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 拾書所

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 221 元 原價 280

內容簡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簡稱《金剛經》,
是大乘佛教重要經典之一。


經由對《金剛經》內涵的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因布施而種諸善根,是在《金剛經》布施。
《金剛經》讓你我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而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布施在《金剛經》
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金剛經》。

《金剛經》在布施
佛之施恩即佛之布施也,最佳的布施在渡人成佛。

書寫、讀誦《金剛經》是要了解學習佛經中的真實意義!
受持、為人解說《金剛經》是將所瞭解學習到的,落實在日常生活之中!

本書作者羅果銘以讀經修行的心得,鼓勵大家經由對《金剛經》內涵的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而逐漸「消歸自性」,進而因布施而種諸善根,最終成就如來。將《金剛經》原文,輔以江味農居士的遺著《金剛經講義》,還有自身的體悟一步步闡述「樂在隨說是經,活是金剛意境」的意義,在布施《金剛經》的過程中,領悟《金剛經》的布施。

作者簡介

譯者介紹

目錄

導讀
前言
自序

‧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心得分享

第一部分 《金剛經》故事一
以筏渡河:乘筏以渡,從此岸到彼岸。

第二部分 《金剛經》故事二
諸法一如草船、一切皆是借箭:
當離一切相、行一切善;以十萬支箭破我、滅罪、成就如來!

第三部分 《金剛經》故事三
能所雙遣:能知夢幻泡影,所見如露如電,當離一切相,應作如是觀。

第四部分 《金剛經》故事四
樂活:樂於隨說是經,活是金剛意境。

第五部分 《金剛經》故事五
持驗錄:持驗來證受持信解。

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經文解讀
〈法會因由分第一〉
〈善現啟請分第二〉
〈大乘正宗分第三〉
〈妙行無住分第四〉
〈如理實見分第五〉
〈正信希有分第六〉
〈無得無說分第七〉
〈依法出生分第八〉
〈一相無相分第九〉
〈莊嚴淨土分第十〉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總結 破我、滅罪,成就如來

附錄一 四句偈介紹
附錄二 推薦書目
結語 布施在《金剛經》在布施
作者簡介

自序/導讀

3. 在答的部分還有一個特色,若作者回答的內容與在提問的頁碼不同時,作者也會在答的部分的最後面加上頁碼。例如:
問45:生淨信,淨信是什麼?又如何生?(P.335)講義:信何以淨心清淨也,可見生淨信便是生清淨心,又可見心之清淨全由於信。試觀一念生淨信一語:意在明其已得一念相應,何謂相應?謂其一念而與自性清淨心相應也。相應之義便是證。而不修何證?不解又何修?而解行證一概不提,但云一念生淨信,可見一個信字已貫徹到底。即是令人體會果能實信為因,必得淨信之果也。(*P.402),*P.402即表示除了原來P.335外,四○二頁也有相同的主題內容,感覺比較容易逐步瞭解《金剛經》。

於此先向各位先聖、先賢、善知識做一聲明:不論筆者在之前或之後所出《金剛經》或任何與佛教有關的書籍,皆為心得報告而非講經或說法;敬祈大家多批評指教。

於此出書之際希望能做到:
1.對讀者有幫助:特別是在日常生活遭遇問題時。
2.讓讀者容易理解:瞭解為什麼會發生這些問題。
3.使讀者可以實做:用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而本書主要仍將引用江味農居士遺著《金剛經講義》內容,簡稱《講義》為之註解。
其實大家之所以由布施而種諸善根,是因為《金剛經》為佛所宣說,故可以說是語言,透過阿難等將它述之為經,故也是文字。所以我們透過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金剛經》,讓人有了心念的轉移。其實就是語言及文字的力量!

再加上「佛有五眼」、「佛有五語」,強化了我們對《金剛經》語言文字的力量之認知!

■語言及文字的力量故事一
我們可以從《生命的答案,水知道》(江本勝 著,如何出版社有限公司)一書看到語言及文字的力量。
西元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本勝博士擔任召集人,發起淨化琵琶湖的集會,並在高齡九十七歲的鹽谷先生指導下,三百五十人共同齊聲高誦「世界和平」,對琵琶湖發出衷心的感謝。在集會順利結束的一個月後,琵琶湖發生了不可思議的現象,每年覆蓋在湖面並散發惡臭的藻類,竟奇蹟似地不見蹤影,同時在這一年也未聞湖水臭氣熏人的抱怨。但是第二年沒有這樣做之後,湖卻又回復以往的惡臭。

■語言及文字的力量故事二
〈唐 韓愈.祭鱷魚文〉: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爲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於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聖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爲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爲民吏羞,以偷活於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爲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醜類南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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