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華菲德(B. B. Warfield)在他的著作中提到自己的觀察:「威敏神學體系發展至後期,《大要理問答》在某種程度上居於次位。」誠然,相比《小要理問答》在長老會體系內的知名度與影響力,《大要理問答》顯然遜色不少。至少在美國,《大要理問答》作為現存長老會傳統之一,鮮被提及,甚少研究;這種情況並非初見——從十七世紀起,人們對《小要理問答》的關注就大大高於對《大要理問答》的關注。一個世紀以前,弗蘭西斯.比蒂(Francis Beattie)評論道:「論起單獨討論《大要理問答》的著作,與之直接相關的論述少之又少,其中瑞格理的《神聖身體》(Body of Divinity)值得一讀。」事實上,湯瑪斯.瑞格理在1731-33年期間的兩卷著作算得上是關於《大要理問答》唯一的重要作品。
《大要理問答》受到如此的忽視,這合乎理嗎?
這部350餘年以前寫成的要理問答,是否能為更新我們的認知而提供價值?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無論是神學、歷史還是屬靈層面,《大要理問答》都如一座寶貴的金礦。讓我們對這座金礦加以探索,在此簡要查考《大要理問答》的前期預備與其成作目的,並延續其對當代教會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