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這是一本為刑法考試而生的「抱佛腳」書籍。
目標很明確:濃縮爭點,快速複習,提升即戰力!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
讀享國考小學堂講師
擇我所愛,愛我所擇。
過去、現在、未來,都是如此。
只願我愛的人安好,愛我的人幸福,這樣就夠了。
作者序
在夢裡,有一縷煙,輕繞著〈巴別塔慶典〉的旋律,高聳入天。一根根矗立的巴別塔,像是各路門派在天上對話;而站在塔下的考生,只能拾起落下的隻字片語,將它加工成筆記,努力研讀。其實我也站在塔下,思考如何統整爭點,一字、一句,逐步寫成這本小書。目的無他,只為了讓讀者在考場上更快洞悉考點,呈現該有的答題組合。
雖說是爭點統整,但不代表可以捨棄教科書或參考書,認為專心致志「背誦」即能達陣。它充其量只是助攻,幫你揪出哪些地方沒念到。如果發現漏未思索之處,就去翻閱相關書籍、文獻找答案吧!正因為本書只單純協助同學補充刑法重要考情,身形才能如此輕薄。
感謝讀享一直以來讓「周易」做自己,盡情揮灑,幾年下來也產出幾本書供同學選擇。希望它帶給讀者的不只是整理,更是開啟思考個人意見的契機。預祝各位金榜題名,早點擺脫考試人生。
周易
2022年7月。炙熱的夏天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1 刑法總則之重要爭點
Topic 01 不法構成要件 1-2
壹、客觀不法構成要件 1-2
爭點-實務與學說對於「因果關係」認定之差異 1-2
爭點-何謂「反常因果歷程」? 1-4
爭點-何謂「被害人自我負責」? 1-5
貳、主觀不法構成要件 1-6
爭點-「容任理論」的內涵 1-6
Topic 02 阻卻違法事由 1-7
壹、正當防衛 1-7
一、成立前提:具備防衛情狀 1-7
爭點-應否一律承認「心理安全感」之侵害適格? 1-7
爭點-能否對「公共利益」主張正當防衛? 1-8
爭點-對無責任能力人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1-8
爭點-不法侵害現在性之認定標準 1-9
爭點-現在vs.未來—預先防衛(預防性措施) 1-11
爭點-現在vs.過去—兼論個別財產犯罪侵害終了之認定 1-12
二、防衛行為 1-13
爭點-防衛行為必要性之認定 1-13
爭點-學說承認之「社會倫理限制」類型 1-14
三、防衛意思 1-17
爭點-「互毆」雙方能否主張正當防衛? 1-17
貳、緊急避難 1-18
一、成立前提:具備避難情狀 1-18
爭點-危難之範圍認定—例示說vs.列舉說 1-18
爭點-何謂「持續危險」? 1-19
爭點-「自招危難」能否主張緊急避難? 1-19
二、避難行為 1-21
爭點-「不得已」之判斷 1-21
爭點-利益衡量之判斷標準 1-21
爭點-強制性緊急避難 1-22
Topic 03 罪責 1-25
壹、原因自由行為 1-25
爭點-原因自由行為之認定方式 1-25
貳、寬恕罪責事由 1-29
爭點-延展型防衛過當(擴張性防衛過當) 1-29
爭點-避難過當之認定標準 1-31
Topic 04 犯罪行為階段 1-33
壹、預備犯 1-33
爭點-如何劃定可罰的預備行為? 1-33
貳、著手 1-34
爭點-常見的著手理論 1-34
參、不能未遂 1-35
爭點-何謂「行為無危險」? 1-35
肆、中止/準中止未遂 1-40
一、消極要件:犯罪仍有可能既遂 1-40
爭點-何謂「失敗未遂」? 1-40
二、積極要件一:己意 1-41
爭點-「己意」之內涵 1-41
三、積極要件二:中止行為 1-43
爭點-中止行為的認定,應採「主觀說」或「客觀說」? 1-43
Topic 05 不純正不作為犯 1-46
壹、作為vs.不作為 1-46
爭點-如何區分作為與不作為? 1-46
貳、保證人地位 1-48
一、保護類型 1-48
爭點-事實上自願承擔 1-48
爭點-親密共同體 1-49
爭點-危險共同體 1-49
二、監督類型 1-50
爭點-對於特定危險源之監督責任 1-50
爭點-「危險前行為保證人地位」之相關爭議 1-51
參、假設因果關係(準因果關係) 1-53
爭點-何謂「假設因果關係(準因果關係)」? 1-53
肆、犯罪參與 1-54
爭點-不純正不作為參與之認定 1-54
Topic 06 過失犯、加重結果犯 1-58
壹、過失犯 1-58
一、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 1-58
爭點-近期實務對於過失犯不法構成要件之審查—採「客觀歸責理論」 1-58
