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二十世紀的英國,職業婦女茉德平日在洗衣廠上班,下班後則和孩子、丈夫及其同事蝸居在小小的公寓裡,聽從男人的指令並且順服,在工作與家庭間毫無發言權利,城裡還有無數和她處境相同的女性,然而從沒有人關心過她們長期遭受忽視的權利與尊重。
因緣際會之下,茉德加入了由艾米琳·潘克斯特所率領的女權團體,她們開始為爭取平等自由秘密集結展開一系列抗爭行動。當和平的訴求起不了任何作用,她們轉而採取激進的作法,而一切也變得越來越一發不可收拾,她們不惜離開自己的工作、家庭、年幼的孩子,尋求更激烈的手段,讓世界聽到她們的聲音······
suffrage意指投票權,suffragette特別指涉英國於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主張婦女普遍投票權(普選權)的(女)人們。1912年,英國婦女為了爭取投票權展開了街頭抗爭,用石頭砸窗、引爆郵筒、並在國家的政治樞紐地集會抗議,她們被逮捕、粗暴對待、忍受他人的辱罵與嘲笑,甚至被迫與孩子分離,她們終於在1918年取得投票權,並在1923年取得「平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