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公司制度的發展,邁入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階段後,股東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權行使最重要的舞台,倡導甚久的民主化,以及時下流行的公司治理,都有賴於股東會的正常運作,發揮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之功能,才能實現。
由於股權過度分散而公司業務經營日益專業,欲聚集數以萬計之股東共同研討專業之議題,本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專業的工程,但卻被大家忽視而使股東會之召開逐漸形式化。鑒於此,本書在導論中先闡述公司機關與股東地位之法理,並針對股東權行使現狀與股東權強化方針加以探討,字裡行間充滿作者對於國內公司法制遲遲無法跟上時代的擔憂,期待法制普及與究明基本法理,是我國公司法進步與現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作者於書中特別提及,先進國家除努力促使股東會發揮應有功能外,並已強化股東的話語權,提升股東會成為「公司與股東間的對話平台」,值得我們借鏡。
本書為股東會基本理論專題書籍,其寫作風格與前著董事篇相同,作者以接近日本漢學的中文筆調,介紹其竭盡一生在日本研究與教學的心血結晶。本書除對制度之基礎構造、概念加以體系性的解說之外,相關法理的釐清、學說的解析,亦力求詳盡。其法理論述是一般基本法理,並非獨創之學說或學派,僅是國內學術與實務界甚少提及而已,卻是公司治理的精髓所在,希望本書能激發大家的思考,獲得各方的迴響,乃對作者最大的支持與鼓勵。
作者簡介:
黃清溪 教授
日本慶義塾大學法學博士,現日本拓殖大學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專長主要為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國際經濟法等。原於國外求學目的係為回台貢獻所學,卻接連兩次失去回台作育英才機會,而於日本教學四十餘年後,返國擔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創系主任,並於退休後仍續兼教職,每月台日往返授課,距離不減熱情。其後民國101年成立「清流公司法研究會」,組成員有司法實務界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商業實務之會計師與國營事業高階幕僚,以及學界之在學研究生等,共同進行公司商業活動與司法實務見解爭議更深入之研究,並積極促成舉辦數次之台日公司法研討會,增進兩國法學相互交流。嗣後並將研究成果集結成冊,以本系列專著陸續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