爭點-信賴原則 1-59
爭點-義務違反關聯性 1-61
爭點-風險升高理論 1-61
二、違法性 1-62
爭點-過失犯主張阻卻違法事由時,是否須存在主觀意思(如防衛意思)? 1-62
三、罪責 1-63
爭點-「超越承擔過失」之處理方式 1-63
貳、加重結果犯 1-63
一、基本行為 1-64
爭點-包含既遂與未遂? 1-64
二、加重結果 1-65
爭點-何謂「能預見」? 1-65
爭點-是否須符合過失犯之要件? 1-66
三、因果關係 1-67
爭點-如何認定因果關係? 1-67
Topic 07 錯誤 1-70
壹、構成要件錯誤 1-70
一、客體錯誤 1-70
爭點-客體錯誤之意義與法律效果 1-70
二、打擊錯誤 1-71
爭點-打擊錯誤之意義與法律效果 1-71
爭點-打擊錯誤vs.擇一故意 1-72
三、因果歷程錯誤 1-72
爭點-單行為因果歷程錯誤—以「主觀歸責」為核心 1-72
爭點-結果提前發生因果歷程錯誤之法律效果 1-74
爭點-結果延後發生因果歷程錯誤之法律效果 1-76
四、對於減輕構成要件之錯誤 1-77
爭點-對於減輕構成要件的前提事實產生錯誤,應如何處理? 1-77
五、構成要件選擇要素之錯誤 1-78
爭點-當行為人對於「構成要件選擇要素」發生錯誤時,其法律效果如何? 1-78
六、雙重/多重錯誤 1-79
貳、禁止錯誤 1-80
爭點-禁止錯誤之類型與法律效果 1-80
參、空白構成要件錯誤 1-81
爭點-對於空白規範發生之錯誤,應如何處理? 1-81
肆、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1-82
爭點-容許構成要件錯誤之法律效果 1-83
Topic 08 犯罪參與 1-85
壹、間接正犯 1-85
爭點-間接正犯之成立依據—兼論「正犯後正犯」 1-85
爭點-間接正犯與教唆犯之區別 1-88
貳、共同正犯 1-89
一、成立要件 1-89
爭點-共同行為決意於著手實行後才形成—相續共同正犯之問題 1-89
爭點-相續共同正犯之判斷難題—以強盜罪為例 1-90
爭點-共同正犯逾越(過剩) 1-91
爭點-共同正犯脫離 1-92
爭點-僅參與謀議(預備)階段之人,對於犯罪計畫有無行為分擔?—共謀共同正犯之問題 1-97
爭點-把風、接應行為,能否作為行為分擔之一環? 1-98
爭點-是否承認「擇一共同正犯」(alternative Mittäterschaft)? 1-98
二、其他重點 1-100
爭點-共同正犯與加重結果犯 1-100
參、教唆犯 1-101
爭點-正犯發生等價客體錯誤,是否影響教唆犯之刑責? 1-101
肆、幫助犯 1-103
爭點-幫助行為與正犯主行為因果關係之認定 1-103
爭點-中性幫助(中性行為) 1-105
伍、正共犯與身分犯 1-106
爭點-刑法第31條第1、2項之適用 1-106
Topic 09 競合 1-108
壹、法條競合 1-108
爭點-法條競合之吸收關係 1-108
爭點-如何區分「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 1-109
貳、想像競合 1-110
爭點-刑法廢除牽連犯後對想像競合「一行為」認定之影響 1-110
爭點-「夾結原則」及其限制 1-111
爭點-殺人罪未遂犯與傷害罪既遂犯之競合 1-112
Topic 10 沒收 1-113
壹、犯罪物沒收 1-113
一、「犯罪物」之認定 1-113
爭點-如何判斷「違禁」?—「相對性違禁物」之概念 1-113
爭點-何謂「『供』犯罪所用之物」?—犯罪工具採「專供說」? 1-114
爭點-「犯罪工具」與「關聯客體」之區別 1-115
二、對「犯罪行為人」沒收犯罪物 1-117
爭點-如何對犯罪行為人沒收犯罪物?—從連帶沒收走向「所有權/事實上處分權」之沒收 1-117
貳、犯罪所得沒收 1-118
一、規範意義 1-118
爭點-犯罪所得沒收之立法目的 1-118
二、何謂「犯罪所得」? 1-118
爭點-「犯罪所得」之認定 1-118
三、如何沒收犯罪所得? 1-119
爭點-沒收犯罪所得之方法 1-119
四、沒收對象之認定 1-120
爭點-「共同沒收」之要件 1-120
爭點-繼承型之犯罪所得沒收 1-121
五、優先發還被害人原則(刑§38-1Ⅴ) 1-122
爭點-優先發還被害人原則之規範意義與操作 1-122
2 刑法分則之重要爭點
Topic 01 生命、身體法益犯罪 2-2
壹、殺人罪章 2-2
爭點-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犯罪性質 2-2
