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女性生育健康,保障生產風險,改善婦產科執業環境及人才招募之困境,101年開辦「鼓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有效降低生產相關之醫療糾紛訴訟,立法院遂於104年12月審議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立法,並於105年6月30日正式施行,本報告針對救濟案件予以進行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