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權力對人民基本權利之限制與干預,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為甚,司法機關為取得證據並保全被告,乃於偵審程序實施強制處分,對人民之身體、自由、財產、隱私、秘密通訊與遷徙自由等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有所干涉或損害;嗣於有罪判決確定之執行時,更對受判決人之生命、自由與財產予以侵奪,刑事訴訟法即為確保任何人民,一方面於個人權利蒙受他人不法侵害時,有尋求國家救濟之途徑;另一方面,亦在使刑事訴訟程序中,受強制處分之相對人或受法院審判之被告,得獲法治程序之合法對待,以期能發現真實,保障人權,並實現公平正義。
本書體系釋義版為助讀者(法律工作者與學習者)深入融通刑事訴訟法之上開基本價值與實質內涵,建立上位性與架構性之整體概念,以表列體系為首,歸納實務要解與學說思見所均強調之關連性考點,併輔以詳細之焦點說明,深入剖析前揭體系之綱要要義,以為觀念之釐清。至案例解析版則藉由案例研習之相互印證,資為嫺熟相關重要法點之應用,而為因應近年來學說與實務見解之多元化,乃更強化資料蒐集之廣泛與精深,冀盼益能襄助讀者掌握國考之命題趨勢與實務工作之運用。
法律
不過是在人類文明生活裡 加上另一個制約的框框
因著時間的遞嬗 需求的改易 尤其是朝代的更替
這個緊箍的框框無時不在變形
匆促走過這個制約框框的人們
當然也隨之扭曲 也許該靜靜的細細想想
究竟 是法律改變了文明 還是文明改變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