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原理(2版) | 拾書所

法哲學原理(2版)

$ 595 元 原價 640

以「密納瓦女神的貓頭鷹要等到夜幕低垂時才展翅飛翔」一語而聞名於世的黑格爾,大概是世界哲學史裡爭議最大的一位哲學家。對其哲學評價從備受推崇到毫無價值,對其政治思想定位從極左到極右;同樣在左派陣營內,認為馬克思理論深層只是翻轉過的黑格爾,到馬克思已經徹底揚棄黑格爾。各種南轅北轍的詮釋,共同打造了過去近兩百年繽紛燦爛的黑格爾理論影響史。

本書是黑格爾1820年至1821年,為了讓他在柏林大學法哲學課程學生有個聽課指引,而付梓出版的教科書。由抽象法、道德、倫理三個環節,構成了本書的主要內容,藉由本書能了解到黑格爾的法律觀、道德觀、倫理觀和國家觀。

作者簡介:

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G. W. F. Hegel, 1770-1831)
德國19世紀唯心論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出生於今天德國西南部巴登-符騰堡首府斯圖加特,卒於柏林,去世時是柏林大學(今日的柏林洪堡大學)的校長。

黑格爾的思想,標誌著19世紀德國唯心主義哲學運動的頂峰,對後世哲學流派,如存在主義和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有甚者,由於黑格爾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兩者之要義,因此,對於那些因看到自由主義在承認個人需求、體現人的基本價值方面的無能為力,而覺得自由主義正面臨挑戰的人來說,他的哲學無疑是為自由主義提供了一條新的出路。

其重要著作包括:《精神現象學》、《大邏輯》、《哲學全書》、《法哲學原理》、《美學講演錄》、《歷史哲學講演錄》、《哲學史講演錄》、《宗教哲學講演錄》等。

譯者簡介:

范揚(1899-1962),於1928年取得東京帝國大學法學士學位,其後歷任浙江警官學校、中央大學、安徽大學、中山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等校教授,代表性著作包括《行政法總論》、《警察行政法》、《繼承法要義》等,代表性譯作《法哲學原理》。

張企泰(1907-1962),於1933年取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其後擔任公職及律師外,並歷任西南聯大、中央大學、同濟大學、光華大學、震旦大學、復旦大學等校教授。代表性著作包括《中國民事訴訟法論》及《中國民法物權論》等,代表性譯作除本書《法哲學原理》外,亦譯有查士丁尼《法學總論》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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