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方法論 | 拾書所

法學方法論

$ 647 元 原價 660

法律問題,乃「是非對錯判斷」的問題。
本書認為,要探討一個法律問題,須先有問題層次的概念,否則容易失去解決問題的邏輯性及客觀性,蓋不同層次的問題,有不同的重點及處理方式。所有法律問題,概可劃歸下列四個層次其中之一:(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及(4)法適用論。
首先,所擬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法律問題」,若屬「政治問題」,則無法透過法學方法解決。故縱使是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問題」,仍然可以透過法學方法論解決;但「法律性的政治問題」,則不適宜由法學方法解決。其次,既屬法律問題,則必須再探討其屬何一個層次的問題,才用那一個層次的方法尋求解決。本書選輯日常生活中的案例,以平易近人的說理,解明深奧的法律問題。

若坊間真有能以行雲流水的文筆來寫法學方法論
肯定就是本書所呈現的態樣
◎淺顯易懂:具體地讓讀者瞭解概念法學的內容,一窺基礎法學堂奧。
◎體系完整:融合主流的法學方法作系統完整的介紹,綱舉目張。
◎具高度文化同質性的法學方法闡述:
 有別於翻譯著作的文化隔閡,更貼近閱讀者的文化背景,容易理解。
◎兼具學習使用與學術研究等多重用途:
 適合所有對法學方法論有興趣的各領域人士閱讀。
◎層次分明的體例:
 依序從(1)法本質論、(2)立法論、(3)法解釋論、(4)法適用論等四個階段論述,可單獨成篇,又同時具前後關係。




作者簡介:

李惠宗
學經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
‧國立臺灣大學法研所碩士
‧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高考公證人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現任: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暨法規委員會委員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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