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條約是一個新的規則,根本地改變原來三根支柱的架構,在組織上與法律上建立一個新的歐洲聯盟,以期能更民主與追求更好的核心價值。歐洲聯盟完全取代歐洲共同體,而成為一個具有法律人格的超國家組織,歐洲共同體條約更名為歐洲聯盟運作條約。有鑑於此,配合歐洲聯盟的新發展,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聯盟呈現一個新面貌,讀者可以隨著歐洲統合的進展認識歐洲聯盟。
作者簡介:
陳麗娟
現職
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教授
歐盟「莫內講座教授」(2015-2018)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德拉瓦州Widener大學公司法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畢業
經歷
銘傳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副教授
著作
法學概論
商事法導論
國際貿易法精義
國際經濟法精義
歐洲貿易法精義
歐洲共同體法導論
歐洲貿易法
歐洲經濟法
阿姆斯特丹條約解讀
全球化之公司治理
里斯本條約後歐洲聯盟新面貌
債信風暴-歐洲金融市場分析與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