爭點-義憤殺人罪「義憤」之判斷 2-2
爭點-生母殺嬰罪「不得已」事由之認定 2-3
爭點-加工自殺罪「受囑託」之判斷 2-4
貳、遺棄罪章 2-5
爭點-有義務遺棄罪的行為主體範圍,能否擴張至(約略等同於)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之範圍? 2-5
爭點-有義務遺棄罪的「遺棄」行為之意義為何? 2-5
爭點-有義務遺棄罪之性質—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 2-6
爭點-如何認定有義務遺棄罪之故意? 2-7
參、傷害罪章 2-7
爭點-何謂「傷害結果」? 2-7
爭點-何謂「重傷害」? 2-8
爭點-刑法第280條vs.刑法第281條 2-9
肆、墮胎罪章 2-10
爭點-何謂「墮胎」?—兼論墮胎既遂之認定 2-10
爭點-「懷胎婦女」身分要素之定性 2-11
Topic 02 自由、性自主犯罪 2-12
壹、妨害自由犯罪 2-12
一、強制罪 2-12
爭點-本罪「強暴」概念為何? 2-12
爭點-「可非難性」之審查 2-14
二、剝奪行動自由罪 2-15
爭點-何謂「剝奪」? 2-15
三、侵入住居罪 2-15
爭點-如有複數住居權人均有同意權,此時以誰的同意為準? 2-15
爭點-行為人施用詐術得屋主同意後進入其宅,該同意是否有效? 2-16
貳、妨害性自主犯罪 2-17
一、核心爭議:「違反意願」之解釋 2-17
爭點-何謂「違反意願」? 2-17
爭點-「施用詐術」是否屬於「違反意願」? 2-23
爭點-強制猥褻罪之結構與內涵 2-26
爭點-如何理解強制猥褻罪「猥褻」概念? 2-27
二、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 2-28
爭點-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二人以上」之解釋 2-28
爭點-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vs.刑法第227條 2-29
爭點-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4款著手之認定 2-32
爭點-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之適用 2-32
三、乘機性交猥褻罪 2-33
爭點-如何認定刑法第225條之利用行為? 2-33
四、對幼年人性交猥褻罪 2-33
爭點-本罪的保護法益為何? 2-33
爭點-本罪年齡之性質 2-34
爭點-本罪與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之競合關係 2-34
五、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 2-37
爭點-如何解釋本罪之「利用權勢或機會」? 2-37
Topic 03 名譽、隱私犯罪 2-40
壹、名譽犯罪 2-40
爭點-侮辱vs.誹謗 2-40
爭點-刑法第310條第3項「能證明其為真實」之意義 2-41
爭點-刑法第311條能否適用於公然侮辱罪? 2-42
貳、隱私犯罪 2-43
爭點-刑法第315條之1、刑法第315條之2的成罪結構 2-43
爭點-刑法第315條之1所稱「工具」、「設備」,其意義為何? 2-44
爭點-行為人擅自在他人使用之交通工具上安裝GPS,以窺探其位置與行蹤,該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竊錄罪? 2-45
爭點-刑法第315條之1「竊錄」之意義 2-47
Topic 04 財產犯罪 2-49
壹、個別財產犯罪 2-49
一、竊盜罪 2-49
爭點-何謂「竊取行為」? 2-49
爭點-竊盜罪vs.搶奪罪 2-52
爭點-債權人擅自取走債務人之財物以實現債權,是否具有不法意圖? 2-53
爭點-所有意圖之意義及其對象 2-54
爭點-擄車勒贖之「擄車」行為,是否構成竊盜罪?—兼論所有意圖之排除意思 2-56
二、加重竊盜罪 2-58
爭點-何謂「攜帶兇器」? 2-58
爭點-「結夥三人」犯竊盜罪之不法內涵 2-60
三、強盜罪 2-61
爭點-本罪之客體是否包含「價值輕微之財物」? 2-61
爭點-「目的連結」能否以「不作為強暴」的情形為之?—兼論是否承認「不作為強盜」 2-62
爭點-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