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
《政府論》分為上下兩篇,上篇主要是針對英國當時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爾默所持「君權神授論」的論戰,帶有很強的針砭時弊之意味,可歸之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點是「立」,闡釋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歷來人們在探討洛克政治思想時,主要是針對《政府論》的下篇。
本書一經出版立即轟動,圍繞其主題,洛克在《政府論》下篇提出統治者的權力應來自於被統治者的同意,建立國家的目的,乃是為了保障社會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權利。當政府的所作所為與這一目的相違背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利採取行動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將權力收回。
儘管這種狀態並非美好的世外桃源,但相對於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對人就像是狼對狼一樣」、「一切人對於一切人的戰爭」這一陰森恐怖的景象而言,卻是「一個和平、善意、互助和保全的狀態」。
《政府論》分上下兩篇,融「破」和「立」為一體,以其與經驗主義相區別的理性主義精神,奠定了現代西方自然法哲學的基調。在《政府論》上篇中,洛克以嚴密的邏輯,集中駁斥了代表當時王權利益的菲爾默關於君權神授和王位世襲的主張。在 起源的問題上,洛克解釋了一種世俗的 起源學說,提出分權說和議會權力至上,主張國王在議會之下的立憲君主制。洛克在書中所提出的個人權利不可讓渡、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分權和議會政體等原則,不僅成了英國現代政體的基礎,而且也成了其他資產階級的體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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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約翰•洛克(1632~1704年),英國哲學家、啟蒙思想家。1646年,他在威斯敏斯特學校接受嚴格的古典文學訓練,1652年,他入讀牛津大學,1658年獲碩士學位。洛克深受笛卡爾哲學思想的影響,開創了英國哲學的經驗主義傳統,同時他也是個提出人的自然權利的哲學家。他的思想不僅對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等影響巨大,而且在美國獨立宣言裡也光彩閃耀。他的重要著作有《政府論》《論宗教寬容》《人類理解論》《基督教的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