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釋字講義:跟著司法院大法官學憲法 | 拾書所

憲法釋字講義:跟著司法院大法官學憲法

$ 735 元 原價 750

本書特色
•每一章末附列律師、司法官一、二試考題之設計,讓讀者在閱讀章節內容後,更能體會相關釋字於國考題型的可能命題方向
•書末「釋字備忘表」設計,讓考生可將重要釋字隨身攜,走到哪、背到哪,發揮最大效率需求
•機動式最新重要釋字增補,俾讀者得隨時更新學習


作者簡介
張陳弘
學歷: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現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專業經歷:
國家發展委員會「個人資料保護專案辦公室」諮詢委員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法規委員
國防部法規會委員
中華民國律師



本書為筆者於大學教授憲法課程所需,編寫的上課講義。
作為國家根本大法之憲法,為使規定富含解釋空間,以統領國家整體法秩序,條文文字的使用難免抽象、概括,也因此人們不易掌握憲法規範的真義。當憲法適用歧見發生時,受憲法託付而職司憲法解釋之司法院大法官的釋憲決定,具定紛止爭之效力。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角色,就像是具有規範效力的憲法註釋書,對於憲法學習的重要性,不言可喻。故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成為大學法律系憲法課程教學不可或缺的部分。惟以輔仁大學法律學院之大一憲法課程為例,兩學期共四學分的授課時數安排,教師實難有充裕時間顧及每一號具重要性之大法官解釋的說明,常只能匆匆帶過,請同學課後自行閱讀。但即便大法官解釋已經是對抽象憲法規定的註解,對於法律學習仍處懵懂階段的大一新生而言,多數同學仍有理解上的困難。因此,筆者乃編寫本書作為大學憲法課程的輔助學習教材,冀能降低法律新鮮人憲法學習的障礙與恐懼。
由於本書編寫之意旨,乃欲藉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裨益憲法之學習,因此全書主軸皆環繞大法官解釋之相關部分:主要為解釋文與解釋理由書,另於必要時輔以個別大法官之意見書為說明;學說論述部分相對為少。
此外,為能附帶對法律系學生考取律師證照有所助益,本書乃於章節內容相關處,置入律師、司法官憲法考科之一、二試題目,供同學卓參、練習。另為輔助同學複習查詢與記憶,茲於書末依章節順序附上「釋字備忘表」供參照。
本書版次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蒐錄至釋字第803號解釋。

張陳弘


目錄


第一部分 憲法的前言與總綱
第一章 領土 3
第二章 影響憲法變遷之「憲政慣例」 5
第三章 憲法之基本原則 7

第二部分 基本權利總論
第一章 基本權主體 51
第二章 基本權功能 61
第三章 基本權對國家私經濟行為之效力 74
第四章 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 79
第五章 基本權的保護領域 87
第六章 基本權的限制 90

第三部分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章 基本權利之核心—人性尊嚴 95
第二章 平等權(平等原則) 102
第三章 人身自由 174
第四章 不受軍事審判之自由 204
第五章 居住遷徙自由 216
第六章 言論自由 221
第七章 新聞自由 266
第八章 通訊傳播自由 269
第九章 講學自由(學術自由) 278
第十章 私人興學自由—釋字第659號解釋? 294
第十一章 秘密通訊自由 300
第十二章 宗教自由 308
第十三章 集會結社自由 315
第十四章 生存權 332
第十五章 工作權 337
第十六章 財產權 362
第十七章 參政權 410
第十八章 應考試服公職權 417
第十九章 訴訟權 430
第二十章 剩餘(概括、非列舉)基本權 502
第二十一章 人民之義務 607
第二十二章 國家賠償責任—釋字第670號解釋 620

第四部分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章 (中央)水平面向之權力分立 627
第二章 人事的區分與制衡—釋字第419號解釋 655
第三章 權力相互尊重/機關忠誠義務 661
第四章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類型—由「組閣權」歸屬觀察 666
第五章 司法違憲審查制度 674

第五部分 權力分立各論—中央政府體制
第一章 總統 765

第二章 行政院 781
第三章 立法院 784
第四章 司法院 829
第五章 監察院 854
第六章 考試院—釋字第655號解釋 859

第六部分 權力分立各論—地方自治
第一章 地方自治之本質 865
第二章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867
第三章 自治條例與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 871
第四章 地方財政權的保障 873
第五章 自治組織權 875
第六章 中央對於地方之事權監督與爭議解決機制 881

第七部分 基本國策
第一章 國民經濟 897
第二章 社會安全 898
第三章 教育文化 902

釋字備忘表 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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