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 | 拾書所

法學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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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乃「是非對錯判斷」的問題。
本書認為,要探討一個法律問題,須先有問題層次的概念,否則容易失去解決問題的邏輯性及客觀性,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不同的重點及處理方式。所有法律問題,概可劃歸下列四個層次其中之一:(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及(4)法適用論。
首先,所擬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法律問題」,若屬「政治問題」,則無法透過法學方法解決。故縱使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問題」,仍然可以透過法學方法論解決;但「法律性的政治問題」,則不適宜由法學方法解決。其次,既屬法律問題,則必須再探討其屬何一個層次的問題,才用那一個層次的方法尋求解決。本書選輯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以平易近人的說理,解明深奧的法律問題。




作者簡介:

李惠宗

學經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高考公證人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現任: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暨法規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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