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道德性 | 拾書所

法律的道德性

$ 315 元 原價 420

在新版中那篇幅頗長、名為「對批評者的回應」的終章裡,富勒教授就他在初版中提出的法律與道德觀的關係,做了進一步的定義說明與澄清。他在最初的論析中,區分了義務性的道德觀,以及期望性的道德觀,兩者皆承擔了擘畫與運作社會制度的任務:前者是透過為任何具有特定目的、社會性的身體力行,訂下最根本之必要前提的方式;後者則是藉由進一步啟發這些身體力行往某些方向發展。
而在修訂版中,富勒將火力集中對準所謂新分析法學這支法哲學學派,同時延續了與其學術上對手哈特教授之間的長期論辯。雖然本書作者將此新章節命名為「對批評者的回應」,但由其聲稱所以寫作本章的理由觀之,其重點應不僅於此:「當帶有批判性的評論湧至後,我自己才越來越清楚意識到,整個論辯其實有大程度取決於我們的『出發點』——這些出發點指的不是他們已經說出的,而是他們誤以為沒有必要明言的部分;指的不是那些清晰明顯的原則,而是那些隱而未顯的設定。因此對我來說,在過去雙方都力有未逮之下,此時有必要做的,是將這些隱而未顯的設定,加以更為適切的表達。」毫無疑問地,富勒教授已經在此就己方的設定做出了適切的表達。

作者簡介:

朗.富勒(Lon L. Fuller)
哈佛法學院基礎法學榮譽教授。

總校閱簡介

顏厥安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學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審核者簡介

陳郁雯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助理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礎法學組碩士

王志弘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專任研究助理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碩士

邱慶桓
現職: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基礎法學組碩士生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系

譯者簡介:

鄭戈,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及博士。目前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學院,講授憲法學、法理學、法律與社會和中國法導論等課程。迄今出版學術譯著七部及論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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