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為1648年以來,以西歐為發展出來,國與國關係的核心,也是近代國家形成的基礎之一。這一套國際秩序雖然成長於西歐,但隨著西力東漸,這一套秩序也隨散佈全球,曾以北京建立東亞政治核心的中國,也在清末被捲入這一套規制之中,從一開始的抗拒,到逐漸學習,進而利用國際法中的概念為工具,在與其他國家接觸時,提出對中國有利的法律詮釋,達致最大利益。
本書由台灣地區青年的外交史研究者協力完成,對於中國如何利用國際法中的原理原則,進行個案研究,內容廣及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遍及國內及國際議題,時間的跨度自1910到19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