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願善導釋 | 拾書所

第十八願善導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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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為諸佛之王,極樂世界稱法界之都,此皆由彼佛因中四十八願成就。
其中第十八願,彌陀將其自身之成佛與十方眾生之往生綁定,自誓言:「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完整願文三十六字,稱為四十八願之根本願、超越諸佛之超世願。
本書即依彌陀化身的中國淨土宗開宗祖師善導大師的解釋為標準而開演之,既是彌陀化身,所說等同佛說,而又諸佛證定,獨能楷定古今。末法萬年行人若依善導大師對此願的解釋,則「十即十生,百即百生」,並且直入報土,快速成佛。

彌陀化身的中國淨土宗開宗祖師善導大師對第十八願的解釋,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毫無模糊,沒有模稜兩可,他斬釘截鐵地說:只要稱名念佛就必定往生。像這樣的解釋,在歷代祖師當中很少看到。
這樣的釋義並不是善導大師自己獨創,而是依據淨土三經釋尊金口所宣,及印度龍樹、天親二大菩薩及中國曇鸞、道綽二大祖師對此願的解釋而集大成之。
若不是依循善導法脈的淨土行者,對往生的信心都很忐忑,都很不安。可知善導大師的解釋是甚為稀有難得、難遭難遇的。

慧淨法師數十年傾倒於善導大師,自信教人,大悲普化,從二○○八年至二○一四年,共六年的講演內容,成《第十八願善導釋》一書,全書以第十八願為主線,詳細講解願文之意義,並引用經文祖釋,加以各種譬喻、公案等,深入淺出地把阿彌陀佛大悲哀愍的願心徹底流露出來,也使我們這五濁惡世的眾生有了得救的希望,黑暗中看到了光明,從此念佛無有恐懼、徹底安心。

作者簡介:

慧淨法師
一九五○年生於臺灣台南市。童年時期接受過私塾教育,游心儒道古聖賢之林,於中華傳統文化奠基深厚;亦曾信奉屬於民間信仰之鸞堂,故於善惡因果報應,深信不疑。成年之後,歸信佛教,喜讀佛經,好樂念佛打坐。
一九七七年,披剃出家於佛光山星雲大師座下,法名心嚴,外號慧淨。
一九八五年春向大師請假,獨自住山靜修,歷時三年,念佛為主,兼研《印光大師文鈔》及淨土著述。於此其間,閱讀到《選擇本願念佛集》,知淨土法門應以善導流最為純正,上契彌陀度生本懷,下契眾生一切根機。
一九八八年秋遊學於日本京都之大谷大學,研習善導系淨土思想。
一九九三年夏返回台灣,逐漸開展善導大師的淨土法門,多次弘法於香港、澳門、大陸及紐西蘭等地。
二○○三年十一月,駐錫台北象山修行社區,目前象山社區已成為長年終日念佛之「彌陀村」。並以「彌陀村」為台灣「淨土宗」宗派本山,訂定「淨土宗教章」。
法師為人純厚樸實,念佛不輟,其全生命投入信仰所自然流露的人格特質,具有無比的感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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