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為宋代文學家,有關他的傳述甚多,然皆一鱗半爪,難窺全貌,作者參照正史、稗官筆記、詩文集種種記載,終於描摹出一位詞仙的肖像。
東坡居士一生屢經宦海波濤,數遭貶謫,甚至遠遷瘴癘之地,海南島數年,生活亦是貧乏困頓居多,但從他的詩詞文章中,看不到怨戾之氣,只有一片光風霽月,曠達胸懷,時移世異,政治的邪惡權力早已消亡,東坡文章卻長流千古,他的軼聞韻事永為後人傳頌。透過本書,一個赤誠、豪邁、才氣縱橫的奇人遂赫然眼前。全書千餘頁,對北宋當時的新舊黨爭,也有詳盡的交代。
作者簡介:
李一冰(1912-1991)
原名李振華,一冰為其筆名,浙江杭州人。原籍安徽,其先祖明末時避清兵南下始移居杭州,歷代經商,至清嘉慶年間創設「李廣裕號」。清咸豐年間太平天國洪楊亂作,杭州兩度淪陷,家道因戰亂中落。
民國元年,李一冰出生,七歲父親染病辭世。李一冰自幼在家受自聘塾師之古文啟蒙教育,奠基舊學基礎,十五歲接觸現代教育,畢業於浙江私立之江大學經濟系,後留學日本明治大學經濟系,陸續於新文學重要刊物發表白話散文。不久日軍侵華,抗戰事興,輟學返杭,攜家眷逃難各地。抗戰勝利後,又回到杭州安居。
民國三十六年,隨叔叔李辛陽到台灣,於經濟部物資調節委員會擔任科員。民國四十年,因位處低階科員,不幸捲入弊案成為代罪羔羊,判處八年徒刑定讞。後因未收到拘禁通知,也未遭強制拘監,便在家鬻文維生。這段時間以原名李振華撰寫《明末孤臣張蒼水傳》,後來又增補成《張蒼水傳》。十六年後因拒絕友人借貸,遭其向警察局檢舉、告發,又不肖警察索賄未果後以拘票令其入監。五十六歲入監,監禁四年後假釋出獄。
獄中四年,李一冰已熟讀蘇軾詩作兩千多首,因此他下定決心撰寫《蘇東坡新傳》,開始到圖書館抄寫各種原始資料,同時整理《東坡事類》、蘇軾年譜等重要書籍,加之獄中熟背東坡詩,相輔相成。其撰寫《蘇東坡新傳》,並非從東坡出生寫到老死,而是從中途寫起,先寫東坡四十四歲時貶謫黃州,彼時東坡甫從烏臺詩案,遭小人陷害,入獄瀕死,最後否極泰來,雨過天青之輕鬆與從容,恰恰是李一冰當時出獄之心境。寫東坡,實則在寫自己,他把自己的悲辛窮厄鎔鑄在《蘇東坡新傳》之中,讓《蘇東坡新傳》裡的東坡和他真實的生命處境交融在一起。
民國六十八年,《蘇東坡新傳》全書寫成,共計七十餘萬字。因不想出名,也不求聞達,故當時並不想出版。民國七十年赴美前,唯一千餘頁《蘇東坡新傳》原稿去存兩難,友人得知後極力介紹予聯經出版公司出版。民國七十二年正式出版,作者署名不用「李振華」,改用筆名「李一冰」,取「一片冰心在玉壺」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