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憲政制度與人權理念繼受自泰西東洋諸國,部分逐漸成形內化,部分則持續磨合調適。在法律移植過程中,人權理念史、憲政制度與法學方法的關聯論題,始終是臺灣公法社群的共通課題與普遍困境,尤以欠缺具歷史縱深底蘊與條理思維方法為最。本書嘗試從憲政主義歷史源流與憲法學方法論的視角,對人權理念進行原理推演,建構憲法秩序的思維體系,期使基本權蘊含秩序理念、論證紋裡,成為貼近現實、可資適用的客觀法規範,而非只是某種政治、道德或價值的決斷。
作者簡介:
李建良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主要著作:
憲法理論與實踐(三冊)
人權思維的承與變
行政法基本十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