醫學部主任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院復健學科主任
   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暨營養學院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副教授
   社團法人臺灣國際健康功能與分類系統(ICF)研究學會常務理事
   臺灣復建醫學會理事
學歷: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學士
   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哥倫比亞大學紐約肥胖研究中心研究員
   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博士
經歷: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暨營養學院傷害防治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市立萬芳醫院肥胖防治中心主任、復健醫學部主治醫師暨主任
   署立澎湖醫院復健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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