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認為:消滅時效制度的存在理由是消滅時效制度設計的方針,對消滅時效制度存在理由的理解,將無可避免地影響時效抗辯權的行使與闡明、時效起算點的判斷基準、一部請求的時效中斷效力,與以誠信原則或權利禁止濫用原則來限制時效抗辯權的行使等等的解釋態度。本書前五篇主要便是作者就我國民法、羅馬法與法國民法的時效制度,對其存在理由加以梳理考察所做的理論研究,可作為我國立法及實務運用的參考。
本書第六到十三共八篇,是作者發表在「司法周刊」的「日本時效抗辯案例考察」系列文字;其次三篇是發表在「中律會訊雜誌」的「我國與日本實務有關時效抗辯限制的比較」系列文字;最後一篇則是作者應法律扶助基金會所主辦「RCA案研討會」之邀,就其所指定「誠信原則於時效抗辯中之適用」題目所做的報告。這十二篇都環繞著向來被看成「免死金牌」的時效抗辯,以日本有關的實務案例為素材,對照檢討我國相關實務見解而提出可供借鑑之處,特別可供實務參考。
作者簡介:
溫俊富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日本國立神戶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永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助理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專任助理教授
銘傳大學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兼任副教授
現職:
永旭法律事務所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信託協會理事
中華呂祖謙學術研究協會副理事長
著作:
信託法實用(合著)
專利制度與競爭制度調和之研究
實用信託法
其他論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